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從未聽說過的清朝水匪——“槍船”

槍船匪盜出現於何時?這一問題,在學術界上說法不一,有說道光末年,也有說在咸豐中期,但根據當時百姓的描述,這一匪類早在嘉慶年間就已出現了。它是自清朝嘉慶年間開始便已活躍在太湖流域的一股水上匪盜,以“槍船”為作案工具,故又被直接稱作“槍船”。

那麼這些“槍船”又是如何形成勢力的呢,他們依靠什麼逃避官府的通緝抓捕?這就不得不談槍船這一作案工具的外形以及作用了。這是一種兩頭削尖的小船,它長不盈丈,闊僅三尺,篾闥圈棚,二櫓一漿,體輕而行捷。因船上置槍,且舵後立木槍作標識,故稱之為槍船。

晚清著名大臣馮桂芬對此有所描述:“槍船,江、浙間向有之,船小而行捷,槍準而心齊,其始弋鳧鶩為業,繼為開賭、演花鼓戲之淵藪。”


你從未聽說過的清朝水匪——“槍船”


最初,這些“槍船”主要作用是為商賈押送貨物,商賈們看重其體型不大而且行動迅速的特點。因其便利,槍船被廣泛地運用在運載商貨、從事安保的工作之上。在道光年間他們的性質才開始有所轉變,並且他們的勢力開始擴張了。在這一時期,槍船由“舵後有木槍作標識”變為配備專門武器的賭船,他們更涉及械鬥。

隨著“槍船”功用的變化,大量無業遊民加入其中,槍匪的成份越來越複雜。此輩不耕而食,不織而衣,遊惰而無業,借賭博為生。船多人眾,因以幫分,漸行不法之事,作奸犯科,無所不為。“槍船”終於蛻變成由社會上失業勞動者和無業遊民組成的專門從事打家劫舍、賭博等破壞性活動的、具有水鄉特點的土匪武裝組織。

深刻的社會歷史背景,作為太湖水鄉地區特有的現象

首先,從社會背景來看。龐大的遊民隊伍成為了“槍船”的主要來源。蘇南地區沉重的賦稅負擔和殘酷的地租剝削以及嘉慶、道光以後大量白銀外流而引致的銀貴錢賤。而五口通商以後,隨著外國資本主義的侵入,蘇南地區的自然經濟逐步被瓦解,大量廉價洋貨傾銷致中國,使得本土手工業大受打擊,使農民失去了謀生的主要手段,導致了農村的破產。農村破產造成的後果便是,依附農村生產而自給自足的經濟圈被打破,大量農民破產成為流民,他們貧困無依,生活沒用著落,遊食於社會,甚至淪為匪盜。

其次,自明清以來,三吳之地聚賭成風,更有人把賭窟說成是“窮人大養濟院”,,他們認為,一旦令其改業,則必然會導致失業,因為他們沒用一技旁身,所以他們則必然會流為遊棍,為乞丐,為盜賊,害無底止。槍船勢力的頭目們正式利用了蘇南遊民廣泛存在的以及遊民好賭的心理,廣開賭博作坊以斂財,並聚賭收徒為其效命,以致勢力越做越大。


你從未聽說過的清朝水匪——“槍船”


獨特的地理環境

從地理環境來看,太湖地區主要包括蘇南的常州、蘇州和浙西的嘉興、湖州等府近二十個縣。在這片土地之上,溝渠縱橫,湖泊棋佈,港汊交錯,有著“水上澤國”的稱號,因而這裡的地理環境最適合藏匿“匪”、“盜”,往往成為農民起義軍或土匪出沒聚集的淵藪。其實在乾隆年間便早有人指出太湖地區的地勢有助於盜賊藏匿,且官軍難以有所作為。

李鴻章在疏陳大勢的奏摺中也有言及“李鴻章在疏陳大勢的奏摺中也有言及“江南多水,蘇、嘉各郡尤甚,湖河蕩港,千百通聯,津路迷離,橋樑斷續,戰船有不能遍及之處,陸軍多望洋而嘆之時,我難進而賊易守。”從李鴻章的字裡行間我們不難看到他無奈的感嘆。

總結來說槍船勢力最早出現於吳江地區,絕非偶然,而是因為政府的積弱,對地方的控制不如以前,而又遇外患,而至白銀外流,引發國內錢幣通脹,再有五口通商而湧入大量廉價洋貨,沉重打擊了本土農民的生計。沉重的賦稅使得毫無生計的百姓走上了惡路,好賭成風的三吳地區使得槍船勢力更好的融成,得天獨厚的水上澤國使得匪盜進退有餘。這便是槍船勢力組成的種種原因。


你從未聽說過的清朝水匪——“槍船”


政府鞭長莫及

黑惡勢力,在道義上歷來受到譴責,在法律上也不受國家保護,更得不到百姓的支持,而他們作為非法會社而存在,私設公堂並擁有武裝。他們收取保護費,作為“地頭蛇”或者“黑道”,一直和政府的正式行政有所衝突。不過,在中國的歷史上,地痞、流氓、惡霸等黑惡勢力參與地方治理的情況並不少見。

有句話說的好“皇權不下縣”,這便是所謂的“天高皇帝遠”,一個地方被黑惡勢力所把持就很有可能為所欲為。地方政府對他們更是奈何不得,所以有時便會採取“招安”的策略,與其合作,借黑惡勢力而強行暴政。

官黑勾結,危害百姓

“槍船”的本質是作為清政府的異己力量而存在的。在其產生初期便為地方官府和地主階級所利用。這裡的利用講的是當時收成不好,賦稅繁重而百姓拒不交稅,地方官府也奈何不得,然後私下聯同“槍船”等黑惡勢力充當打手,行強制徵稅之事以鎮壓農民的抗租抗糧鬥爭。由於槍匪的土匪性質而不斷行破壞社會安定的事,如打家劫舍、敲詐勒索、設賭行騙等惡劣行徑,敗壞了社會的風氣。

政府對於抗租抗糧的百姓而與槍船勢力的合作只是權宜之計,他們的主流政策依然是打擊與鎮壓。但是佔據地理優勢的“槍船”根本不懼怕官軍的抓捕,因為官府不願意投入大量的軍隊進行鎮壓,而少量的軍隊又難以對抗機動性強大的槍船勢力,更為關鍵的是地方官府的軍隊也沒打仗的心思。

不久後太平天國的軍隊到來了他們與官軍對抗,相互打仗,這時,清政府便更沒有對付“槍船”的能力了。反觀太平天國,因為人生地不熟的原因,打著起義這一旗號的組織開始了他們與槍船勢力的“合作”。太平天國需要這些當地勢力的幫助,他們俗稱“地頭蛇”。太平天國需要這些“地頭蛇”為他們帶路,指引地勢,步步為營,而“槍船”則需要太平天國授予的正規軍旗,讓他們的存在變相的合法起來。雙方互惠互利,槍船勢力遊離於清政府、當地鄉紳地主以及太平天國等多個勢力。他們沒用任何忠心可言,更沒有所謂的以誠為本,他們唯利至上,可以因為利益而作任何事情,也可以為利益而出爾反爾,為人所不喜。


你從未聽說過的清朝水匪——“槍船”


槍船勢力的滅亡

正因為槍船勢力唯利是圖的特性,雖然正因為槍船勢力唯利是圖的特性,雖然其有利用價值,但是他們的不確定性和危害性實在是太大了,而導致各方的厭惡,最終太平天國後期將領李秀成在回援時大剿“槍船”,使其勢力大受打擊;但真正對槍船勢力的滅亡起到決定作用的是左宗棠發動的武裝掃蕩。

清軍與太平軍的戰爭在浙江、蘇南地區剛一結束,時任浙江巡撫左宗棠就覺得趁熱打鐵,著手解決“槍船”問題,他立即上奏朝廷,而朝廷對他的奏摺也十分重視,左宗棠以鐵血手腕,徹底打擊了槍船匪盜的勢力。

經過太平天國和清政府的連續打擊,同治七年,槍船匪盜聲勢日衰,已不復再成之氣候。為了防微杜漸,浙江巡撫衙門又制定了《永禁槍船章程》,申明:

凡是現有槍船,不管私人所有,抑或投充官府,一體嚴禁。舊有槍船,勒限改造,如有逾限不改,一經查獲,即無為匪情事,亦將船隻鋸截,船戶枷責示儆;在江浙兩省同時查繳軍械,勒限給值,如再有私藏私鑄情弊,定即照例嚴行治罪。

這些政策以知情不報,一體連坐而杜絕了槍船以及武器再現於民間。自此以後,江、浙太湖地區的槍匪基本肅清,存在半個世紀的槍船武裝勢力基本歸於寂滅。


你從未聽說過的清朝水匪——“槍船”


參考文獻:王衛平:《太平天國時期太湖地區槍匪研究》陳偉:《黑惡勢力與地方治理》夏春濤:《天國的隕落》段鳳龍:《太平天國時期浙江的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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