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三世五卿,三代五尚書


了不起!三世五卿,三代五尚書


林瀚

字亨大,號泉山,福建閩縣(今福州市區)林浦鄉人。生於宣德九年(1434年)二月二十五日。父林錫,字元美,明永樂十九年(1421年)進士,官終撫州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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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瀚成化二年(1466年)成進士,授庶吉士。次年冬,丁母憂。五年,又喪父守制。服滿,授編修。

十一年,參與修《通鑑綱目》,兩年後擢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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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1486年),進左春坊左諭德。弘治元年(1488年),召林瀚修《憲宗實錄》兼經筵講官。

三年,晉國子祭酒。九年,升禮部右侍郎,仍管理祭酒事。

十二年為吏部侍郎,翌年升南京吏部尚書。以災異陳十二事,多所採納。時奸臣當道,林瀚上疏乞退,朝廷不許。林瀚覆上疏,條陳四事,所言皆切合時務。

十四年(1501年)春,林瀚又上書,改京官考察規例。不久,武宗繼位,寵信太監劉瑾等8人,不理朝政,耽於騎射、嬉戲、遊宴。

正德元年(1506年)四月,原擬林瀚為吏部尚書,因劉瑾等阻撓,武宗令林瀚仍回南京,敕兼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他求歸不得。是時,災異迭見,林瀚及南京諸臣乃條陳時政十二事。林瀚性剛直,南京守備太監交譖於劉瑾。

翌年 (1507年),劉瑾假傳聖旨,貶林瀚為浙江左參政,勒令致仕。同時興大獄,指稱林瀚與大學士劉健、謝遷及尚書韓文等53人為“奸黨”,名列朝堂,宣告中外,朝臣皆怒不敢言。

致仕後,林瀚返濂浦祖居,優遊過日,但還經常關心朝中政局、鄉邦建設、生產及文獻。撰寫了《福州歐陽公河記》、《重修懷安縣學記》、《鰲峰勝觀亭記》、《建陽新遷廟學記》、《福州重修貢院記》等不少文章。

正德五年,劉瑾以造反罪被誅。朝廷恢復林瀚原官職,仍準致仕,給予月廩、歲祿,又令福建地方官時加存問。

十四年(1519年)九月二十九日,林瀚以微疾卒,享年86歲。贈“太子太保”,諡“文安”。命工部治葬事,頒發祭文,他著有《經筵講章》、《泉山奏議》、《泉山集》,以及古典歷史小說《隋唐志傳通俗演義》(存日本)。

林庭

字利瞻,林瀚次子,成化八年(1472年)五月二十日生於長安(今陝西西安市)。

弘治十二年(1499年)進士,授兵部主事,遷職方員外郎,再升為武庫郎中。嗣任職方郎中。後出為蘇州知府。他一上任,即察訪民情,撙節各項浪費。三年後,升雲南布政司左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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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孝宗朱祐樘年號弘治

正德九年(1514年)以父林瀚年老請歸侍養,時子炫已成進士,官禮部主事,亦請假回裡,三世同堂,鄉人稱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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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朱厚照年號正德

嘉靖元年(1522年),他丁父憂服滿,起任江西左參政,擇人.編十三府志,他獨總其綱。歷湖廣左、右布政使,以政績升右副都御吏,巡撫保定,轉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入為工部右侍郎,又上疏言四事,因省民財數十萬。進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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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世宗朱厚熜年號嘉靖

十四年(1535年) 五月,遼陽、廣寧軍士為亂,朝臣皆舉庭棉前往,世宗乃命庭棉兼都御史領敕往撫。庭棉又移書巡按御史曾銑,密授方略及首惡姓名,皆立即擒獲,遼境遂安,以功升尚書,加太子太保。後請致仕。地方官給廩、隸。林氏宗親點擊進入林氏總群

二十年(1514年)八月三日卒於家,年70歲。贈“少保”,諡“康懿”。著有《小泉錄稿》6卷、《福州府志》40卷、《文集》10卷、《鱗鴻集》等。子煬、炫。煬官曲靖知府,炫終通政司參議,有《榕江集》、《卮言餘採》等。

林庭機

字利仁,林瀚季子。生於正德元年(1506年)。

嘉靖十四年(1535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

在翰林十五年,始遷國子監司業,後升祭酒,不數月,改太常卿。

三十九年(1560年),任南京工部侍郎。振武營軍變,殺戶部侍郎黃懋官,吏部以戶部篆交庭機,庭機鎮靜自處,眾心乃安。逾年,改禮部。庭機在南京達十年,及嚴嵩罷相,庭機乃進任工部尚書。舊工部遣主事一人榷稅蕪湖關者多有舞弊,庭機擇才望之人前往,授權整頓,歲款增額二萬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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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庭機牌坊

隆慶元年(1567年),調任禮部尚書,仍在南京。‘時子林燎已為國子監祭酒,遷禮部右侍郎,庭機遂請致仕歸。閉門自處,無異寒士,家居十五年。

萬曆九年(1581年)卒,年76歲。贈“太子太保”,諡“文僖”。子林燫、林烴。有《世翰堂稿》12卷。

林燫

字貞恆,一字對山,庭機長子。生於嘉靖七年(1528年)。

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授翰林,遷檢討。世宗第四子景王載圳就國德安,命林燎侍講讀,升修撰,進司經司洗馬,校錄《永樂大典》,遷國子監祭酒。自林燫祖父瀚、父庭機,三世為祭酒,為歷史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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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年(1546年),任順天鄉試正考官,林燎素性剛直,與執政意見多不合。

隆慶元年(1573年),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時韃靼俺答擾邊,林燫條陳七事,署禮部事。

萬曆元年(1573年),進工部尚書,改禮部,仍居南京。丁母憂去官,服滿,以父庭機年老侍養,家居七年。他以公正廉明稱,曾兩主會試,一主順天鄉試,又掌國子監,門生故吏遍天下,歲時不受贈送。家居時屋為火焚,地方官欲為修建,林燎辭謝不受。

於十二年(1584年)先父卒,年57歲,贈“太子太保”,諡“文恪”。明代,三世為尚書,並得諡文,只林氏一家而已。林燎有《林學士集》,內詩6卷,文16卷,王樨登稱其“璞玉渾金,無詞人藻繪刻鏤之習。”又纂集《福州府志》及刪定《八閩通志》。

林烴

字貞耀,庭機次子,生於嘉靖十九年(1540年),四十一年(1562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移南京兵部郎中,出知建昌府。

建昌乃一大郡,林烴治事簡靜,每屬縣輸稅至,即轉上級,封識如舊。又斷事敏決,以原告與被告,不必久等,止費一升米之用,人民稱為“林一升”。

後調太平,郡有蕪湖關,吏於關稅中歲送千餘金為太守費用,林烴至,即廢止此制。以政績遷廣西副使。聞兄林燎卒,即告歸養。

數年後,赴浙江郡守,歷廣東布政司參政轉南京太僕少卿。時馬政廢馳,林烴力加整頓,官民稱便。當時朝廷因財政支出浩大,徵收礦稅,林烴上疏言礦稅之害,又請釋放被捕諸臣,都不蒙採納。因辭職。

後以舊官起南京,升太僕正卿,轉大理,皆在南都。又調任北京刑部侍郎,升南京工部尚書,致仕。在官時,布衣粗食,歸家只圖書數篋,鄉居生活儉僕,無所求請。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卒,年77歲。有《覆瓿集》及《福州府志》傳世。林氏三世五尚書,皆品行端正,廉潔自守,為世人所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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