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掰”號牌,為哪般?18分沒了

2020年3月9日凌晨4時許,一輛灰色大眾牌轎車在G6京藏高速響泉高速公路大隊轄區內以159Km/h的速度高速行駛,超速達32%以上,可是監控卻無法拍下該車輛的號牌。原來,該車的號牌被“掰”了,遮擋住了號牌號碼,所以監控抓拍不到。經分析研判、過車數據比對,該車號牌為甘J0S315,被處以罰款400元,駕駛證記18分的處罰。

如此“掰”號牌,只為超速行駛,將自身安全拋之腦後,響泉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欲速則不達,平安才能回家。

1.故意遮擋號牌

如此“掰”號牌,為哪般?18分沒了

故意遮擋號牌,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


對比圖


如此“掰”號牌,為哪般?18分沒了

2.超速

如此“掰”號牌,為哪般?18分沒了

行駛速度159Km/h,超高限速值120Km/h,超高速比32%,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

交警小課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200元以下罰款。

同時,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駕駛人的駕駛證將被一次記12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駕駛小型汽車在高速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交通違法行為處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故意遮擋號牌的危害

1.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駕駛遮擋車牌機動車多數為了超速,易發生特大交通事故。

2.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因駕駛遮擋車牌的機動車會對按規定參與的其他人員產生負面的心理暗示。

3.引發其他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可能更多出現肆意違法行為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超速的危害

1.超速行駛增加了縱向衝突的可能性。特別是急剎車時易發生追尾交通事故。

2.超速行駛增加了翻車的可能。車速增加2倍,離心力增加4倍,車速增加3倍,離心力增加9倍。遇急轉彎或遇情況快打方向時,易發生事故。

3.超速行駛增大了事故的嚴重性。如與反向行駛車輛相撞,其衝擊力與它們車速之和的平方成正比,車速越高,事故越重。

4.超速行駛影響駕駛人全面地觀察處理情況。

5.超速行駛影響駕駛人對道路上其他交通參與者速度的判斷。

6.超速行駛影響駕駛人對車外事物判斷的準確性。車速高時,刺激物一晃而過,對駕駛人刺激強度很小,而單位時間內刺激信息量多,從而影響駕駛人判斷的確性。

7.超速行駛使駕駛人空間認知能力減退。車速越高,對刺激物越難辯認,而且車速越高,駕駛人的注視點越近。

8.超速行駛減少了駕駛人對異常情況的思維判斷時間。

9.超速行駛駕駛人極易疲勞。

10.超速行駛影響駕駛操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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