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調解只為解開心結 解決困難彰顯為民形象

近日,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承辦法官掌握案裡案外實際情況,摸準當事人雙方矛盾癥結,將精力放到解開當事人心結上,將重心放到解決當事人困難上,最終促成當事人達成調解,得到當事人滿意的評價。

在案件中,原告曹某某罹患重症,開銷較大,為解燃眉之急,曹某某將拖欠15萬借款的晉某某訴至法院。而被告晉某某稱正在追討工程款,時值年初加上疫情,自己實在無力償還。法官審理查明案件事實後,多次聯繫雙方當事人。在電話聯繫後,承辦法官感到原告心情較為激動,主要成因是原告疫情期間無法與被告見面,多次電話又不歡而散,原告認為被告故意拖欠。而被告則表示原告心情受疫情影響,根本不聽被告辯解,被告索要案外近400萬元工程款一波三折,正在訴訟,現在還款實在力不從心,並向法院提供了正在訴訟的相關材料。法官得知後希望雙方換位思考,在立足於優先解決曹某某醫藥費的基礎上,鼓勵被告克服困難,拿出誠意來化解糾紛。原告也在可以解決每月大額醫藥費開支的基礎上做出了讓步,同意被告可以分期償還欠款。

2020年3月4日,原、被告在法官耐心調解下達成協議,約定被告自2020年3月至12月,每月給付欠款3000元,並於2020年12月28日一次性支付剩餘欠款,並設立違約條款,防止被告惡意拖欠。通過法官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減少了訟累,使得原告從本月起就能收到欠款解決醫藥費用,被告也獲得了時間去籌款。

至此,雙方握手言和,糾紛得以解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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