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部落】李招娣


【小說部落】李招娣

李招娣出生在1987年的D市W村,是家裡的第二個女兒。她的父母都是老實本分的農民,雖說沒有像其他人那麼重男輕女,但也總想要一個男孩,於是取第二個女兒叫招娣,希望不久後,她能招來一個弟弟。

小時候,她家裡並不富裕,但她的父母總是會給她最好的,也正因為他們都是各自家庭的老二,知道老二在姐姐與弟弟的尷尬位置,懂得老二最易被忽視,所以哪怕在後來弟弟出生了,他們也不會偏心於弟弟。對於三個孩子,他們知道對老大要好好教導,對老二要好好關心,對老三教他好好做人。因此,三姐弟總是和和氣氣的,儘管偶有隔閡但也很快消除。

都說和氣生財,招娣一家和和氣氣,她的父母勤勤懇懇,等到招娣上大學時,家裡已經寬裕了許多。而十幾年下來他們一家子也有了些積蓄,加之村裡經濟不錯,每年都有分紅,便在村裡再買了一塊地,建了座新房子,好歹姐弟三人終於有了自己的房間。日子也算過得和和美美。

招娣隨她母親,個子不高,但短髮圓臉上大大的眼睛總是神采奕奕的,笑的時候眼睛能彎成一道月牙,最是可愛,性格也是爽朗大方、從不斤斤計較。她從前是在村裡唸的小學、初中、高中,最後運氣不錯的考上了G大,選了個挺熱門的金融專業,其實她並不知道這個專業到底學的是什麼,當然讀完四年後,她還是不太懂,但周圍人都勸她這個專業,她便選了它。

也總算是出了村,進了省會。到了大學,她才知道原來女孩子洗臉除了用水洗,還有其他花花綠綠的乳液,看到同舍友桌子上堆積瓶瓶罐罐,聽到她們那些時髦的話語,她覺得世新鮮極了。她有很多的不懂,也有很多的不習慣,從前在家裡,不是太在意環境的整潔與否,現在也是,因此她的桌子被舍友戲稱“亂葬崗”,可她的鄰床曉芳又是個強迫症,在勸說十六次無果後,她只能幫忙收拾著,最後還變成了習慣,後來招娣看到黃洋被投毒死亡案,總是由衷的感謝舍友的不殺之恩;招娣從小就跟著母親,學得一手好廚藝,總在宿舍裡給舍友們做好吃的,鹽焗雞是她的拿手菜,她用特質的粉末抹在洗好的雞肉上,放在她從家裡帶來的小小電飯煲裡焗著,那香味幾乎飄散在整棟樓,差點把宿管都引來了,她們四個人就著那份鹽焗雞,能窩在宿舍一天;她還會做各式的糖水,總之,她的小小電飯煲像哆啦A夢的百寶袋,總能給人出乎意料的驚喜,曉芳最愛吃她做的芋圓,她知道曉芳總是幫她整理雜物,後來更是覺得曉芳是她與宋傑的紅娘,十分感謝她,加之宋傑也愛吃,因此宿舍裡常常飄滿了芋圓的香味,當然這也是後話了;她在宿舍裡是算最小的女孩,在她十八歲生日那天,舍友們還送了她人生第一隻口紅······宿舍四人和和睦睦的,像親姐妹一樣,儘管畢業後,大家各奔東西,卻總能在特定時間裡聚集一起,回憶往昔那隻肥得流油的鹽焗雞、那盤失敗了的糖不甩、那碗Q彈的芋圓、那鍋甜甜糯糯的八寶粥······招娣印象中的大學生活,有很大一部分是關於她與舍友們的日常。

招娣可能一點也想不起在大學究竟學到了什麼理論知識,但她一定會記得宋傑。

宋傑是她十八歲以前包括以後見過的,最英俊的男人。

他大她三歲,是她的師兄,大四學生。而他和她的相遇,更像是一場命中註定。

金融系經費不夠,幾年才舉行一次晚會,安排在平安夜那天,招娣那一屆剛好碰上,宋傑那一屆則恰好趕上末班,儘管如此,但他們兩人都無意於這個活動,只是曉芳和宋傑的一個同學約好了,曉芳因故不能出席,說明緣由後讓招娣代之,而那一個師兄則以為襄王有意、神女無情,便索性讓宋傑代之,而宋傑當晚要在臺上表演,覺得只是舉手之勞,便應允下來。兩人就陰差陽錯的見了面。

宋傑從前不相信一見鍾情,直到見到招娣。

他一直都很理智。當年高考失利後,無奈之下來到G大,深思熟慮後才挑了這個專業,憑著努力的學習,也成了系裡的佼佼者,平日裡也參加校內的活動,是吉他社的一員,也是校內晚會的常客。他也知槍打出頭鳥,因此秉承母訓,一貫低調。認識他的人不多,與他深交的人就更少了,但與他有所接觸的人都說他才比子建、貌若潘安,但他家庭背景如何,竟無人得知,有好事者猜測他是某高官的兒子,只是為了鍛鍊他兒子的能力,才讓他屈居於此。

宋傑當然不會說,他只是來自Z村,是一個未婚媽媽的兒子,他的母親在幼時回家的路上被歹人擄走至偏僻處強姦了,父親覺得此事對女兒往後出嫁不利,便不願聲張,後來她覺察自己已懷孕,覺得孩子是無辜的,不聽父母勸告堅持生下宋傑,並想親自撫育成人。本來農村圈子就小,風言風語一直不斷,她的父親一來覺得丟人、二來覺得自己還有一個兒子,留著不能嫁的女兒也是無用,還成累贅,便把她趕出家門。她抱著尚在襁褓中嬰兒,來到E市,靠著母親偷偷塞給她的一點錢,租了一間地下室,只因她剛生完孩子,身子虛弱,吃得不好,奶水不夠,每每到夜晚,嬰孩總啼哭不已。地下室隔間多,隔板又薄,隔音效果極差,鄰舍的人過來拍門,臉色很是難看,脾氣差的還咒罵不斷,她都忍著,孩子大些就將他擱在家中,自己出去工作——也只是為酒樓洗碗而已,酒樓老闆娘的兒子愛在樓上彈吉他,甚是好聽,這農村來的苦命的女人第一次知道了世上還有吉他這一樂器,還能日日聽到彈奏的音樂,回到家中,便給孩子輕輕哼唱,孩子也似懂非懂。她是不捨自己的孩子,知道他尚年幼,每每聽到獨處一室的孩子因各種原因而受傷甚至死亡的消息,她便膽戰心驚,卻又無可奈何。可為了那每月微薄卻又無比重要的薪水,她只能是每日如此忐忑不安的工作,夏日裡熱得滿身是汗,冬日裡凍得雙手都起了凍瘡,還好還有若有若無的音樂來慰藉她的心,幸得孩子懂事,老實在家,也沒惹出什麼事端。一日復一日,孩子長大了,如母親般清秀而堅毅,也總能拿到優異的成績,從未讓母親失望。

可是,漸漸的,宋傑成人後,愈發長得像那日侵犯她的男人,她深藏的那段記憶太過不堪,漸漸對宋傑有所疏離,加之宋傑高考失利,她氣極,第一次打了宋傑,宋傑忍痛側頭,她也疼到了心裡,最後母子二人抱頭痛哭。儘管宋傑的成績並非他所料想,但也能上G大。

後來,錄取通知書到了。母親為了籌集孩子的學費,又聽到隔壁的梅姐說有能快速來錢的法子,於是便跟隨梅姐,誰知竟是做出賣皮肉的生意,梅姐彪悍潑辣,她只能順從,但當男人欺壓上來時,她想起那日也是這樣的場景,便開始不要命的掙扎,男人心虛膽怯又發了狠,手勁一使,女人本就嬌弱,況且她長年累月的勞累,身體早就疲弱不堪,便就這樣沒了。梅姐一看出了人命,便立馬逃之夭夭,留得男人在這裡發愣,警察到場時,女人身子都涼了,男人都還是傻傻的,警察於是問男人話,隨便扯了張床單蓋在屍體上,通知宋傑,宋傑到場時,看到的是母親在床沿垂下的手,那哪是三十多歲女人的手啊!因長年累月的泡水,手乾裂的像樹皮一樣,手關節變形,手指腫胖。後來宋傑到停屍房看母親最後一面時,他都沒有勇氣掀開那塊布。他隔著布,抱著母親,哭得像把今生的淚都要哭盡了一樣。

後來,那個男人因為殺了人瘋了,他的家人賠償宋傑一筆錢,宋傑把它用於給母親置了一塊墓地,剩下的用於繳納入學的學費。此後生活費與學費都要自己掙取,寒暑假都在打工,平日裡有空就找兼職,唯一的樂趣是彈吉他,他彈著吉他時,總能覺得母親在陪著他。母親不喜熱鬧,討厭人多口雜,從小教訓他為人處世要低調,也萬不能對旁人提起自己的身世,免得招別人笑話,他都一一記住了。

待到他大三時,因所學專業的優勢,開始極為謹慎的投資,收益頗豐,手頭漸寬鬆,也漸漸交結朋友,偶得一二知己,大有相見恨晚之感,但對自己身世一定諱莫如深。

直到他遇見了招娣,招娣笑時那彎彎的月牙眼似乎彎到了他的心裡,他一直如江中浮萍般活著,無依無靠,也不需依靠,可招娣的出現,讓他第一次想靠在岸邊,好像突然有了軟肋,又突然有了盔甲。對誰,他都可以理性的衡量,除了她。

招娣當時只覺得在臺上彈著吉他的這個男人真是英俊,比同舍友在追的韓劇《我的女孩》裡的李東旭都要好看,為人又彬彬有禮,對女生紳士至極。招娣從前總是大大咧咧的,對男女情愛之事很不上心,只覺得找到個像阿爹一樣親切的人就好了,可看到宋傑,她又有一種從前從未有過的感覺,覺得滿心幸福,內心柔軟。這是和阿爹在一起時截然不同的的感覺。

兩情相悅是世上最好的事,他們兩人就這樣在一起了,一個樂觀、一個悲觀;一個看慣世事炎涼、一個未曾涉世。相似的人適合一起胡鬧,互補的人才能一起變老。

李麗在後來想起那段時光,嘴角總止不住的上揚。

不久,招娣大二了,宋傑也畢業了,他之前就已經在G市的某公司實習,因其工作能力良好,公司提前與他簽好合同,畢業後就直接到公司上班。

職位不高,畢竟剛入行,但工資尚可,加之宋傑之前投資賺得的一筆錢,他便在G大附近租了一間不大的屋子,總算搬離了那潮溼悶熱的地下室,他希望招娣也能搬進來,他們一起生活,等到招娣畢業後,他們就結婚。可招娣不願意,因為她的母親從小就教導她女孩子要潔身自好,同居的事等到兩人結婚後再說,所以,儘管招娣愛極了宋傑,她也不願住進他的家裡,宋傑有些自卑,心裡有些不痛快,但想著來日方長,也深知人言可畏,於是也就擱置此事了。從那時開始,招娣常常在宿舍做好吃食,再給宋傑送去,兩人像普通情侶一樣甜甜蜜蜜的。甚至在06年末,宋傑隨招娣一同回到W村過春節,他拜訪了她的父母,父母對他很滿意,他還見了尚在病中的招娣的奶奶,只是老人家年紀大了,咿咿呀呀的說不清楚。

回到G市,招娣繼續著她的學業,宋傑也努力工作,漸漸升到部門經理的位置,也有了較多的積蓄,便把所住的屋子買了下來,作為與招娣結婚的婚房。

宋傑總覺得遇到招娣後,自己的運氣好了許多,幾乎每次投資,總能得到不錯的收益,於是在投資方面,也比從前大膽了許多,他聽到身邊的同事都在購買雷曼兄弟公司的債券,收益頗豐,況且雷曼兄弟公司的信譽一向良好,在他上大學時,它已經是《國際融資評論》評定的2002年度最佳投行,覺得風險不會太大,況且他也想借此機會存一筆結婚的錢。乘著大勢,購入幾種債券,收入果然不錯。這時,他就想掙到更多的錢,只因他有太多的事想要做了,想把母親的墓地再整修一下、想為招娣買一隻鑽戒、想把他和她的婚禮辦得更隆重些、想好好孝順待自己如親生兒子一樣的未來岳父岳母、想買一間更大的房子,將來他和她的孩子能在一個更好的環境生活······一切的一切,皆為了許她和他一個更好的未來。

於是他一咬牙,把自己所在的房子典當了,加上所有的積蓄購入了好幾種債券與股票。

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這裡。

2008年9月15日,由於受次貸危機影響,雷曼兄弟公司出現鉅額虧損,申請破產保護。此後還引發了全球金融海嘯。

宋傑所在公司在金融危機中受挫嚴重,不久也宣告破產。

宋傑失業了。

宋傑崩潰了。

招娣那時候也大三了,準備著期末考試,她擔心他,且允諾他考完試後一同回家鄉散心,那天的宋傑神色無異,還笑著答應了,和招娣說要先回家裡收拾些東西,銀行過兩天會來收樓。招娣還在學校附近找了間房子讓宋傑暫住。

招娣憂心忡忡考完試,打算聯繫宋傑,卻發現宋傑失蹤了。

招娣哪裡也找不到他。

哪裡也找不到他。

“媽媽,你把我的校服外套放哪了?”李麗眨了眨睜得發酸的眼,回過頭,看著那個白白胖胖的小子,笑著說:“自己好好找找,什麼東西都讓媽媽幫忙找嗎?”“哼!”小孩子嘟了嘟嘴,氣鼓鼓的走開了。

李麗繼續壓著盆子裡的芋頭,怎麼忽然想起她們了?怎麼突然想起他了?

“鈴鈴鈴”一陣急促的電話鈴響起,她聽到孩子奶聲奶氣的聲音,還有“噠噠噠”跑過來的拖鞋聲,“媽媽,電話,找你的,媽媽你又做芋圓吃哦,我都吃膩了······”小孩自顧自的說著,她擦了擦手,拿起電話。

“你好,請問是李麗女士嗎?我們這裡是G市公安局,在xx地發現一具男屍,高度腐爛,我們初步鑑定為宋傑,且初步認定為自殺,其身邊遺書保存完好,是寫給你的,本可早些通知你,但你在之前曾改過一次名,找你用了一段時間,希望你能過來一趟,配合我們的工作······”

李麗聽不清那方後來還講了些什麼,掛了電話,繼續壓著芋頭。

“媽媽,我找到外套啦!誒呀!你別壓啦,芋頭早就變成泥了!咦!媽媽,你怎麼哭了?”

李麗來到G市的警察局,做好筆錄,拿到那封信:

招娣:

我什麼也沒有了

我什麼也給不了你

我只會拖累你,像拖累我媽一樣

我走了,你要好好的,要繼續笑得那麼美

宋傑絕筆。

他明明內心柔軟到全是捨不得,卻也能狠心放手再也不回頭。

李麗抬頭望望天,天邊漸漸泛出微紅,像一條魚翻了身,魚肚上還有紅鱗點綴著。她記得那日找不到宋傑,也是這樣天色。

她記得找了很久都找不到他。

找了很久。

後來她一個人回家,父母也沒問什麼。過了一個沒有他的年,過了好多個沒有他的年。

再後來,她畢業了,和舍友們各奔東西。

再後來,她不願再聽到別人叫她招娣,改名為李麗。

後來的後來,她到H市實習、工作,認識了現在的丈夫,生了孩子,日子過得不鹹不淡的,只是,無論如何,她決不沾染股票、債券等有關投資的東西。

現在他來找她了。

過慣了平淡如水的日子,她以為她都忘了。

原來她是招娣啊!原來宋傑曾那麼愛“招娣招娣”的叫她!

可現在她是李麗!李麗還要忙著回家,為剛下班的丈夫和剛放學的孩子做飯。忙完這些,要早點睡覺,明早還要上班,補好今天請假而堆積的工作。

夜裡,她躺在床上,眼睛怔怔地看著天花板,身邊的丈夫鼾聲如雷。李麗想著從前的事,想到最後一次見到宋傑,他與自己告別時微笑······枕巾漸漸被打溼,枕邊的男人鼾聲依舊,轉了個身,嘴裡嘟囔了幾句胡話。

她想著如果能再重來一次,李招娣決不替曉芳去參加那個晚會,招娣決不要認識宋傑,她決不要愛上他。

李招娣決不要變成李麗。

決不!

【小說部落】李招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