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困難中小微企業可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最長可延至6月30日免收罰息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趙宗鋒)3月11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繼續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聊城銀保監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磊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1月25日以來到期的貸款,實施臨時性延遲還本付息安排,還本日期和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對於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週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同時,銀行機構還應開通線上和線下多種渠道,為企業辦理延期還本付息業務提供便利。

楊磊表示,在幫助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抗風險能力弱的企業渡過難關方面,銀保監會、山東銀保監局聯合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作出了很多針對性的安排。自2月1日以來,全市銀行機構已累計辦理資金接續業務5212戶、涉及貸款金額43.2億元(含個人經營性貸款),其中,辦理無還本續貸2.2億元、展期貸款1.3億元;累計降費130.1萬元、減免利息1521.4萬元。

楊磊表示,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要求銀行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要雪中送炭、不要雪上加霜。同時,積極為企業減輕資金負擔。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都是銀行機構存量客戶排查的重點支持領域。鼓勵銀行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鼓勵保險機構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

此外,對受疫情影響的存量客戶,貸款到期的要應續盡續,支持企業復工生產;對資金需求擴大的存量客戶,銀行應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授信審批程序和風險緩釋條件進行綜合研判,最大限度滿足企業生產需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鼓勵採取不強制要求額外增加新資料、不強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來快速滿足企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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