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疫病無情人有情 法官為患癌病人討回“救命錢”

湖南法院網訊 “這是幫我要回了救命錢啊,感謝法官為我解決燃眉之急......”申請執行人王某在收到3萬元執行案款後,在電話中激動地說道。

2019年10月,王某訴任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湘陰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判令,任某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王某借款本金5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任某拒不履行,年前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任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督促任某主動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任某對此無動於衷,因未發現被執行人任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就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王某的妻子打來電話:“陳法官,請您一定要幫幫我們,我丈夫的病就快拖不下去了啊!”原來,王某早在2017年就被查出了身患重病,只能靠醫院的治療來延緩病情的惡化,但近幾年入不敷出,家中經濟已經負擔不起醫療費了。接到電話後,執行法官加大執行力度,“緊盯”案件不放鬆,多方查控被執行人任某名下財產。

2月17日,執行法官接到任某中國銀行的賬戶將會收到一筆3萬元匯款的舉報線索後,立即採取措施,凍結了該賬戶。隨後執行法官電話聯繫申請執行人王某,等待執行異議期屆滿一過,便開通綠色通道,立即將3萬元執行款兌付給王某,解了其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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