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精準施策 助力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

疫情發生以來,中小微企業的正常經營受到明顯衝擊,資金週轉告急,法律問題亟待解決。市司法局出臺多項措施,為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精準施策助力中小微企業積極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公證開闢辦證“綠色通道” ●

“戰‘疫’期間,我們全力擴大醫用防護服的生產,這筆貸款非常重要。原以為貸款合同公證手續會很繁瑣,沒想到公證處為我們開闢綠色通道,特事特辦,爭取到寶貴的時間。” 韓某收到公證書時激動地說。

近日,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公證員接到北京某銀行的諮詢電話,對方稱,有一生產醫療器械企業為擴大生產醫用防護服,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為保障貸款及時就位,企業儘快擴大生產線,雙方急需辦理貸款合同公證。

北京市司法局精準施策 助力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

公證員當即與銀行及企業逐一確認辦理公證所需的手續和材料,並將相關情況及時向公證處彙報。隨後,公證處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闢公證綠色通道,就接待、核實、制證等工作做好部署。

企業法定代表人韓某等人按約來到公證處,公證員在審查完材料後受理了公證申請,按照公證程序依法快速完成了各項流程。公證處後臺工作人員及時進行核查工作,公證處審批後,蓋章、裝訂等環節也都在第一時間完成,最終出具公證書。公證處還為申請人減免了部分公證費用。銀行工作人員將公證進展向銀行放款部門彙報後,後續放款程序順利啟動。

疫情期間,本市公證機構積極為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業和個人,提供辦理不可抗力相關事項公證的法律服務;建立公證工作服務企業聯繫制度,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開闢辦證“綠色通道”,優先辦理。

●對症下藥 為企業復工復產開出“法律良方” ●

近日,與一名民營企業家暢談後,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焦景收律師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他打開電腦,連夜寫下一封致中小微企業的信,從疫情之下國家出臺的企業幫扶政策、勞動關係處理、商務合同處置、租金減免、稅費減免等方面,為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律師意見。

“疫情之下焦慮在所難免,很多民營企業面臨很大壓力,這時更需要全面瞭解並充分運用好相關幫扶政策及措施,但很多企業對此並不瞭解。”焦景收認為,當下,用專業法律知識幫助更多企業渡難關,是一名法律人應有的社會責任。

疫情期間,本市中小微企業在經營中遇到的企業合規、合同履行、風險防範等法律問題,可以通過中小企業行業組織與市、區兩級律師協會對接,市、區兩級律師協會安排相關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市律師協會成立“北京市中小微企業律師法律服務團”,為本市中小微企業提供諮詢、代理、法治體檢等相關法律服務,助力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專席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不打烊 ●

近日,一家小型餐飲公司的老闆致電12348熱線平臺中小微企業法律諮詢熱線,稱受疫情影響,近期公司經營困難,是否可以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短期調整工資支付標準,以減輕企業壓力,避免破產。

12348接線律師在瞭解企業情況後,為其提供了法律建議: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勞字〔2020〕11號)規定,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北京市司法局精準施策 助力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

疫情期間,本市中小微企業遇到日常法律問題時,可以直接撥打12348法律諮詢熱線,享受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北京市12348法律諮詢綜合服務熱線平臺將配備勞動法、經濟法等方面專業律師,設置專席,堅持疫情防控期間不打烊,充分滿足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中小微企業的法治需求,持續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截至3月2日,12348熱線自春節以來解答法律諮詢19430人次。涉疫情諮詢2255人次,因疫情產生的房屋租賃、勞動勞務諮詢佔66%,中小微企業諮詢最多的問題是如何合理合法發放工資,減少停工帶來的損失。

●九項舉措 促進律師行業健康發展 ●

北京市司法局推出九項措施,支持本市律師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幫助律師事務所特別是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共渡難關。措施包括,強化黨建引領助推行業發展;進一步優化律師執業准入手續;降低律師事務所設立門檻;減免律師個人會員部分會費;提高律師互助金計提比例;為律師事務所提供遠程辦公支持;拓寬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快速通道”;爭取享受有關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爭取律師事務所獲得首貸資金支持。

●強化重點領域行政執法 ●

中共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就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工作發出《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有效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在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的同時,強化對勞動用工和醫療保險給付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勞動用工政策擅自解除勞動關係,不按規定支付工資,不執行職工隔離期間工資待遇,以及不按規定給付醫療保險待遇、騙取醫療保險費用等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確保勞動用工合法合規,醫保給付規範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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