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這次肖戰能挺過這次難關嗎?他還能重回巔峰嗎?

兔途好可愛


第一,關於粉絲過錯,拋開粉絲身份不談, 首先我想問一下,如果一個未成年人,發現一篇甚至上百篇小黃文的網站,他沒有沉迷小黃文,反而舉報了,這有錯嗎,該被公開批鬥還是得小紅花呢? 為什麼他沒有沉迷呢,可能是因為受到的教育比較正統,也可能是因為喜歡自己的愛豆。那麼問題來了,錯的是舉報,是反對小黃文的未成年人,是愛豆,還是監管缺失的網站? 每個人做好事真的完全不要有動機嗎?想想咱們小時候拾金不昧,扶老奶奶過馬路,舉報壞人壞事,不都是就為了點小小榮譽感嗎? 再問: 證據確鑿的舉報還是不是公民的權力和義務?

第二,關於偏激。假設,一個孩子在公交車是看見有小偷把手伸向別人的包,孩子沒有喝止小偷,而是拍照並交給公安機關,孩在該不該表揚?如果把別人換成孩子暗戀的對象,那此時,這個孩子的行為算不算偏激? 如果這個小偷平時表現很好,但是因此受罰了,他的朋友們群起而攻之,到處拉幫結派抵制這個孩子,請問,到底誰偏激了?

第三,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學校,一個孩子b帶了金瓶梅到學校看,還傳閱,被小孩a看到了,小孩a報告給了老師,那麼小孩a這時該受到表揚,還是懲罰,還是不理睬,還是全校通報批評?

第四,關於粉絲行為,愛豆買單。提出這種理論的人用心極其險惡。一個人做錯了事,不是應該先從父母老師開始找教育漏洞嗎? 然而,一人犯錯連坐給父母親眷老師我們都覺得是過分了,反而還要連坐愛豆,真是嗶了狗了。劉德華當年就差點沒和楊麗娟說,你喜歡我哪一點,我改還不行嗎? 更不要說互聯網的今天,微博點個關注就算粉絲了,就進入了連坐機制了? 那我們微博上誰沒有幾個粉絲,哪天警察來敲門,說你粉絲犯罪了,你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你是不是要瑟瑟發抖,覬覦註銷賬號。

以上都是我對此事件的疑問,歡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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