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壯丁有多慘?不給飯吃不給治病,死了直接扔亂葬崗

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由於缺乏兵源,不得不開始在各地徵收“壯丁”,最開始是抽籤方式抽取,後來兵源吃緊,“抽壯丁”變成“拉壯丁”,老百姓無不談“兵”而色變,聞“拉”而逃

遁,有的甚至舉家逃避兵役。百姓逃避的不僅是入營當兵,還有金錢的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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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梁縣白羊鄉鄉長周晴輝於1941年將應徵壯丁張述清及周介帆之侄週四,拘押鄉公所,不予轉收驗送,勒索賄款各六百元,另拉過路人充數。能夠“蝕錢免災”固然好,但由於無權無勢無靠山,很多百姓就算給了錢,仍然要被拉去當兵。


被拉去的壯丁,如遇到品質低劣的長官,便會吃足苦頭甚至可能喪失性命。據壯丁第三十六大隊長李勳民國二十七年十月十日呈隊長徐東南面報:“該隊自接收日即有三名壯丁未著上衣,觀天氣轉涼,請速發軍服以禦寒等情。職當即親赴該隊視察,實屬有壯丁劉達珍、陳友三未著上裝,問其緣由,據稱自鄰水出發第一日吃半生半熟之飯一餐,次日只吃稀飯一餐,又數日每天只發伙食費鈔六百文,又因長途行軍,腹餓不堪,乃將身著便服之上裝賣作吃飯之用等,語畢淚如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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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鄰水縣押送壯丁隊長陳健華暗吃壯丁夥銅(伙食費)及虐待壯丁至此,實在痛傷壯丁愛國情感。更有甚者,所徵壯丁或送入補充團或補訓處者,其生活之待遇、生命身體之保障較之普通民眾有天淵之別。補充團或補訓處所收之壯丁大多食不果腹,衣難禁寒,寢臥旱溼之地,亂草以當被蓋,因而病者十有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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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丁一經患病非特醫藥治療,長官漠不關心,而猶責亦照常上操課。偶因病而無力操作者,動輒以木棍或扁擔,加以痛擊,每一責罰,必致壯丁血肉橫飛,非死即廢,甚至有因細故而遭槍殺者,亦有於行進間因病不能速行而遭毒打成廢或拋入江河巖谷者,極盡人間慘毒。是壯丁於未入伍之前滿腔愛國熱血情灑於前線者志不得,遂被虐待以終,、而普通民眾及後備壯丁一觀入伍後生乏食、病無醫、死無葬,以及其他虐待之情形,視入伍為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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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壯丁入營後被虐待的情況,四川省臨時參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大會由議員張朝隆、第三屆第一次大會由議員唐紹虞分別提出請嚴禁虐待壯丁、改善壯丁待遇以免妨礙役政案,並經該會決議通過。不過,這些提案雖經臨時參議會決議通過,卻並沒有起到事實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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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拉壯丁”現象在川省的各個地方愈演愈烈,保甲長兵役舞弊,拉丁賄賣,百姓逃避兵役,以至於“路斷人稀,十天八天都見不到個過路客”,從而導致“役齡壯丁是已無多,兵源日行枯竭”。但是由於抗戰急需兵員補充,國民政府儘管心中有數,對於地方出現“拉壯丁”現象也就不詳加過問,使得百姓有苦無處訴,導致了“政府急切徵兵,百姓畏懼兵役,保甲長強拉壯丁以從中漁利,政府又佯裝不聞,壯丁躲避兵役,政府徵集愈急”這樣一個惡性循環。


【1】四川省檔案館:民41,案卷號2684,《三十年度兵員徵補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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