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江蘇省寶應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被告人金某某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向寶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濫用職權 江蘇 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