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国道这两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恢复和启用


110国道这两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恢复和启用

关于启用土右旗辖区110国道2处

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恢复和启用土右旗辖区110国道2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具体为:G110国道K604+990M 美岱法院,G110国道K615+425M 阿勒塔汗路口东。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2日起,通告时间为10日,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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