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使用远程提审“零接触”快审 一起盗窃案

3月24日,前锋区法院首次使用远程提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姜某某在广安市看守所远程应诉,既保证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又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因提押犯人带来的人员流动聚集隐患。

上午10 时许,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准时于法庭就座,被告人由看守所民警提押到指定提讯室,通过“云视讯”视频将提讯室和审判法庭联系在一起。

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使用远程提审“零接触”快审 一起盗窃案

在对被告人身份、采取强制措施情况、收到起诉书、开庭传票时间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案件证据,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无意见,辩护人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了质证和辩护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整场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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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羁押场所人员安全,前锋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案件,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及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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