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防合格名單大部分省份已公佈,消防合格後接下來就該領證了。
小編整理了一些關於消防工程師證書為什麼會不允許註冊?為什麼還會失效?失效之後該怎麼辦?等問題,供大家參考。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註冊證和執業印章失效
1、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或者依法終止的
2、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係的
4、註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註冊的
5、年齡超過70週歲的(身體狀況良好、能完全勝任工作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由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原註冊審批部門批准的除外)
6、其他導致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失效的情形
不允許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的情形包括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在申請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3、申請在兩個以上單位註冊的
4、未達到註冊消防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5、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6、在消防安全技術工作中,受到除警告、一萬元以下之外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1年或者不依法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7、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自達到20分之日起至申請之日止不滿2年的
8、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的
9、現在公務員崗位或者現役軍人崗位工作的
10、依法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註冊失效後的解決辦法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需經註冊後生效,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初始註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註冊證的每一註冊有效期為3年。三年之後需要進行延續註冊,在每個註冊有效期內,各級別註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被註銷註冊或者不予註冊者,重新具備註冊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重新申請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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