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检法司严打涉疫犯罪: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结!

昨日,小编从河南省政府网站上看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依法及时从重、从快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的相关犯罪,确保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对于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以及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要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结,依法严惩、震慑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外,小编注意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月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了七类将予以严厉打击的涉医违法犯罪情形:

违法犯罪情形涉及的罪名如下:

一、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殴打、故意伤害、故意杀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二、法拘禁罪、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吓、诽谤医务人员的;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用具、吐口水等行为,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

四、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检疫、隔离、治疗措施,或者阻碍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处置传染病患者尸体的。

五、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损毁、占用医疗卫生机构的财物,或者在医疗卫生机构起哄闹事、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造成秩序混乱、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生机构的的;

七、其他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情形

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医护工作者,朝着同一个目的地进发,他们被誉为“最美逆行者”。看着他们坚毅、无畏的背影,我们才有安全感,并且相信:春已暖,花已开,胜利之日就要到来!

作者: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邵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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