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2018年7月5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公告中公布了清苑区各类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清苑区城区及清苑区高铁新区Ⅰ级、Ⅱ级、Ⅲ级土地级别界线。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公告原文如下: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实施清苑城区、

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要求,我区分别对城区37.05平方公里和高铁新区54.21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展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成果按有关规定举行了成果听证,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为使该成果尽早地服务于我区的土地市场,加强地价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区地价管理体系,指导规范土地估价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以及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特批准公布本次清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附件:保定市清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18年7月4日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保定市清苑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更新范围

清苑区城区更新范围东、南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腾越北街,北至保沧高速公路、兴赵路,土地总面积37.05平方公里(55575亩)。高铁新区更新范围西边以白洋淀科技城规划界线为界,北至清苑区界,东部扩至徐清快速路、北三环东沿线及徐清公路,南至保新路,总面积54.21平方公里(81315亩)。

二、各类用地土地级别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内涵:

评估基准日:2018年1月1日;

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开发程度:七通一平(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及红线内场地平整);

容积率: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2.5,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研、医疗卫生、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为1.5,教育、社会福利、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1.2,体育、一般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1.0。

表1 保定市清苑区城区商服、住宅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表2

保定市清苑区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注:一般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及电信营业网点用地。

表3 保定市清苑区高铁新区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表4 保定市清苑区高铁新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三、土地级别界线

(一)清苑区城区土地级别界线(见表5)

表5 保定市清苑区城区土地级别界线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二)清苑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界线(见表6)

表6 保定市清苑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界线

清苑区公布清苑城区、高铁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上述级别界线描述仅供参考,最终以各类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图所载级别界线为准。

四、有关事项

1、基准地价公布后,将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和本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修订。调整方案由有关部门组织论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2、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保定市清苑区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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