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郭某被確診,受害都可以向他索賠嗎?

在你左右1314


賠啥呀?他連自己家人都傳染,證明她並非故意,只是自己意識不夠,智商捉急!


楚銘德勒


我就實在想不通,出了事非要把全部責任推給一個人。

他被確診他也是受害者。

他們從國外回來到北京,在從北京到鄭州,再到公司。????

中間都沒有盤查核實嗎????只能說管理放鬆了。。。。

如果管理不放鬆,他就是一隻蒼蠅過去也會被發現。

不能把責任全怪他一個人,從國外進去國內只是測量體溫,治標不治本。嚴格落實。我二月份坐飛機的時候還沒下飛機空姐都給一張表格讓填寫,從哪裡去哪裡,做什麼。下飛機時候交給下面的人。出機場時候又發一張表。回到住的地方,嚴格核查,飛機票。用手機檢查最近都如果什麼地方,最後一切正常也讓我在宿舍隔離。

請問這位郭先生有沒有經過這些核查呢??????

我想核查嚴格一點絕對不會這樣。請大家不要把責任推到人家一個人身上。

聲明,個人在廣東打工,和郭先生非親非故。

我只是好奇,他為什麼能從國外回來北京,還能到鄭州,還能到公司上班。這中間難道沒有人管嗎????????

看客們。請不要誤解我的意思。沒想到我的這條信息有這麼多人評論。再次聲明,僅發表我的看法而已。

本人並沒有說郭某某沒有錯。

我只是覺得他這一路回來極度順暢。

我講一下我的親身經歷。我二月份從鄭州坐飛機回珠海上班。在飛機上還沒下飛機空姐就給我們沒人發一個表格填寫自己的目的地去哪裡。身份證號,姓名,目的地址,航班等。下飛機交給地勤人員。

而後不管坐公交還是打車都測量體溫。到我住的這個村莊先登記,量體溫,用手機核查最近去過的地方。然後有醫生過來再詢問核實登記。問清楚不是重災區回來的以後,讓我回到宿舍自我隔離,等居委會人員。等到居委會人員來又核實詢問核查之後。不是重災區回來的,讓我在宿舍自我隔離。

自我隔離期滿,回公司上班,我們公司核查的方法也是如此。想隱瞞都有難度,除非你不進去。。。

綜上,個人覺得郭某某回來的太順暢,所以才有次發表。

不要說誰誰不配合檢查,不配合調查之類的。那都是扯犢子。拒不配合,派出所呢????只能說明………………此處省略。。。。。只能意會。

核查不到位的,有責任。

故意隱瞞不報,有責任。

他這一路回來貌似都沒有阻礙,再次再次強調。

最後,,,,我不一一回復了。。。太多評論,回覆不過來。。。。。。不求支持,只希望各位能平靜分析。

謝謝。。。。。晚安各位。首先管好我們自己。


雪糕243512388


我們家昨天晚上幾乎沒有睡覺,大家都在討論郭偉鵬事件,我們鄭州大好的抗疫形式,讓這個無腦的郭偉鵬給弄到了人人緊張,學生開學時間延時,復工時間無望,郭偉鵬對鄭州政治和經濟的影響,比想像中大的多。希望鄭州市政府能對郭偉鵬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相關失職人員,也要處理,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堅決堵住抗疫漏洞。另外讓郭偉鵬對鄭州人民進行經濟補償,讓他傾家蕩產,以儆效尤,看看以後誰還再敢觸碰中國法律法規。



晴天無風


他還真賠不起,他帶來的損失是要以億為單位來計算的。建議直接執行死刑,既然屬於戰時,就應該嚴厲些,這和賣國沒什麼區別


平凡的世界


說老實話,就算國家讓郭某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郭某絕對賠不起,同時國家也不會讓任何人進行賠償,頂多是拿起法律武器嚴懲他,這幾天都是鄭州郭某攜帶病毒到處瞎逛的消息,說實話,這其中有一點漏洞的,這漏洞出自各個環節。


郭某有錯,他不該攜帶疫情回國,他不該不上報四處瞎逛,他不該存在僥倖心理,但是他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請不用再糾結他的問題,反觀一下,既然郭某能從意大利回國,為什麼在回國的時候沒有進行隔離觀察就貿然回家了呢?這很明顯是機場防護的一個失職。

並且從郭某的行動軌跡來看,他是先到的北京再回的鄭州,中途會不會有感染者傳播給他,而他本人確實不知情呢?所以在事情沒有真正調查清楚之前,麻煩大家理性一點看問題。郭某確實是鄭州封禁的“兇手”,但萬一它也是受害者呢?


網絡輿論一邊倒真的很可怕,近年來網絡輿論確實起到了監督的作用,但同時也被不法之人利用成為了一把鋒利的劍,事件被扭曲,好人成壞人,這種輿論難道還少嗎?
當然我不是為郭某洗白,我只是覺得事情沒有調查出來之前,請各位保持理智態度去對待此問題,或許一個人的輿論對社會及受害人影響很少,但數以千萬的輿論呢?這可以讓受害人精神崩潰,乃至有自殺的念頭,輿論可以監督,但還請尊重事實。


達人陳可可


剛剛看到河南的一個律所已經接受受害者委託,打算集體向郭某索賠,號稱索賠金額可能高達1000億。感覺把郭某賣了也不夠啊。

嚴格依照法律來說,受害者當然是可以向郭某索賠的。這個受害者可以是非常廣義的,包括一切因為郭某的原因,造成防控時間延長而受到損失的人,像商戶和工廠等等。那些和郭某在一棟樓工作的人,其本人和家人都要接受居家隔離,由此而帶來的收入損失,都是可以向郭某索賠的。

只是在法律操作上,我覺得不太容易取證。這種集體索賠搜索不像股民向問題公司索賠那麼簡單。受害者首先必須證明自己受到的損失有多少,這個需要證據證明,而一般的預期收益損失是很難有明確證據證明的。另外受害者還必須證明他的損失與郭某的行為之間有明確的因果關係。

我總擔心這樣的索賠弄到最後可能會變成公益訴訟,有些雷聲大雨點小。就像剛開始說到的綜合索賠可能達到1000億,想必郭某也沒有這麼多錢,其實起訴了他又拿不到錢,有什麼意義呢?


律師獨角獸


如果站在維護個人權益的角度講,因郭某而受到牽連的人具有向其提出賠償或補償的權利,只是他不一定能賠償得起。

河南郭某的這個案例比較典型,首先,他著急去意大利旅遊的原因就讓人難以理解。他原本計劃的是1月24日乘飛機去意大利,但由於國內疫情沒能成行,到了三月份覺得沒事了,同時也擔心簽證過期,便去了意大利米蘭,哪知道意大利也有疫情,於是又著急回了國。

進入3月份後,意大利的疫情已經開始逐步加重,他卻為了不浪費簽證而逆行意大利,短短7天輾轉四個國家。回國後入境北京機場,又從北京乘坐火車返回鄭州家中,在鄭州又多次乘坐地鐵1號線和5號線往返於家和單位之間,並且去藥店買過藥。還導致其所上班的基運大廈整體封鎖。

據河南衛健委消息,已累計追蹤到與郭某密切及間接接觸者39373人。儘管據他自己稱,行程中基本都帶著口罩,但牽扯到的人依然如此之多。不管這些人是否會真正被他影響到,但最起碼都需要進行檢測或隔離觀察。而且,追蹤這些接觸者也需要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可見,一個境外輸入病例會造成多大的麻煩。

對於郭某給這些接觸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按理說,這些人都有權利要求其賠償。只不過,由於人數眾多,郭某根本不具備承擔賠償責任的能力。據介紹,郭某隻是鄭州某執法大隊的勞務人員,可見其經濟條件一般,賠償能力也有限。所以,提出賠償也難以獲得實質性補償。

郭某鵬確實錯了,他也會得到相應的處罰。不過,在這件事情中,還有一個環節需要我們重視起來,對於入境我國的人員,只是進行簡單的體溫測試顯然不足以排除其是否為感染者的嫌疑,郭某便是一個擺在眼前的事例。只有對所有入境人員均進行14天甚至28天的強制隔離,才能夠降低境外疫情輸入我國的概率。當然,從一定程度上對入境我國的境外人員加以限制,無疑是最有效的辦法。

最後,提醒有出國意願的朋友,疫情期間,儘量減少跨國出行。目前,中國的疫情控制狀況是最好的,老老實實待在家對人對己都好。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機場功不可沒。洋奴思維功不可沒,大國風範功不可沒。外國人,國外來的人,為什麼不隔離?!!!洋奴思維猶在泛濫,疫情只是初現曙光,相關人員又急不可耐的拋出外國人永久居留,你們到底要把中國弄成什麼


魏大蟲


這個人為什麼要出國去意大利呢,原因好像是自己的簽證要過期了,所以趁著過期之前出國遊玩,只是意大利因為疫情所以球賽取消,隨即他又跑巴黎去,然後在巴黎乘坐飛機回北京,在北京轉乘高鐵回河南,從中總共坐飛機坐高鐵和坐公交車好幾次,各種無辜的近距離接觸達到上千人,在被警察找到家的時候,他已經在發燒隨後就確診。

在整個過程中隱瞞了自己去意大利的行程,回到國內瞞報自己的路徑情況,回來的時候由於沒有開工又在家呆了兩天,隨後發燒被找到病確診,他的這種行為造成巨大的疫情防控上面的影響,導致原本好轉的疫情現在又增加了許多的變數,雖然這個人已經被進行隔離治療,但是他行走過的地方近距離接觸過的和同乘的乘客現在都受到了他的影響被追查並進行隔離觀察。

當然他的這個舉動不只是害了國家的疫情防控任務,而且還害了許多國內無辜的人受到牽連,這種牽連包括精神上面的還有經濟工作方面的,造成的損失不可估量,他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在進行治療好之後,需要面對的將是國家法律的制裁,至於那些被牽連的無辜的人的各方面損失如何進行賠償,這個目前不得而知。

但是他的這種行為屬於非常不負責任的,後續的責任追究絕對讓他哭都沒地方哭,他將要為他的這種行為付出代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他來說這一輩子基本上就是這樣完了,這種人其實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屬於典型的害人精,現在我們最怕的就是這種人從國外染病回來瞞報,導致隱形傳播開來,這是最可怕的,只有嚴厲打擊這種行為才能讓那些外面回來的人老實不敢隨意隱瞞,廣東做得非常好,外國回來的一律隔離十四天,保證了疫情隱形爆發的杜絕。


無法超越的足跡


應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不討論,按國家法律規定,我就說說民事。1.與犯罪嫌疑人有密切接觸人員的隔離費用,應該由犯罪嫌疑人承擔。2.如果密切接觸人員不幸感染新冠病毒,所有治療費用由犯罪嫌疑人承擔。3.因密切接觸而確診造成的誤工費,營養費等,應由犯罪嫌疑人承擔。4.精神損失費,應由犯罪嫌疑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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