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老賴確無財產可執行將刪除失信信息,你怎麼看?

瓶子裡的女人


公序良俗需要所有社會成員的遵守,貴平臺不該為任何“醜陋習慣,所謂的俗稱”讓路,同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文件,全社會成員應該拋棄不好的用語習慣,欠債不還的人,規範用語是”失信被執行人”,為了法制社會建設的實現,不該因某種方便因素而迂迴,只有打開文明大門的通道,讓文明用語公開透明。這是有據可依的要求。法院、媒體、作者應該帶頭引導輿論用語,法律用語規範化,夯實公平正義的信任基礎。


用戶賴標


可以刪除的話,真正的老賴該鑽空子,為了打倒真老賴,你們這些假老賴就犧牲自己一下吧!

有個大老闆十幾年前,欠我媽媽1萬多元錢到現在都沒還,告法院都沒用,他名下就老家一間破房子,但他城裡好幾套房好幾輛車呢,就因為不在他名下不算他的財產。


衛海衛海


完全喪失償債能力者,就該如此。企業有破產製度,個人也應該有。

欠債原因多種,舉一個例子,比如借錢。

一個人開口找我借一萬塊,那麼,我自然要評估此人的信譽以及能力,還有自已承擔損失的能力。

能力不足就不借,既然借了,在心理上就要做好承擔一定風險的準備。一旦對方還不上,窮盡合理合法的手段,對方仍無能力償還,那隻能到此為止。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是文明社會的文明行為。


用戶2020984273264


確無財產可執行,你可以適當放行其他方面的限制,但是刪除失信信息又有些過分了,畢竟記錄這個信息的主要目的就是讓人知道他的過往有沒有失信行為。

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他本人也沒有辦法改變。但是成為老賴是他的選擇,他必須為此付出代價。最少要讓他倆知道他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

就好比各種違法行為都要留下案底一樣。


我看不慣你我就懟你


大家一定要以錢為中心,搞到錢就是牛逼,很多現在的有錢人就遊走於法律的邊緣(甚至已超越了),有錢之後他們割韭菜讓你負債成老賴,你想想你每天都在賺錢,但是卻是負債,你的錢去哪裡了?是不是你的錢都跑到富人那裡去了?(社會經濟總量除了每年增加幾個點之外總數基本不變,你沒錢他才能有錢,你負債他才能發財),所以你的貧窮成就了他們,但是他們還要置你於死地,永世不得翻身,你品!你仔細品!




錯覺cdq


我說了那麼多,只是想說,其實很多債務人甚至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黑名單的債務人,他們心裡面也是很想還錢的,他們並不是想逃避責任不講誠信,只是因為沒有錢。

看留言,感慨萬千。我們在生活中遇到別人欠錢不還,會感覺自己運氣不好,會認為債務人逃避還款的行為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需要受到一定的法律懲罰。但是有些確實沒有還款能力的債務人上了失信被執行黑名單真的有點冤枉。


NA寶爺


我覺得分情況比較好。

1,有錢不還,就讓他坐牢,上黑名單。

2,沒錢取得諒解,設置還款計劃。按計劃還錢。

3,沒錢,不諒解。坐牢1到3年懲戒。然後釋放,只要有錢就執行。

也有人欠我錢不還,有些真沒錢的。我都重新籤還款計劃.

有些人就是我就是不給,你想咋滴的這種人。


假日公子


看了大家的留言,都是不容易的人,都是創業失敗。

總結教訓還是自己的問題,幾時都要反思,這或許就是人生,坎坎坷坷,風風雨雨。

就拿風雨過後是彩虹來激勵自己吧。

我的負債也有150萬左右,疫情影響歌廳都關門了,損失二十萬多,但生活還得繼續,死不下就會有翻身的時候。

今年主要從事智能鎖免費送模式,大家有想法的可以聯繫我,不用你們投資。

再一個如果有出口渠道的,n95口罩,一次性防護型口罩是國內的,兒童口罩,都可以做,對接市場就可以了。

一起從泥潭中走出來。


為夢而生413


我覺得新規不錯,一個人沒有能力還款的時候,不能把他拉黑名單或上徵信這是正確的做法,如果把他拉黑名單或上徵信這等於給這個人判了死刑,也相當於把這個人直接槍斃了,以後幹啥都受影響,那錢還咋還,那些往外放錢的資本家不也是為了賺錢嗎?

我的建議是當一個人沒能力還款時,不能上徵信,可以根據金額大小給他一個限期來挽救損失,也不要對他有任何懲罰措施,也不要再加違約金及利息,誰還沒有難處嗎?不論做啥行業都會存在風險大家曉得,何必讓他上徵信啊,

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


死過一百次的生還者1


繼續納入失信管理,怎樣規範失信管理,要做到有效和懲惡揚善,分高、中、低失信檔次,主要便於網上查詢。根據中國的實情,中國父母所做的一切,不管是合法和非法獲取的財富絕多數都會留給下一代,他們會轉移給子女,個人表象是沒有財產,也無執行的財產。如果不列入失信人員,可能又會去欺騙其他人,如果確實沒有被執行的財產,只轉為低等級失信人員,在經濟合作中,對方合作方會在有效的範圍合作,防止吃虧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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