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世界之大,語言不計其數。如何界定一門語言它是語言,還是另一語言的方言?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從未停止過。在前文《世界上有多少種語言》(詳見文末鏈接)裡有一個“德國版”的論述,我們今天就來說一個“中國版”吧。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說法一:按理解程度劃分

就是說當兩種語言之間可以彼此溝通,達到過半的理解程度時,它們就算作一種語言的兩個方言;反之,當不能彼此理解時,它們就算作兩種獨立的語言。聽起來似乎挺有道理的。

不過這個說法有巨大的漏洞。首先,“理解程度”是個很模糊、主觀的定義——說話內容是什麼?由誰來理解?誰來說?分別年紀多大?職業、教育程度是怎樣?家庭成員什麼情況?太多因素都影響著“理解力”。一個沒上過學的人聽敬語/書面語可能十分吃力,那麼敬語就是獨立的語言嗎?60後不一定聽得懂90後00後的“黑話”,有的南方人可能聽“女國音”也很吃力,那些是否都可以算作一門語言呢?

即便不論社會方言,只論地域方言,也不是非得方言才能互通,比如維吾爾語和烏茲別克語之間就可以互通,它們卻分屬突厥語族東突厥語支的兩種語言。

這種情況更是廣泛反映在歐洲,如北歐的瑞典、丹麥、挪威彼此就可以溝通,但仍然屬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北日耳曼語支的三種語言;低地德語跟荷蘭語也可以溝通(事實上荷蘭語就是由古低地德語演變而來的),但誰能說荷蘭語是德語的方言呢?

在溫州地區,一小時車程裡能聽見三種以上不通的方言,上海市區人聽崇明話的困難程度都遠大於丹麥人聽瑞典語,如果都照這樣分法,中國的語言大概就有上萬種之多了吧。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溫州方言)

說法二:按語法相似度劃分

就是說甲語言和乙語言的語法相似度高,那麼它們就算作一門語言下的兩種方言;反之,語法相似度低則算作兩種語言。聽起來似乎比上面那個更有道理。

不過這種說法也不嚴謹。首先,像日語跟朝鮮語就有比較高的語法相似度,但誰也不會覺得日語是朝鮮語的一個方言、或朝鮮語是日語的一個方言、或它倆都是某種語言的方言。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再說,說到“語法相似度低就算作兩種語言”,也要考慮是在歷時還是共時的情況下(共時語言學主要研究同時存在的語言結構要素及其相互關係;歷時語言學主要研究歷時變化著的語言現象)。否則,一門語言古今語法相似度低,就會被直接認定是兩種語言了。

古漢語的語法與現代漢語迥異,有的地方倒是跟英語更像些(詳見文末鏈接《英語是古代漢語的兄弟嗎》)。古英語語法也和現代差別巨大(古450-1150、中古1150-1500、早期現代1500-1700),從莎士比亞用的早期現代英語中我們還能窺見一二(如下圖詩中“you”的主賓格thou、thee)。但我們不能在不論歷時共時的情況下單憑語法接近度來劃分它們。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sonnet 18》,原文及譯文詳見文末鏈接《莎士比亞14行詩之18的13個譯本》)

說法三:按民族劃分

就是說如果是一個民族,就算一種語言,中國有56個民族那麼就劃分為56種語言。

可是這樣的劃分方式根本行不通,首先,“民族”的劃分就很難確定一個標準,臺灣所有的南島語系族群,都被統計成了一個民族“原住民族”(舊稱“高山族”),它們細分起來其實是許許多多個民族,語言非常之複雜,有排灣語群、泰雅語群、鄒語群等,每個語群又有不同的民族語言(詳見文末《我國境內各民族語言和文字概況》)。總不能就因為被統稱為“原住民族”,就說它們都屬於同一語言吧。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不同民族的臺灣原住民明星)

再說,有的民族沒有語言,或者本來有,現已徹底轉用其他民族的語言。比如非洲現在主要通行阿、英、法、葡語(詳見文末《巴西墨西哥阿根廷都說什麼語》),非洲原始語言已經有很多消亡了,並不是一個民族一定有一種語言。同樣的情況廣泛存在於澳大利亞、美洲等地的土著人身上,中國也有很多少數民族語言面臨著無法阻止的消亡。

另外,還有的民族,光本族語言就不止一種,比如瑤族,就說勉語、布努語、拉珈語,這些語言並不屬於其他民族。

所以,哪怕民族的劃分有硬性標準,民族和語言的數量也不能對等。

說法四:按是否被立為官方語劃分

就是說如果一門語言被某個國家作為了官方語言,那它就是一種語言,未被立為官方語言的就全都算該國家的方言。比如蒙古語被蒙古國立為官方語言、朝鮮語被朝韓立為官方語言,所以它們算一門語言。

可是這個邏輯也站不住腳,像土家語壯語景頗語錫伯語以及無數個少數民族的語言,它們未被任何一個國家立為官方語言,有些甚至不屬於漢藏語系,說它們都是漢語的方言未免太滑稽了。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佟麗婭,錫伯族,錫伯語屬阿爾泰語系)

此外,隨著文化融合,各種克里奧爾語的產生也不容忽視。“Singlish”(新加坡通行的語言)就是一種雜糅了英語、馬來語等語言的克里奧爾語(詳見文末《洋涇浜,海派文化》),但它未被立為新加坡官方語言,它是否就應該算英語或馬來語的一種方言呢?像這樣的克里奧爾語,世界各地還將不斷產生。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四種官方語言並存、但普遍說Singlish的新加坡)

說法五:按是否有文字劃分

就是說如果一種語言有獨立的文字,那它才是一門語言。像漢語、英語、阿拉伯語有自己的文字,所以是語言。

但這種說法也經不起推敲:有大量語言是沒有文字或文字丟失的,比如羌語,但它仍然是藏緬語族羌語支的一門語言。再說日語,最初是隻有語言沒有文字的,那麼難道可以說,在它從中國“借字”之前,都不算一門語言嗎?

……

到底標準是什麼

好吧,既然這樣劃分也不合理,那樣也不合理,究竟什麼才是最明確的劃分標準呢?

如何界定語言和方言?

事實上,劃分語言跟方言很難說出一個絕對的標準,不論從語音、語彙還是語法任何一個角度,都難以找出一個明確的界限,往往是上述所有角度或多或少的結合。

如何準確判定一門語言到底是語言還是方言?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重要,語言也好方言也罷,都映射著一種獨特的文化,世界也正因為有了這麼多紛繁複雜的語言/方言,才更顯得五彩斑斕,美妙無窮。不妨放下執念,通過不斷的學習,好好守護這些文化,感受它們的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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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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