从公司法角度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的典型代表,法人不同于自然人,其权利最终需要由自然人来行使,那么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风险。在公司经营实务中,经常会有朋友咨询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今天,小编就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整理和分析。

从公司法角度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这是公司法专门对“法定代表人”做出的一条规定,虽然简短,但内容并不简单!

01 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他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他的身份会写在企业、机构或团体等的资料里面,我们如果想查一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谁或者某个人是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则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网等途径去查询。

法人、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而法人的代表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不同于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法》(2013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是必须在公司内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这些核心管理职务;其二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从公司法角度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02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03 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权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从公司法角度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04 担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责任

(1)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导致的公司利益受损的,公司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的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或者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21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须承担连带责任;损害公司利益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不按公司章程约定执行,对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损害股东利益的还有法律诉讼的风险。法定代表人作出越权违规行为给公司企业造成了损失,那么则对公司承担一个民事赔偿的责任;

从公司法角度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来源于“单位犯罪”,因企业主体违法犯罪而被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而获罪。常见的单位犯罪有生产、销售伪劣商业类犯罪,走私类犯罪,商业贿赂类犯罪,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非法经营类犯罪等。企业涉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法定代表人对此知情的,则在企业会受到相应处罚的同时,法定代表人则可能构成涉嫌假冒伪劣产品罪;

法定代表人因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

其次,刑法或其他法律未排除自然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再次,法定代表人介入了单位犯罪行为并且起到了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

单纯的法定代表人之身份本身,并不当然导致其在单位犯罪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从公司法角度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高瞻结语

从上面的法律风险可以看出,法定代表人只要遵纪守法,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事经营管理,也无需过分担心法律风险。当然,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的权力代表人,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担当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扎实的商务法律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才能够规避商业活动中的风险。

从公司法角度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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