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涉税犯罪,“虚开”高居第一

企业家涉税犯罪,“虚开”高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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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企业家犯罪的前十名高频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合同诈骗罪、贪污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挪用资金罪及行贿罪。


当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中央层面多次强调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保护,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019年4月,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不捕不诉”,两高也发布典型案例贯彻落实。

虽然中央层面一再强调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保护,但另一方面,对企业、企业家涉税刑事犯罪也必须予以追究,企业一旦涉及税收违法,税务机关、办案机关必须对企业账簿、银行账号等进行扣押、查封,案件侦办之初对涉及事项、数额的不确定性又极易引发超范围问题,这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保护不可避免的存在冲突,2020年度企业面临的涉税风险依然存在,且有增无减。

企业家涉税犯罪,“虚开”高居第一


01

一份研究报告

2018年4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联合举办了第六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高端论坛,在论坛上发布了一份引人注目的报告——《2017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以2017年企业家犯罪数据为蓝本,2017年国有和民营企业家共涉及84个具体罪名,触犯刑法频数共计2481次。

根据该报告,企业家犯罪的前十名高频罪名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合同诈骗罪、贪污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挪用资金罪及行贿罪。


企业家涉税犯罪,“虚开”高居第一


02

典型案例

没有实际生产和销售,订立虚假的服装订货合同,企业家张天盛空手套白狼,在短短的5年内,拿着虚开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3亿多元。

2017年年初,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对福建省截至目前最大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天盛因成功骗取出口退税2.3亿余元被判无期徒刑,其余6名被告人被判1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2009年11月至2014年4月间,张天盛为骗取出口退税牟利,先后纠集被告人刘启智、刘婷婷等人,使用华福等五家公司和张天盛实际控制的一龙公司的名义操作虚假出口业务,在上述公司没有实际采购、出口货物的情况下,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海关出口报关单证假报出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虚假出口形成的退税单证通过上述公司进行虚假申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在骗取出口退税过程中,张天盛、刘启智、刘婷婷以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并支付代理费的方式,获取华福等五家公司的空白出口单据,之后将盖有上述五家外贸公司及一龙公司印章的空白委托报关协议书、A4便笺纸等出口单据交给王彬彬、张永福、蔡雪鸿及詹国雄(另案处理)等人,由上述人员寻找服装等货物后假借该六家外贸公司自营出口货物的名义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货物通关后,张天盛向王彬彬等人支付费用,获取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等通关单证。

截至案发,张天盛虚假出口业务报关出口货物2437票,报关总金额2.43亿美元,为出口货物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6915份,申请出口退税2.433亿元人民币,其中已退税2.32亿元,未退税1000万余元。其中,被告人刘启智、刘婷婷参与骗取出口退税2.03亿元,已退税1.94亿元,未退税9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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