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前线】武汉籍被告家中参加庭审, “零接触”庭审让公正不因疫情迟到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在办案件中被告人和辩护人

均身处武汉

如何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一起来了解下这一场特殊的

“零接触式”远程庭审

【战“疫”前线】武汉籍被告家中参加庭审, “零接触”庭审让公正不因疫情迟到

3月11日下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远程视频庭审,由龙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在“控”“辩”“审”三方远程连线的特殊“零接触式”庭审中顺利结束。

【战“疫”前线】武汉籍被告家中参加庭审, “零接触”庭审让公正不因疫情迟到

2019年7月,武汉籍被告人陈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龙门县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两名被害人一死一伤。该案系龙门县检察院在春节前向龙门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然而,开庭在即却碰上了严峻的疫情。

因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在武汉家中,被告人的辩护人为其丈夫,也身在武汉,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武汉封城影响,二人均无法正常到庭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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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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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庭审画面

为确保案件能如期开庭审理,通过积极沟通协调,经被告人、辩护人同意,此次庭审采取互联网远程在线审理的方式。于是,龙门县检察院检察建议宣告室临时被“征用”为公诉席,龙门县检察院叶胡生副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审判人员在龙门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及辩护人则在其武汉家中参与庭审。

【战“疫”前线】武汉籍被告家中参加庭审, “零接触”庭审让公正不因疫情迟到

在这场既“面对面”又“零接触”的特殊庭审中,检察官严格按照庭审流程,通过视听设备宣读起诉书、进行讯问、出示证据等。整个庭审过程严肃高效,规范有序,视频连接顺畅、画面清晰。一个多小时后,庭审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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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做好防疫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龙门县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运用视频、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开展检察办案工作。除了此次将庭审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远程视频提审、线上接访、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检察服务工作也在同步推进,既有效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引起的疫情风险,又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同时也能确保各项检察业务有序开展,实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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