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安法院快審快結首宗涉“疫”詐騙案

3月5日,雲安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雲安區首例涉“疫”詐騙案,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馮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雲安法院快審快結首宗涉“疫”詐騙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馮某某是雲安區六都鎮人。2020年2月12日,被告人馮某某利用疫情期間口罩緊缺的時機,捏造其有口罩出售的事實,並在百度貼吧雲浮吧上發佈。被害人董某某、陳某某等4名被害人獲悉信息後添加被告人馮某某預留微信號,並與其聯繫購買口罩,後分別通過微信轉賬900元、175元、1825元、105元到被告人馮某某的微信。被告人馮某某在收到4名被害人轉賬的3005 元后,捏造虛假的快遞單號發給被害人,隨後就將4名被害人的微信刪除。2020年2月14日,公安機關將被告人馮某某傳喚到案,其家屬將詐騙所得的贓款退還給4名被害人。

雲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馮某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電信技術,假借銷售防疫用品的名義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

雲安法院快審快結首宗涉“疫”詐騙案

據瞭解,由於受疫情影響,雲安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受到較大影響,雲安法院在雲浮市看守所內建設了遠程視頻審訊室,充分利用遠程視頻開展庭審工作,解決疫情防控期間押解難的問題,對涉“疫”案件,從嚴從快審理。

雲安法院快審快結首宗涉“疫”詐騙案

雲安法院提醒廣大群眾,疫情當前,切莫以身試法!雲安法院將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區的各項決策部署,對一切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從嚴懲治,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相關新聞:

視頻加載中...

綜合:雲浮臺、雲安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