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縣的歷史沿革


南澳,商朝時為南越地,周朝、春秋時期為揚越境地,戰國時期為百粵地,秦、漢時期為南海郡揭陽縣地,隋、唐、宋時期南澳屬海陽縣。

明萬曆三年(1575年),南澳設漳、潮副總兵,南澳副總兵受二省之制,又制二省之兵。劃深澳、隆澳屬廣東潮州府,雲澳、青澳屬福建漳州府。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南澳設總兵,帥閩粵舟師,深澳、隆澳屬廣東潮州府,雲澳、青澳屬福建漳州府。清雍正十年(1732年),南澳設海防同知,置南澳廳,照州縣之例建置。

民國元年3月(1912年),南澳改總鎮府為軍政府。同年7月,改南澳廳為南澳縣,南澳第一次建縣,直隸廣東巡按使管轄。民國三年(1914年),將原屬福建管轄的雲澳、青澳劃歸廣東省,結束兩省共管建制。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9月24日,南澳復員。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南澳屬廣東省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專署管轄。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南澳屬廣東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專署管轄。

1950年2月23日,南澳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澳縣人民政府,隸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潮汕專員公署管轄。

1952年,南澳縣屬粵東行政公署管轄,同年6月,南澳撤銷縣級建制,改稱為澄海縣南澳特區(因國務院沒有批准,沒有對外公佈)。

1953年5月,南澳恢復縣級建制,仍屬粵東行政公署管轄。

1956年11月16日,南澳縣屬汕頭專區管轄。

1958年11月,南澳撤銷縣級建制,其行政區域併入饒平縣,成立饒平縣南澳人民公社(1959年3月20日,國務院行文批准執行)。 

1959年11月13日,南澳恢復縣級建制,成立南澳縣人民政府委員會。

1968年3月,南澳成立南澳縣革命委員會,隸屬汕頭地區革命委員會領導。

1980年12月,南澳重新成立南澳縣人民政府,屬汕頭地區行政公署管轄。

1983年12月22日,南澳縣屬汕頭市管轄至今。


南澳縣的歷史沿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