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四個多月能打胎嗎?

怎麼取個名字那麼難吖


懷孕四個月能不能做人流?

我們看一下胎兒發育情況。

胎兒發育正常的情況下,胎兒的身長有16釐米,胎重大概110克,雙頂徑長度在4釐米左右,腹圍10釐米左右。胎兒16周以後,生長髮育速度非常快,骨骼也開始生長。此時,胎兒視網膜開始形成,生殖器也很明顯。


此時的胎兒早已成型,男女已定。此時孕婦也進入孕中期,胃口慢慢變好,有的胎兒已經開始有胎動。

這種情況下,除非胎兒本身發育有什麼問題,否則不建議流產,這已經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生命。

我瞭解的,現在流產實際上叫做引產,流產是需要把胎兒殺死再引產的。胎兒健康的情況下,真的不建議,太心痛了。

我懷二寶的時候,唐氏篩查高風險,也是16周大小。得知結果的時候在家哭了兩天,一想起有可能跟孩子沒緣分,有可能他來不了這個世上,心痛的不行。

後來20周去做無創DNA,萬幸,結果是低風險。


現在我的二寶一歲多,我很感恩,讓我的孩子健康的出生長大。

孩子來到我們肚子裡,就是緣分。不是萬不得已,一定要珍惜生命。

如果你有迫不得已的苦衷,那麼我希望,未來的日子,一定要做好準備再懷孕,流產對自己身心,都是重創。

祝好!


清泉育兒


現在有多少想要孩子都懷不了的,孩子既然來了就是緣份也是一條生命珍惜吧,我和老公幾乎說話就吵架,原來就說好離婚的,想著結婚十幾年了沒給他過過生日,今年二月份他過生日時候我去了他在的城市陪他過一次生日,結果就意外懷孕了,剛開始接受不了想打掉又有些捨不得,現在我想好了無論怎樣我要把他留下來,就算以後我自己一個人扶養問也要把他留著


噓204565524


您好,很高興可以回答您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懷孕7周(49天)以內:使用藥物流產;懷孕10周(70天)以內:使用吸引式流產;懷孕10-14周(70-98天):使用鉗刮式流產;懷孕14周(98天)以上:必須要住院引產。

懷孕四個多月的胎寶已經成形了,進行引產前媽媽都要在醫院通過各項的檢查,符合手術要求了才可以去進行。手術開始時,醫生會在孕媽的肚皮上注射藥物,先結束胎寶的生命,然後再通過手術引產,此時手術的風險和痛苦相比於其他流產方法都是最高的。

孕齡到了這個月別輕易打掉TA

也許很多人認為三個月大的孩子只是一團組織,其實這時候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孩子的手指、指甲、小腳丫,“他不是一團未成形的肉球,他是一個人!”

其實胚胎髮育到第7周的時候,就可以看到孩子的手臂、腿以及模糊的手指了,而從第9周開始,B超下我們已經基本看出孩子大致輪廓,這個時候,它不再僅僅是胚胎,我們完全可以稱其為胎兒。

也就是說,在懷孕前三個月,一直都是胚胎的形成期,3-6個月,是胎兒的分化期,在這個階段,孩子所有器官都會長出,而最後三個月,是寶寶快速生長時期。

從第三個月開始,孩子就已經出現微弱的腦部活動,雖然不能思考,但已經可以感覺到痛苦。

“中晚期打胎,其實就是在謀殺”,這是英國生命協會創始人的經典語錄,她認為,除非在12周之前打掉孩子,否則父母就是在犯罪!

被強行打掉的胎兒會痛嗎?

胎兒在3個月大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感覺,比如他們觸碰到子宮壁的時候,會條件反射的躲開,好像膽子很小的樣子,而痛覺的傳輸系統(神經系統)在懷孕第一個月的時候就開始分化,因此,人們認為3個月大的寶寶是可以感覺到疼痛的。

懷孕7周之內的,可以使用藥流,該階段胎兒還沒成型,7-12周的,一般使用子宮吸引術,醫生會用專門的器械將子宮內的胎兒肢解,隨後夾出,而12周之後,只能用引產,醫生會直接給寶寶的大腦注射藥物,將其殺死,整個過程中孩子會有痛感!

打胎不僅殘忍,而且危害巨大

如果媽媽心狠,不在乎胎寶的感受,那自己的身體總得注意一下吧?每一次打胎,尤其是人流,對子宮而言都是一場冒險。

醫生在清理子宮壁上的組織殘留時,靠的是經驗與個人能力,然而醫生也是人,他們不可能保證每一次動作都完美無缺,手術中多多少少都會損傷到子宮內壁,因此,有過兩次打胎經歷的女性,不孕概率是常人的80多倍!

此外,無論是藥流還是人流,都有可能出現後遺症,一輩子受影響。

我們不強求每個人都珍惜孩子,思想不同,對生命的認知也不一樣。

但既然不想要,就儘早做好預防措施,幾十塊錢買個“小雨傘”,難道不比花成百上千塊去醫院做手術要簡單多了嗎?還不會傷害到女性身體,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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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貝豆育兒課堂


懷孕四個多月能打胎嗎?

能不打就別打,搞不好給子宮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傷!

最好到專業的產科醫院問問,不過按照你的情況,是要引產,不乾淨還要鉗刮宮。


禁忌蠻多的

你這樣的情況,比正常生孩子的損耗還大。

一般手術之後臥躺至少1-3個月。還要注意飲食,後續要到醫院檢查,確認宮內是否有遺留的組織。這點是最最重要的不然,子宮會壞了,造成不孕!


流程大概分為幾個步驟:

住院檢查→吃打胎藥→等發作,肚子疼→引產→清宮→再檢查→出院;
快的話2天內可以搞定。

我自己沒有經歷過,具體看個人自己情況吧。


估計是不得以才做的這個決定,決定不要了就早點做了。

不然孩子一天天大,最後痛苦的還是自己。


點個贊,評論~不然又要被boss批了;


十二美餵養藝術


懷孕四個多月能打胎嗎?

看到這樣的問題真的很心痛。

懷孕期間都是可以打胎的,只是風險太大了。

當然有的人體質好,打胎幾次都無所謂,照樣還能懷孕生孩子,但身體絕對是會變得很差。

有的人打胎一次,就造成了習慣性流產,甚至終身不孕。

所以,女人一定要好好愛自己,不想要孩子就做好避孕措施,就算不小心懷孕了,那也趁早不要,起碼對身體的傷害會小一點點,自己也少受罪。

四個多月的胎兒已經成形了,這個時候就需要引產,風險和痛苦是非常大的,而且胎兒醫院不會留,需要送去殯儀館,說到這裡就心痛。

佛法裡認為打胎就是殺人,孩子和自己是有著很深的緣分的,有的孩子是報恩的,你打掉之後,他就成了你的仇人。有的孩子是來報仇的,你打掉之後,就是仇上加仇。

你打掉孩子後,孩子就變成了孤魂野鬼,會影響你的命運。

佛法認為打胎有以下幾種的果報:

  一、生育困難;

  二、感情不和,經常莫名吵架,兩人容易失去理智,甚至婚姻破裂;

  三、孩子不孝,孩子叛逆;

  四、身體差,會有種種頑疾困擾,難以治癒,身心極其痛苦;

  五、工作不順,財運差,福報折損。

我們還是要相信萬法皆空,唯有因果不空。所以,不想要孩子就一定要做好避孕措施,不要隨便打胎。


周凌溧育兒問答


懷孕四個多月的打胎,嚴格意義上來說,應該稱之為引產。跟普通的藥酒或者人流情況不同,引產是需要住院的,而且必須有家屬陪同簽字。

一般情況下,不想要孩子了,在懷孕49天內可以選擇藥物流產。而在懷孕十週以內,可以進行無痛人流負壓吸宮術,如果再大一點,妊娠14周以後,可以使用鉗刮術終止妊娠。而已經四個多月,妊娠孕周可能已經17周以上,屬於妊娠中期引產。

隨著妊娠孕周的增加,胎兒越來越大,這也就意味著引產所需要面臨的風險也更高。引產相當於在沒有瓜熟蒂落的時候,強行摘瓜,母體所面臨的風險更大,所以引產必須在正規醫院,在醫護人員的處理下進行。

如果你們真的決定不要這個孩子,是因為一些特殊的情況,那麼在正規醫院進行妊娠中期引產,是需要一些手續的,比如提供正規機構出具的胎兒存在異常問題的證明。

打胎,可以打,但是打胎是一件伴隨有風險的行為,尤其是這種大月份的引產,可能給你帶來的影響,請一定要考慮清楚,不要隨便懷孕,更不要隨便打胎。


婦產科女司機颯姐


我又何嘗於心不忍呢,好不容易熬過了孕吐的三個月,孕期都讓我得抑鬱症了,每天動不動就流淚,再加上丈夫的不理解,每天爭吵不斷,心情很是煩躁,心好累……


劉雅若991


人工流產是解決意外妊娠的一種良好方法。人工流產操作簡單、安全、出血少。但是,就目前國內現狀而言,懷孕4個月已經錯過了最佳的人流時間了。一般人流的最佳時間是,懷孕後的45~55天大小。懷孕4個月了,只能住院引產了。不過,在制定治療方案之前,還是需要檢查的。如果平時月經不規律,超聲檢查提示,孕囊大小相當於懷孕45到55天大小,仍然還是可以予人工流產的。術後注意衛生、休息,注意陰道出血情況,禁止性生活2~4周。


想你就寫信123


您好,很高興可以回答您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懷孕7周(49天)以內:使用藥物流產;懷孕10周(70天)以內:使用吸引式流產;懷孕10-14周(70-98天):使用鉗刮式流產;懷孕14周(98天)以上:必須要住院引產。

懷孕四個多月的胎寶已經成形了,進行引產前媽媽都要在醫院通過各項的檢查,符合手術要求了才可以去進行。手術開始時,醫生會在孕媽的肚皮上注射藥物,先結束胎寶的生命,然後再通過手術引產,此時手術的風險和痛苦相比於其他流產方法都是最高的。

孕齡到了這個月別輕易打掉TA

也許很多人認為三個月大的孩子只是一團組織,其實這時候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孩子的手指、指甲、小腳丫,“他不是一團未成形的肉球,他是一個人!”

其實胚胎髮育到第7周的時候,就可以看到孩子的手臂、腿以及模糊的手指了,而從第9周開始,B超下我們已經基本看出孩子大致輪廓,這個時候,它不再僅僅是胚胎,我們完全可以稱其為胎兒。

也就是說,在懷孕前三個月,一直都是胚胎的形成期,3-6個月,是胎兒的分化期,在這個階段,孩子所有器官都會長出,而最後三個月,是寶寶快速生長時期。

從第三個月開始,孩子就已經出現微弱的腦部活動,雖然不能思考,但已經可以感覺到痛苦。

“中晚期打胎,其實就是在謀殺”,這是英國生命協會創始人的經典語錄,她認為,除非在12周之前打掉孩子,否則父母就是在犯罪!

被強行打掉的胎兒會痛嗎?

胎兒在3個月大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感覺,比如他們觸碰到子宮壁的時候,會條件反射的躲開,好像膽子很小的樣子,而痛覺的傳輸系統(神經系統)在懷孕第一個月的時候就開始分化,因此,人們認為3個月大的寶寶是可以感覺到疼痛的。

懷孕7周之內的,可以使用藥流,該階段胎兒還沒成型,7-12周的,一般使用子宮吸引術,醫生會用專門的器械將子宮內的胎兒肢解,隨後夾出,而12周之後,只能用引產,醫生會直接給寶寶的大腦注射藥物,將其殺死,整個過程中孩子會有痛感!

打胎不僅殘忍,而且危害巨大

如果媽媽心狠,不在乎胎寶的感受,那自己的身體總得注意一下吧?每一次打胎,尤其是人流,對子宮而言都是一場冒險。

醫生在清理子宮壁上的組織殘留時,靠的是經驗與個人能力,然而醫生也是人,他們不可能保證每一次動作都完美無缺,手術中多多少少都會損傷到子宮內壁,因此,有過兩次打胎經歷的女性,不孕概率是常人的80多倍!

此外,無論是藥流還是人流,都有可能出現後遺症,一輩子受影響。

我們不強求每個人都珍惜孩子,思想不同,對生命的認知也不一樣。

但既然不想要,就儘早做好預防措施,幾十塊錢買個“小雨傘”,難道不比花成百上千塊去醫院做手術要簡單多了嗎?還不會傷害到女性身體,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好孕來來來


懷孕四個月還是可以打胎的,在這個時候打胎需要做引產,可以向宮腔內注射引產的藥物或者應用水囊引產,然後等待自然宮縮以後宮口開大,妊娠物排出體外再進行清宮。

這種引產的方法需要的時間比較長,並且病人是比較痛苦的,因為宮口開大的時候,需要子宮的收縮,則會出現下腹部的疼痛,有的人疼痛比較嚴重、難以忍受。

所以,懷孕四個月如果胎兒發育正常,最好不要做引產的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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