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縱容孩子成為“告密者”,就是在為他的未來“埋雷”

為什麼說縱容孩子成為“告密者”,就是在為他的未來“埋雷”

文 | 絃歌緩緩

高中語文老師,文學與教育學雙碩士

少年商學院國際教育專欄作者


學院君說:最近,某男明星的粉絲們因不滿一篇文章而舉報作者的事件,引起了不小的風波。這種“舉報”行為,並不少見:上學時每個班裡都有愛告狀的學生,走向社會更有喜歡給你穿小鞋的同事。


應該鼓勵孩子成為“告密者”嗎?這篇文章的作者就遇到了這樣一個問題。作為一個任教十年的高中班主任,她非常不贊同舉報行為,她的這一觀點,引發了一些網友的叫罵。


但她堅持說,“

高中生的三觀還沒有建立,一旦他們嚐到舉報的甜頭,很容易走偏。所以我不接受匿名舉報,”事實上,多年來她都是這麼做的,而她的學生和家長,一直都在為她這個規定叫好。


為什麼說縱容孩子成為“告密者”,就是在為他的未來“埋雷”

“告密者”是如何一步步走偏的


和昔日同窗失去聯繫十幾年之後,我意外得知,小Z瘋了。


那是我僅呆過一年的一個班。那個班裡有幾位班幹部,是老師的心腹,每天中午,她們固定去辦公室找老師彙報情況。從最初的屬實客觀,到老師完全信任她們之後的栽贓誣陷。


從和誰有私仇告誰,到最後看誰秋遊的時候穿了條裙子不順眼,也要編個由頭去告一狀……每次在她們從辦公室出來後,班主任老師就會拿著一張名單到班裡,聲色俱厲地逐個點名,當眾狠批,並通知請家長。


小Z就是這個小團體的“領頭人”。

現在,當年在班裡風光無限的“紅人”,因為程度嚴重的精神分裂,常年住在醫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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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說來令人唏噓——大學畢業後,小Z進入一家很不錯的單位。在單位裡,小Z在兩個處在對立面的領導之間左右周旋。


當著這個領導給那個領導湊材料,當著那個領導又給這個領導湊材料,讓兩個領導都誤以為她是自己人。同事們的暗狀黑狀,她更是告了無數,害得幾位同事因無端被冤而調崗、離職,並間接造成了一位同事流產。


後來她暴露了,一時間成為“千夫指”。單位開除了她,同系統內沒有單位接收她,還曾先後有幾撥不明身份的人,在少人處捂住頭狠揍過她,愛人也離她而去。她受不了,就瘋了。


很多人常常覺得,孩子的一些“小問題”,並沒什麼大不了,長大就會好的。就比如悄悄做老師的“眼線”,去告同學們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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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Z這種人,若在單位裡、社會上,你也一樣會很厭惡吧?那麼你以為這種人是怎麼發展成這種人的?你以為她一開始就是這樣惡劣嗎?都是從開始時我們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那個小小的口子,一點點撕開的。


在我們教學過程中,這樣的孩子也並不鮮見。從最初的一次“伸張正義”,到最後成為老師的心腹,利用老師,壓制同學,達到個人的目的。


甚至有學生幹部,想利用做老師心腹達到快速入黨的目的,用盡手段蒐集同學的秘密,從屬實到編造。而最開始,他也僅僅是出於所謂的“看不慣”,來辦公室告了一個小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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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當了十年班主任,

我不接受任何匿名舉報”


今年,是我做高中班主任的第十個年頭。在每一次接任新班的第一次班會課上,我都會特別談到“告密”的問題。


我首先會給他們講述我上學時的親身經歷,仔細地分享我的具體想法和感受。然後我會告訴他們——


在班會上談“告密”

如果是帶有一定個人目的來找我的同學,我勸你根本就不要這樣做,因為我不吃這一套。


我有我的專業性,有我的工作原則和方法,不會被任何人帶節奏。作為老師,我也根本不可能用耳朵去認識一個人,我只會用我自己的眼睛和心。我對任何一個人的判斷,都不可能依賴於別人和我說了什麼。


當然,我不否認,和老師反映情況的同學中,也有真正的正義之士——路不平我來鏟,事不平我來管。


那好,你們已經是高中生了,自由選擇,自我承擔。


你有做出任何一種選擇的自由,但是也要有敢於為你的選擇承擔後果的擔當。


在找我來反映同學的問題之前,你們自己一定要想清楚,是不是敢於為自己的正義承擔相應的後果。


在我這兒,除特殊情況外,不接受匿名舉報。


如果你來和我反映某個同學的問題,我會把那個同學也叫來,我們一起當著面把話說透。


作為班主任,我有我的工作方法,我能夠保證的,是這位被舉報的同學,不會做出任何傷害你身心的報復行為——這點你們可以信任我。但是,這件事可能存在的後果還有什麼呢?


首先,你不要期待你說什麼我就信什麼。通過同學本人的解釋和我的判斷,也許這件事最後真正的真相或者性質並不如你所想所言。即使你反映的情況真實客觀,我也只會針對問題本身做相應的處理。我絕不可能因為你這次舉報而對你本人產生任何額外的好感與信任。


舉報同學這個行為,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成為你們和老師走得更近的途徑。


舉報本身,只能是目的,不會是過渡。


除此之外,也許,這個被你舉報的同學,通過這件事,以後就不會再理你了。也或許,知道了這件事的其他同學,不認同你這種行為的,也不會再和你多接觸了。


當然,不一定會發生,因為每個人性格不同,底線不同。但是你要事先想到這種最壞的結果,然後認真想一想,你能不能不抱怨地坦然接受這個結果。


可以為自己的話負責,敢於當面說,也能接受最壞結果,你再來找我。


這個話如果你覺得你可以當著對方的面說,你再說。當面不能說的話,背地裡也別說。


咱們這個班,沒有多大。我希望你們可以相信,作為老師,作為教育專業人士,我有能力發現每一個同學存在的問題並做出適合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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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2019年9月接任高三班時,第一次班會課上談到這個問題時所說的話。每一次接新班的班會課和第一節語文課,我都會錄音,這是當時從錄音裡逐字扒下的工作日記中記錄的。


當然,“不接受匿名告密”,並不是隨口大話,為了保障這一規定能夠順利且安全地執行,我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方法,這其中包含著許多非常細碎的工作。


首先,對學生的整體素質,我有足夠的瞭解和把握,其次,我會對給事件進行非常細緻的分類。


哪些事件需要保密,哪些事件需要實名,在我這裡有極細的劃分。比如說很多人擔心的校園霸凌問題,以及規則執行的最初階段有周圍人擔心過的某些有失公允或傷害學生自身利益的事件,還有學生的一些涉及隱私或情感的小秘密等等,都不在實名舉報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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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一些需要實名的事,我仍會根據事情的具體情況和性質以及涉及學生的具體情況再做歸類,並再三確認舉報學生的真實想法。


所謂“公開”,也不是全班範圍內的公開,更不是“對峙”,它其實沒有想象得那麼極端。


在最初決定執行這一規定時,有很多人不能認同,包括我自己的同事。但是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觀念和標準、原則和底線。我不干涉和評判別人的,也不會輕易妥協自己的。


但正如前文所言,這份“不妥協”,是需要大量的工作去支撐的。


比如紀律問題。很多班幹部打小報告的開端都是彙報紀律問題。而我根本就不需要班幹部來告訴我誰紀律不好。


我一直告訴我的班幹部——班幹部,是老師的助手,不是同學的權威。我的班裡,不需要班幹部監督紀律,也不設紀律委員。


我告訴他們,我就是我們班紀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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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有班級監控,我可以隨時在手機看到班級情況。誰在發呆誰在玩手機誰在看小說,一清二楚。我也會在每節課後及時向任課老師瞭解紀律情況和學生們的聽課質量。


這些是老師的義務和工作,我不會讓學生去承擔——這就直接避免了有學生從反應紀律問題入手和我彙報同學。


所以,我的這個規定,其實更多是對老師本人的要求。對學生的整體素養的瞭解、個人的工作方法、工作內容、管班風格等等,都是這一規定的必要支持。若是方法或理念不同的老師,就不適合在班內執行這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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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生被舉報時,我這樣處理


講一件小事——


當年有一個男生舉報同學玩手機。


我課間走進教室,他自己直接站起來說出來的,連我都毫無準備,他說誰誰誰玩手機的震動聲影響他學習。


我馬上以很關切的態度問那個玩兒手機的同學:“還好嗎?是今天有什麼事兒要和家裡聯繫嗎?有什麼需要我幫助的嗎?”,第一時間弱化了他對同學舉報他這件事的注意力。


他告訴我,今天是他姐姐在國內的最後一天,剛剛是在和姐姐發信息。然後我針對這個問題,和他陸續聊了一個星期。


白天在學校聊,晚上用微信或者電話聊。我們談到了姐弟親情,談到了上課用手機的弊端……不是由我告訴他,而是一起探討,就像朋友聊天一樣。我也說了我當年上高中時課上偷偷發短信的各種感受,和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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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聊到了同學為什麼會站起來直接說,我講了我寫東西的時候我媽媽的手機在我旁邊桌子上老震動時我的感受,他也跟著我的回憶,回顧了自己的一些相關經歷和感受……


最後我們一致認同:人在專心做一件事的時候,一點點聲響都會形成一種干擾,干擾一次又一次,人的情緒就特別容易崩潰。


我們又一起聊同樣的情況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最終結論是這屬於特殊情況,如果確實和姐姐有很重要的話說,其實完全可以和我來請一節課的假,在辦公室踏踏實實和姐姐用電話聊。


一節課我們是可以利用碎片時間補回來的,這樣既不用偷偷摸摸的,傷害頸椎還怕老師發現,又不用影響同學。


全程我們的所有談話都是朋友式聊天的形式進行的,完全平等,甚至還常常伴著零食進行。


他在和我的交流中沒有任何產生任何不好的感受,最後還把所有問題都聊得極透,一點心結都沒有,下次再遇到也知道怎麼解決了。那麼這種情況下,他還會去報復那個舉報的同學嗎?


不僅沒有,他還很不好意思地第一時間向那位同學以及坐在他附近的同學道了歉,大家哈哈一笑,輕錘他兩拳,欣然接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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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個道歉的過程沒有當著我,更不是我要求的。


是他們自己來和我說的。我後來問他怎麼想起去道歉的,他說和我聊到專心做一件事被打擾的那段時,回憶起自己經歷時的一些感受,就覺得特別不好意思,本能地想趕緊去道歉。


這就是說,解決一件事要從根本上解決,而不是簡單地去批評學生。他雖然是被舉報的人,可是他沒有因為被舉報而受到批評。


執行這一規定的過程中,我既不會讓舉報者嚐到什麼額外的甜頭,也不會讓被舉報者因為舉報嚐到任何苦頭。高中生是可以像大人一樣對話的。把所有心結徹底聊開,就談不到報復同學的隱患。


當然這僅僅是一個例子。


不同事件,還要根據事件本身和學生的特點區別對待。


即使我為報復事件一旦出現做足了各種充分的準備,我個人和我所在的學校,也完全有能力第一時間徹底解決這類事件。


但在我執行這一規定的若干年間,先後幾屆學生,無一例因實名舉報出現的報復事件,甚至連在實名舉報後關係鬧僵者都沒有。這並非我“不知情”,而是非常確認的事實。


原先對這一規定表示過擔心的家長、同事、領導,後來也都成了為這一規定“叫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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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的姑息縱容

是在給孩子的未來“埋雷”


當面不能說的話,背地裡也別說——這是我自己為人的準則,我也這樣要求我自己的學生。因為除一些特殊情況外,

我根本不可能輕易相信只敢在背地裡說的話。


高中生正處在一個三觀初形成的時期,這個時候給他們設立一個相對高的底線,對他們的成長沒有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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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想,如果在我的學生時代,我的班主任也告訴小Z,當面不能說的話,背地裡也不要說。我的班主任也堅持不用耳朵去認識每一個同學,讓小Z嘗不到一絲一毫靠匿名舉報同學得來的並不光明的甜頭,她也許就不會發展成今天這個樣子。至少,她心裡會有忌憚。


當然,老師的力量是有限的,我左右不了任何人的人生。但因為我知道內心坦蕩的重要與可貴,反感背地說人的人,看不得一群本該充滿朝氣與明媚、純粹和膽氣的少年人,偏離少年人該有的模樣,暗戳戳為了些見不得光的私心告同班同學的“密狀”。


更痛恨靠學生間的匿名彙報來了解班內學生各種情況甚至秘密的老師,所以我不做這樣的老師,所以我堅守著我的底線。


我無法改變他們的生命軌跡,但我要保證在他們給我做學生的這段時間內,我問心無愧。


他們以後活成什麼樣與我無關,也不是我能掌握的,但是我對自己的要求是,這輩子不會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覺得心虛、覺得對不起他們。


假如我也選擇對他們這些小小的“陰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今天我可以盡最大能力保護他們不被同學知曉,明天他們走入社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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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們成為小Z那樣的人呢?即使他們可以一輩子不被人戳破,那麼被他們這種行為所傷害的那些人呢?我都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認為反正已經出了校門所以一切與我無關嗎?


我經常以家長的心態去反思:如果我是一位母親,我想要什麼樣的老師。按我個人的標準,如果真的是那樣一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老師,我是不會放心把我的孩子交給他的。


因為他一時的姑息縱容,是在給孩子的未來“埋雷”。


無論來找我舉報別人的學生是出於什麼目的,舉報的情況是否真實,我都不會讓他因為這件事得到任何額外的好處。因為即使第一次他真的是出於純粹的正義,在嚐到好處之後,第二次,第三次,就很可能不自覺地為好處而去。


古往今來,正義,大多時候伴隨著付出和犧牲。正義不能只敢存在於暗處,不能抱有一個自私的目的,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給你個人帶來任何好處。如果你帶有某種自私的目的、期待著某種個人的甜頭,那對不起,這不是正義,這是以正義之名,性質相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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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讓他們明白,同學的某些問題,你選擇說出來:


第一,老師不會第一時間毫無保留地相信,即使你反映的情況屬實,也不會因此獲得什麼個人的益處。


第二,要敢於和同學當面講。當面講是一種坦誠的交流,不是對峙更不是吵架,因為這才能最大程度保證你所言之事的真實性,也給同學一個當面解釋的機會。


第三,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自然結果。比如影響人際關係等等。那麼到底要不要這麼做,他們就會很謹慎地去思考。在平時的教學中,遇到相關的課文,尤其是一些古文, 我還會再深入談這個問題。


很多家長在面對這個問題時會說“我們問清楚他去告密的原因就可以了”,但是,僅僅弄清原因是不夠的。正義不是口號,不是隻要孩子告訴我們“我是出於正義”,這個行為就可以被鼓勵或者不限制。


正義有正義的代價。在歷史書裡我們可以看到,在過去,堅持正義可能意味著流血犧牲。現在,孩子們選擇做一個“告密者”的這份正義,不需要有這樣大的代價,但是自然後果仍然存在。我們需要讓孩子們知道的是:


這個自然後果,你要能夠承擔。


比如同學因為這件事不再理你,你不能抱怨,因為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你也不要說“我說的明明是對的,你為什麼不理我”。


即使你說得對,別人也可能因為不能認同你的做法、行事風格、為人理念等原因,而選擇不再理你。


這不由對與錯決定,就是不想理你,不想和你這個人接觸,那你也要坦然接受。舉報了別人還要求別人感激涕零不許不開心,沒有這個道理。


敢於直面問題的人,才有資格說正義。


敢於承擔後果的人,才有自由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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