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大喇叭”硬核宣傳來啦!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聽,司法局大喇叭硬核宣傳又來啦!”一位市民說道。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中站區司法局創新宣傳形式,堅持每天用疫情防控宣傳車和大喇叭的方式,“喊話”群眾提高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力爭使疫情防控“聲”入人心。

疫情宣傳路線共覆蓋48個村社區、2個農貿市場、2個大型超市、2所醫院、一個公園和一個生態植物園。利用宣傳車大喇叭不斷循環播放錄製好的防疫知識和防疫公告,著力打通疫情防控法律宣傳的“最後一公里”,幫助更多的群眾及時瞭解疫情信息,引導大家積極配合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實現不傳謠、不信謠、不恐慌的社會氛圍。

疫情防控宣傳車這種樸實又直接的宣傳方式,頻頻引來行人駐足聆聽,也讓群眾更加直觀的瞭解在疫情防控中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引導大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為我區疫情防控工作營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平安的良好法治環境。


疫情防控,“大喇叭”硬核宣傳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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