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兒
一般情況是被撞者自己花錢看病,最後肇事方一次性結清。但是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如果被撞者沒有錢、經濟能力達不到,肇事者應該提前墊付醫藥費,就像交強險一樣,政府完全可以要求肇事方墊付醫療,先花錢後花錢一樣,但是體現人道主義,為什麼不這樣規定?
洪水hs
肇事卻不用花一分錢,我怎麼看?
首先我要糾正你的錯誤觀點
肇事者並不是一分錢沒花,人家花錢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在責任範圍內賠付第三方經濟損失,人家怎麼沒花錢了。非得從自己兜裡掏給你的錢才是自己花的錢?
而且從法律上來說,並沒有強制規定肇事者必須墊付費用。很多年以前,所有肇事者都是積極墊付醫藥費的,但是越來越多的傷者最後獅子大開口,故意不出院,定責後應該退還顛覆者的錢,也退不回去,開車的人都怕了,所以才有了,不墊付,不探望的無奈之舉。
作為傷者,醫療費和賠償有人給錢就可以了,至於還有其他要求的,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最後,花錢買了保險,出事還得自己出錢,那我買保險幹嘛。
貴陽小科
自己的親身經歷,我開車不小心與一個電動車發生了刮蹭,我的全責。騎電動車的是一個小姑娘,也就十八九歲。當時速度特別慢,小姑娘電動車倒了,電動車沒有任何損傷,小姑娘右腳破一點皮,大約有1釐米×1釐米大小的一個蹭傷。當時立馬報警了,也報保險了。然後120過來送醫院去了。剛進醫院的時候,小姑娘打電話給他家人。因為沒什麼大事兒,醫院只安排檢查,拍了各種片子。小姑娘說沒帶錢,然後我墊付的。他家裡人來了之後也說的非常好,沒什麼事兒就在醫院觀察觀察出院,然後趕緊結了。當時我墊付的錢也不是很多,也就2000來塊錢。當時這個錢我真沒想著再要,順順利利把事情解決完就OK了。第2天我就買了各種補品,去醫院看了一下小姑娘。他爸媽在現場說的特別好,說我們也沒什麼事,完了之後就出院吧。當時我答應的也很痛快。第3天我又去看那個小姑娘,然後他家裡人就開始變卦了。小姑娘說頭疼,腰疼,肚子疼。要住院再做一下各種檢查。我說可以,你們隨便做,我有全險。然後小姑娘的爸爸跟我說,讓我再去醫院交5000塊錢,錢不夠了。還說如果我不墊付這個錢,要怎麼怎麼弄,找人威脅,找律師之類的話。說的話特別難聽,當時我就火了。直接跟他爸說,你愛咋弄咋弄吧,扭頭就走了。然後他們在醫院又待了20多天,最後看來實在是熬不住了,然後出的院。出完院之後各種找我賠錢。給我打電話我也不是不接,我就一句話,我最近很忙,改天咱們再處理。反正沒我的簽字,他們從保險公司拿不到一分錢。後來他們就找各種人威脅,找律師威脅,找黑社會威脅。我就一句話,不是不給你們處理,我很忙。最後是他們找到那個保險公司的經理,那個保保險公司經理跟我是鐵哥們。保險公司經理找我跟我說,你趕緊給他們處理了吧。我說我要求不高,把我原來墊的我的錢一毛不少的給我退回來。然後再談處理的事情。要不就拖著吧,反正拖過了保險期限也就是一兩萬塊錢的事兒,不缺這個錢。到最後真把他們拖得沒脾氣了,拖了不到一年。乖乖的把我的錢退回來,從保險公司拿了1萬塊錢左右吧。從那之後我再也不相信別人,有事也不會墊付一分錢了。
砂帶機中的戰鬥機
講個我今年九月份的真事。我週日送小孩去綿陽外國語學校上學,車剛靠邊停穩小孩還沒下車,被一騎電動車的大叔直接撞到中柱倒地,當時騎車的大叔和搭車的一女的均手肘部和腿部擦傷,很輕微。我車中柱受損,右後門無法正常關閉。當時想報警,肯定判他們全責,保險拒負,而且我是外地人(成都),走流程太麻煩。於是只是例行報警(事後慶幸)報備。愛人出於好心還花了一百多帶他們去醫療室簡單處理了一下。騎車的大叔一直說不好意思,那女的(外地人,租房客)也沒說啥,我們還幫那女的去另外一所學校給她娃娃送東西,還把她送回家(成都青白江區)的。結果第二天,這女的說她腳疼手疼的要去檢查,我當時上班,愛人心軟,馬上開車接她去醫院各種檢查,後來還要去省醫院去核磁共振檢什麼的。我知道了馬上讓愛人不要再去給錢,保險公司介入。請假去綿陽交警大隊,找了大叔做當事人,寫了情況說明,調了現場監控,警察單方面給我出入認定書,都說那女的不要臉。前期愛人墊的錢,找那女的要發票,先一直推,現在半年了,乾脆換號搬家。所以,法律未明確必須要做的,就絕對不要去做。
曾婷頃
親身經歷.2018年11月份送我兒子上學的時候停靠在臨時停車位上.我兒子開右後車門的時候剛好一女人騎電瓶車過來撞到車門上了.導致她兒子額頭右上角磕了一道疤.當時情況緊急我先打醫院電話.現場沒動到醫院就診了又打電話報的交通跟保險.一開始雙方都挺好的又得知那小孩跟我兒子是一個學校都是一年級的.而且他媽媽還是個高中班主任.我一向對老師特別友好.就隔三差五去看望那小孩.好吃的好玩的給買了不少.將心比心誰也不願小孩受罪.醫藥費差幾百八千全部我墊付的.最後出院我還給了對方八百塊錢讓她給小孩買營養品.可是到了保險理賠這塊她就拒不簽字了!又要這個費又是那個費.一點都不配合.最後竟然問要2000塊錢的誤工費護理費,保險只給報640元.按一天80算的剩餘的她竟然要我給補上.要不然保險她不簽字.保險公司不給理賠我墊付醫藥費.真是奇葩.直到現在也去沒簽字.只能拖到到理賠期限到了再處理.所以我不贊成提前墊付醫藥費.只要不耽擱治療的情況下.堅決不要墊付醫藥費.國家也沒有明確規定要全責方墊付醫藥費.如果對方找你你讓他們找保險公司.
這件事讓我對老師產生了反感.這種人怎麼能勝任老師這個職業.怎麼去教導學生.怎麼去為人師表,
狼放過了羊
我老婆那年夜裡十點鐘,由於大霧,撞了一個跑到馬路中央打電話的外地來京人員,當時視野實在不好,這主又穿著黑衣服,真是啥都看不見,還好,沒啥事,對方要求去醫院,要求去住院,沒問題,我家上的全險,就預備這種倒黴事呢,責任我也認了,懶得計較,想著皮肉傷,幾百塊錢了事,誰想到對方來了精神,獅子大開口:十萬塊!!!否則報警。我笑了:報警?笑話,老子又不是肇事逃逸,報警吧。一通折騰,警察也是無語了,人家都給你送到醫院了,還要求啥,賠償問題,那是保險公司的事。一段時間後,保險公司給我來了電話:先生,對方把您告了,您不用出庭,法官判決我們保險公司全額代為賠償二千多塊,至於他要求的十萬塊,他拿不出任何憑據,收入證明沒有,納稅證明沒有,法院不予支持。中國的道路交通法有時候還是挺好的[大笑][大笑]
近山遠水43911
不墊付,不看望。
去年我家車撞了人,當時車剛調頭過來,車速極慢,一女騎三輪車突然衝到車前,也不是斑馬線,也不是路口,車上裝了兩個空的收廢品的麻袋。當時出於人道,我們很想陪同去醫院,但是警察來說,不能去,百分百被訛。但警察讓我們負全責,因為我們有保險,有賠償能力。我們多次關注傷者情況,發現傷者有高血壓、糖尿病,開顱手術做過一次,乳腺癌手術做過兩次,還有很多其他疾病。但是被撞的外傷就是頭部擦破皮了,止血後有點水腫。觀察一週後醫生說可以出院了,但是她一直不走,把各種病都治了一遍。連續住院兩個月後,跟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保險公司說就賠外傷部分的錢,不可能全賠。陸陸續續半年,最後還是保險公司搞定了。我心想,如果是我們自己,恐怕就得賠的傾家蕩產了吧!
找不到名字
沒辦法,有法必依嗎,
[捂臉]我好像在哪看到的,記不清了,一個男人強姦一個女人的過程中,男人的傢伙折斷,女性還要付一定的責任。
[捂臉]一個小賊扒倒三樓一家陽臺,被發現主人恐嚇,掉下樓摔傷,主人要付一定的責任。
[大笑]有一次我媽和鄰居大媽,被一個騎自行車買米的,騙了一些錢,倆老太太反應不對時,這人已下樓在我面前騎車跑車小區,我也覺得他神色不對,抬頭向上看,發現倆老太太在樓上喊哪,我馬上摩托打火去追,小賊已無影無蹤,我回來告訴,沒追到吧。。。。。。
[笑哭]倆老太太居然樂的夠嗆,說我一追出去,她們就在禱告神,可不要讓我兒子抓到他啊。。。唉。。。跟誰說啊
雪城紅哥
這是個無聊而且無知的問題。
法律有規定,誰的責任誰負責。
假如,交通事故中,你無責,你無需墊付。
假如,交通事故中,你半責,你有責墊付。
假如,交通事故中,你全責,你必須墊付。
按照交通法和保險法相關規定:
交強險無責墊付的醫療費是1千元額度。
交強險有責墊付的醫療費是1萬元額度。
發生交通事故後,撥110報警,撥120報醫
撥電話叫保險,然後跟傷者一起去醫院裡
作為持證司機,有沒有責任心裡是有數的
緩和雙方關係不會太僵硬,需要墊付行為
墊付費用範圍,急救車費用,門診和住院
保存繳費憑證,購買些水果,以籌錢名義離開。
讓交警出責任書,去申請交強險醫療費墊付。
知識點:1萬-已墊付費用=申請墊付金額。
你就無需跟傷者索要退款,保險直賠墊付。
如果傷得重,住院費不夠,而你只是半責。
你可以要求雙方按比例繳費,各存5千入賬。
如果你是全責,那就沒話說了,儘管墊付。
住院費結算退款,需要卡號和繳費憑證。
卡號傷者持有,繳費憑證是你持有的。
任何一方都不能獨自完成費用結算的。
住院費結算和出院沒有影響的,除非欠費。
保險能各賠雙方的費用,不需要找對方退款。
為什麼車主要積極按責任墊付,目的很簡單。
走簡易程序,不用扣車,不用繳車輛管理費。
後期理賠不會出現問題,雙方要一起湊資料。
結案也不會出現問題,免去後續的麻煩事情。
最重要是不會觸犯法律,這法律是保險法!
保險法規定,保險目的是保障被保險人利益
在保險人因意外事故造成財產受到損失事件
在事件結束後,按條款在賠付額內對保險人
此次事件造成直接損失,按比例進行全額賠付
以減輕被保險人經濟損失,超出額度損失由
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全額賠付需不計免賠險
由此可見:
保險是給予被保險人經濟損失的補償行為
具有補償金額需經過保險公司核實來核定
交通事故與保險公司無直接任何責任關係
國家鑑於人道主義,交強險允許先行墊付
交強險屬於國家保險,保險公司代收代管。
商業險才是保險公司自身經營的業務範圍
被保險人觸犯保險法或任何相關法律制裁
與保險公司無關,未經被保險人授權賠償
保險公司無權進行任何相關賠付行為實施
春哥diao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你的問題小法匠替你解釋一下。
肇事以後肇事者必須墊付醫療費用和看望傷者沒有法律強制性規定,所以一般墊付費用和看望傷者都是基於人道主義。在遇到不願墊付費用的肇事者時一定要自己墊付費用並保留好相關證據,待醫療終結以後進行理賠或者訴訟,畢竟傷者是自己的親人。當然實踐中也可以與交警部門取得聯繫,讓交警部門從中協調讓對方出費用。小法匠不建議為了墊付醫療費到肇事者單位或者住所吵鬧,畢竟交通事故是過失,彼此多一點理解和協商,互諒互助,反正最後費用都會得到保險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