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疑似、留觀的醫保扶貧對象,不需個人支付費用

3月2日,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保扶貧工作的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醫保扶貧工作作出部署,並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確保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醫保扶貧攻堅戰。

發揮醫療救助對貧困患者的兜底保障作用。對醫保扶貧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重度殘疾人等“四類人員”)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疑似患者和醫院留觀人員的,一律先就醫後結算,由醫保基金先行墊付費用;他們救治和留觀發生的費用,按規定經醫保報銷、財政補助後,個人負擔部分全部由醫療救助予以兜底保障,不需要個人支付費用。

加大對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力度。對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個人和農村孤寡老人、重病重殘人員、重度精神障礙患者、困難兒童、留守兒童、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其他重點困境兒童等特殊困難群眾,臨時納入醫保扶貧範圍,動態建立專門臺賬管理,按醫保扶貧對象標準落實各項傾斜政策。上述特殊困難群眾,無論是否參保,可採取“先幫扶、後認定”方式,強化臨時救助、即時幫扶和幫辦、代辦上門服務等措施,確保及時、全面落實醫保扶貧政策。

確保脫貧享受政策人員和即時幫扶人員參保全覆蓋。對建檔立卡即時幫扶人員、新納入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及時進行系統建檔管理服務;建立完善醫保扶貧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加強動態監測和精準參保,開展“四類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重度殘疾人)參保銷號行動,實現應保盡保,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100%全覆蓋。

確保醫保扶貧政策全面精準落實。嚴格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各項醫保扶貧政策,切實降低“四類人員”和特殊困難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加大宣傳和專項督導檢查工作力度,嚴厲查處醫保扶貧政策不落實、過度保障和過度醫療行為,以更加紮實有力的工作舉措,高質量完成醫保扶貧各項任務,確保政策落實到每一個人身上,確保脫貧攻堅如期圓滿收官。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認真落實脫貧摘帽“不摘責任、不摘政策、不摘幫扶、不摘監管”的要求,通過網絡、電話、掌上服務等手段,實現“四類人員”和特殊困難人員建庫備註“一體化管理”和“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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