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時機已成熟 應設過渡期

本報記者 孟 珂

在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新證券法實施的背景下,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時機已逐漸成熟。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2020年3月1日,我國新證券法正式落地,註冊制度的推進進一步加速,改革有了新起點。創業板作為首個針對新經濟企業特徵推出行業信息披露指引並形成體系的板塊,隨著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的企業在市場上的地位逐步提升,對創業板的改革及發展有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全面推行註冊制是資本市場的大勢所趨,而對於已運行10餘年的創業板而言,其註冊制改革將率先推出。新證券法也將有助於降低企業進入創業板的門檻,推進創業板發行的市場化程度,加快推出註冊制,進一步擴大板塊的包容性與覆蓋面。”李湛說。

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劉哲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板開板以來,流程上和系統上的各個環運行相對平穩、順暢,在技術和制度層面已經具備了複製推廣的基本條件。從市場的承接力來看,當前股票市場的估值處於中長期的底部區域,有利於緩衝註冊制推廣後對於市場的影響。推廣註冊制到創業板,有望豐富、便利企業的融資渠道,當前市場對於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讓投資者共同分享新一輪科技革命紅利的呼聲也較高,有利於提升市場的參與度和活躍度。

李湛認為,創業板中大多數企業屬於高科技企業,隨著國家政策持續扶持,整體產業逐步升級,盈利能力正進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創業板作為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試驗田”,隨著創業板註冊制的推行,對於信息披露、規範發行、違規成本都有了更嚴格的要求,同時取消盈利限制更是讓更多優質的中小微企業有機會進入,其有望幫助創業板變得更加市場化。

談及如果創業板啟動註冊制改革,哪些市場基礎性制度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劉哲表示,創業板對於申請上市公司財務指標過於嚴苛的要求,不能適應新經濟產業的新特點,也不符合創業板定位的初衷。建議儘快做相關的技術準備,將科創板註冊制的先行實踐推廣到創業板,加快資本市場的制度改革進度,推動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劉哲建議,考慮到科創板實行註冊制是增量改革,而創業板推廣註冊制需要考慮到存量與新制度的鏈接,對於註冊制的基本制度,如上市條件、註冊流程等可以進行復制,但是對於推廣方式不宜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應該給市場一定的過渡期,防止對於存量企業和已經按照原有規則做好上市準備的企業帶來不必要的衝擊。建議採用“漸進式”的方式推行創業板註冊制,並設置6個月至1年的並行期,即核准制與註冊制並行。在創業板推廣註冊制的前兩個月,接受新增在審企業,兩個月後不再接收新的在審企業,已經進入在審流程的企業,可繼續按照原審批流程,最大限度地做好存量在審與制度的銜接,避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制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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