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溫情執行促和解 人性執法獲雙贏

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湘陰縣人民法院溫情執行,成功執結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不僅成功幫助身患癌症的申請執行人追回42000元欠款,還化解了雙方矛盾,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實現雙贏效果。

2016年5月,徐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向好友向某借款33000元,出具了借條並約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後,向某通過電話、微信多次催要,徐某總是找藉口拒不償還。向某無奈之下將徐某訴至湘陰法院。法院開庭審理後,依法判決徐某歸還向某借款本金33000元及相應利息。

判決生效後,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立即依法向被執行人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瞭解到,向某身患癌症,急需這筆執行款用於治療。為此,湘陰法院執行局立即啟動執行“綠色通道”,給予優先執行。考慮到雙方當事人是朋友關係,執行法官決定採取以“溫情執行為主,強制執行措施為輔”的策略來達到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效果。

2020年3月11日,執行法官傳喚被執行人徐某到法院進行釋法明理,將向某身患癌症的情況告知,同時教育徐某,朋友于危難之中解了自己燃眉之急,對此應該懷有感恩之心,別因為自己的不誠信影響這段友情......經過執行法官柔情的溝通,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和向某溝通向其道歉。最終,該案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徐某一次性支付借款本息共計42000元給向某,雙方冰釋前嫌,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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