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洵被李自成煮了嗎,歷史依據是怎樣的?


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的第三子,於萬曆十四年出生,他母親是明神宗最寵愛的妃子鄭貴妃。而在此之前的萬曆十年八月(1582年),王恭妃生長子朱常洛。朱翊鈞寵愛鄭貴妃,想廢長立幼,被眾大臣極力反對,史稱"國本之爭"。

圍繞這個問題,大臣們與皇帝鬥了15年,期間發生很多事情。"國本之爭"是萬曆朝最激烈複雜的政治事件,共逼退首輔四人,部級官員十餘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員人數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罷官、解職、發配。鬥爭之激烈可見一斑。神宗故意不上朝以示抗議。

為了平息皇儲爭議,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三子朱常洵為福王、五子朱常浩為瑞王、六子朱常潤為惠王、七子朱常瀛為桂王(次子和第四子未成年就去世了),爭國本事件最終落下帷幕。這場萬曆年間最激烈複雜的政治事件,共逼退內閣首輔四人(申時行、王家屏、趙志皋、王錫爵),部級官員十餘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員人數達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罷官、解職、發配充軍,整治另外"東林黨"。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有謠言說萬曆皇帝想要換太子,矛頭指向鄭皇貴妃,結果皇帝株連逮捕者甚眾。到了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又有進言,說鄭皇貴妃以及福王將要謀害皇太子,結果皇帝僅僅是讓福王就藩,但被鄭貴妃暗中阻止了。

到崇禎帝時,朱常洵地近位尊,朝廷尊之以禮。從小嬌生慣養的朱常洵,終日閉閣酌飲醇酒,所愛唯有婦女、歌舞,此時長江以北農民起義,河南也遭大旱、蝗災,人們互相殘食,已是末日之象,世間都說先帝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洛陽富於皇宮。經過洛陽的援兵喧嚷道:王府有金錢百萬,卻讓我們餓著肚子死於賊手。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正住在洛陽,聽說之後很害怕,便將其中利害關係告知朱常洵,而朱常洵並未放在心上。

崇禎十三年冬(1640年),李自成接連攻陷永寧、宜陽。第二年攻破洛陽,朱常洵從城牆上用繩子逃出,藏匿於西郊迎恩寺中。王妃鄒氏及世子朱由崧逃往懷慶,朱常洵被農民軍尋跡捕獲,押回城內。福王討饒,李自成命人把福王綁上,剝光洗淨,又從後園弄出幾頭鹿宰了,與福王同在一條巨鍋裡共煮,名為"福祿宴"。



萬里羌塘無人區


明崇禎末年時,農民起義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李自成的勢力擴張到了河南洛陽。在福王朱常洵的府邸中,人山人海,正中間架著一口“千人鍋”。

鍋內撒滿了姜、蔥、蒜、花椒、大料等調味料,在高湯的沸騰翻滾中,散發出濃濃的香味。本來,還以為是李自成打了勝仗在犒勞弟兄們,他們把好幾只梅花鹿,拔毛剔骨後投進了鍋中。

可是,非常駭人的是,他們還把一個三百斤的大胖子活活投進了鍋裡,和梅花鹿一起燉,讓人看著直發毛。

鍋中被活活投進去的這個胖子,不是別人,乃是當朝皇帝崇禎的親叔叔,明神宗最寵愛的兒子——福王朱常洵。

此時,數千百姓正要享用李自成為他們準備的“福祿(鹿)宴”。 之後,煮得稀爛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數只梅花鹿,就被撈出鍋剁碎了分給飢餓的百姓。

河南洛陽的福王朱常洵,乃是明神宗的第三個兒子,是他最寵愛的鄭貴妃所生,差點立為了太子。當時的明末“三案”,追根溯源,或多或少都與福王朱常洵及其母親大有關聯。

萬曆二十九年時,明神宗進封此子為福王后,迫於朝中巨大的壓力,他沒能當上太子,只得不情願的回到了封地河南洛陽。這貨不幹好事,整天橫徵暴斂,不顧百姓死活引得民不聊生。

崇禎即位後,因這位福王是帝胄皇族,對他非常客氣,進一步縱容了他的荒淫無恥。

面對此起彼伏的各地農民起義,大明老朱家的江山已經在搖搖欲墜。福王遺傳了他老爹的優良傳統,嗜財如命,一毛不拔。縱有家纏萬貫,但是就捨不得捐出來支援明廷鎮壓農民起義,全藏在自己的府邸。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軍開始攻擊洛陽。洛陽城牆在福王的多年經營下,變得極其堅固無比,李自成的農民軍整整攻擊了數天都拿不下。直到城內的農民也裡應外合,與城外的農民軍呼應,才攻陷了洛陽城。當時, 巨胖的福王與一大堆女眷躲在迎恩寺中。

結果,辨識度太高的他,很快就被農民軍給捕獲了。福王歷來都是草包,見到了李自成,立刻嚇得叩頭如搗蒜,哀求李自成饒命。 李自成看著面前這個三百斤的大胖子,於是靈機一動,整出了上文中提到的“福祿宴”。

很多人對於“福祿宴”的真實性提出質疑,認為是後世在有意貶低李自成的農民軍。

《明史·卷三百九·列傳第一百九十七》記載: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對於這場“福祿宴”,您有何看法?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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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傳奇》,2007.08

《明史》






文史不假


朱常洵(1586年2月22日-1641年3月2日),明朝宗室,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

有記錄說大順軍將福王吃了,並繪聲繪色記錄了這一過程:福王被捉後,以親王之尊跪爬在李自成面前,汗流浹背,乞求李自成饒他不死。李自成不為所動,他當眾斥責福王朱常洵:“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橫飛之後,再一刀嫋首,將頭顱示眾。至於那三百多斤的軀體,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剔去毛髮,拔掉指甲,又殺掉幾隻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名叫“福祿酒會”。

還有記載是這樣的:洛陽城破後,福王朱常洵被生擒活捉。貪生怕死的朱常洵一見到李自成,就體如篩糠,一個勁地叩頭乞求饒命,李自成端坐殿上親自審問朱常洵,怒斥道:你身為親王,富甲天下。在這如此饑荒之年,不肯拿出毫釐賑濟百姓,你真是個奴才。命左右打他四十大板後,將他的頭砍下,掛在洛陽城門上示眾,農民軍還把他的屍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以解心頭大恨。

然而出土的朱常洵壙志,卻打破了這個長期被人們信服的福王屍體被做成“福祿酒”宴的傳統說法。

1986年4月,孟津縣文管會徵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現收藏於孟津縣龍馬負圖寺。志高、廣各79釐米,厚10釐米,楷書,21行,滿行25字。四邊線刻飛龍紋,撰文者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蓋為盝頂,篆書“大明福忠王壙志”。

上面記載了李自成起義軍攻克洛陽城的日期及處死福王朱常洵的經過:“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還有“剛腸浩氣,雖死猶生”等美化福王的內容。

再看《明史》裡的記載(列傳八):福恭王常洵,神宗第三子。初,王皇后無子,王妃生長子,是為光宗。常洵次之,母鄭貴妃最幸。帝久不立太子,中外疑貴妃謀立己子,交章言其事,竄謫相踵,而言者不止。帝深厭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費至三十萬,營洛陽邸第至二十八萬,十倍常制。廷臣請王之藩者數十百奏。不報。至四十二年,始令就藩。

先是,海內全盛,帝所遣稅使、礦使遍天下,月有進奉,明珠異寶文毳錦綺山積,他蒐括贏羨億萬計。至是多以資常洵。臨行出宮門,召還數四,期以三歲一入朝。下詔賜莊田四萬頃。所司力爭,常洵亦奏辭,得減半。中州腴土不足,取山東、湖廣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伴讀、承奉諸官,假履畝為名,乘傳出入河南北、齊、楚間,所至騷動。又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與民市。中使至淮、揚支鹽,乾沒要求輙數倍。而中州舊食河東鹽,以改食淮鹽故,禁非王肆所出不得鬻,河東引遏不行,邊餉由此絀。廷臣請改給王鹽於河東,且無與民市。弗聽。帝深居久,群臣章奏率不省。獨福藩使通籍中左門,一日數請,朝上夕報可。

及崇禎時,常洵地近屬尊,朝廷尊禮之。常洵日閉閣飲醇酒,秦中流賊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間藉藉,謂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陽富於大內。援兵過洛者,喧言:“王府金錢百萬,而令吾輩枵腹死賊手。”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方家居,聞之懼,以利害告常洵,不為意。十三年冬,李自成連陷永寧、宜陽。明年正月,參政王胤昌帥眾警備,總兵官王紹禹,副將劉見義、羅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將入,賜宴加禮。越數日,賊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縋而出,用矛入賊營,賊稍卻。夜半,紹禹親軍從城上呼賊相笑語,揮刀殺守堞者,燒城樓,開北門納賊。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縊死。王妃鄒氏及世子由崧走懷慶。賊火王宮,三日不絕。事聞,帝震悼,輟朝三日,令河南有司改殯。

根據《明史》和《壙志》的記載,顯然與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湯的稗官野史不符,福王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也就是說,“福祿酒會”是杜撰的故事。

彭孫貽《流寇志》對此事有比較詳細的記載: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通過以上記錄可知全貌:福王朱常洵為義軍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對他厭惡至極,遂將其帶到宴會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塊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當下酒菜,讓他看著吃完(或許還逼他吃了點),之後處死,但沒有繼續吃掉屍體。兩太監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許他們辦理福王的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地的。


唐明國亮


向敬之

萬曆帝的寵兒、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煮食一事,是真是假不好說。

《明史·福王朱常洵傳》載:“賊跡而執之,遂遇害。”究竟是如何遇害的,沒有詳細說。

而朱常洵之子朱由崧,為父歌功頌德,在其壙志上寫道:“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民眾逃竄,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極盡美化,死況不明。

然而,曾經歷明朝滅亡的學者彭孫貽,在其著作《流寇志》中說:“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以食之,號福祿酒。”朱常洵被李自成擒獲,恐怖萬分,磕頭求饒,結果李自成舉行酒會,將朱常洵剁成肉醬,又殺了一頭鹿,混合在一起煮食,並取名“福祿酒”。

彭孫貽為前明貢生,雖然沒有做官,但對李自成並無好感,多為汙衊之詞。其父為南明官員,他應該不會因為痛恨李自成,就將被朱由崧追尊為恭皇帝的朱常洵之死,加以慘絕人寰的曲筆描敘。

明清之間史學家計六奇也在《明季北略》卷十七《李自成攻陷河南府》中寫道,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李自成圍攻河南府,福王朱常洵招募死士力戰,斬獲頗多。由於守軍叛亂,福王和世子朱由崧遁逃,福王被俘殺,因身體肥胖,重三百多斤。於是,“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同彭孫貽所載基本相同。

不同的是,彭氏說李自成命人將朱常洵切細而煮,而計六奇則說直接當成了泡菜,究竟是誰抄誰,還是都根據傳聞而述,不得而知。


以禮觀書


朱常洵到洛陽就藩後,萬曆皇帝對其百般優待,先是賜予良田二萬頃,鹽引千計,後又將湖廣等地的土地收入及對張居正的抄家所得一併賜給朱常洵,因此朱常洵富可敵國。本來洛陽是富庶之地,但是連年遭受旱蝗大災,饑民相食,福王不但不聞不問,依舊終日閉門暢飲,花天酒地,而且依舊收斂賦稅。
洛陽軍民紛紛怒言:“洛陽王府富於皇宮,神宗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卻讓我們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賊手,何其不公!” 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陽,李自成捉到朱常洵後,據說李自成覺得直接殺了這位老王爺不夠解恨,靈機一動,讓手下人把他綁起來,剝光洗淨,輕刮細剃,以藥水灌腸排去糞便,裡裡外外弄乾淨後又下令將其和幾隻草鹿一鍋煮,美其名曰“福祿湯”。
福王死時享年五十六歲,李自成吃完“福祿湯”後下令查抄福王府,據說抄出金銀財寶無數,用車拉了好幾天才拉完。

四小隻語錄驛站


朱常洵(1586-1641),是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禎皇帝的叔叔,萬曆二十九年授封就藩於洛陽。

這位福王千歲自小嬌生慣養,沉迷於酒色,至崇禎登基以後,外有滿清八旗勁旅虎視眈眈,內有天下各地民眾揭竿而起,天下末日之象已現,朱常洵依然在他那豪華程度絲毫不亞於紫禁城的王府內酌飲美酒,所好唯有美女、歌舞,對外界已是人吃人的亂象漠不關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部攻擊洛陽城,朱常洵無奈之下拿出重金招募勇士拼死抵抗,暫時緩解了李自成的攻勢,夜半,明將王紹禹部兵變,殺死守城士兵開北門引李自成軍入城,朱常洵用繩子自城牆上逃至洛陽西郊迎恩寺中藏匿。

次日,李自成軍追蹤而至將其捉拿,這位三百多斤的福王千歲,跪爬在李自成面前乞求活命,李自成並不為所動,嚴厲斥責後將其痛打四十大板,後在福王府的空地上支起一口大鍋,將朱常洵扒盡衣物、剃光渾身體毛後與幾隻梅花鹿一起煮熟,分與兵士、百姓食之,取名“福祿宴”,此事記載於明朝遺老計六奇所著《明季北略》第十七卷《李自成陷河南府》: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董得志77594380


朱常洵,就是明朝末年大名鼎鼎的福王,萬曆皇帝的愛妃鄭貴妃所生,在幾個兒子當中論年齡排名第三。

儘管萬曆皇帝曾經一心想立他為帝,最終卻因為“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祖訓,而與皇位失之交臂。

朱常洵於萬曆二十九年被封為福王,成年後,就藩河南洛陽。

明朝末年,天下喪亂,內有李自成張獻忠作亂,外有滿清入寇,曾經金枝玉葉的朱家子孫幾乎被屠殺殆盡。

就藩各地的藩王,大部分都在城破後遭到滿門殺戮。

按照明末清初學者彭孫貽在著作《流寇志》的記載,56歲的福王朱常洵,是所有被殺藩王中,死狀最為慘烈:

城破之後的福王府人聲鼎沸,昔日安靜的王府大院架著一口巨大的鐵鍋,鐵鍋下面熊熊烈火,鍋中微微沸騰的水中,除了幾隻被剝皮的梅花鹿,還有三百多斤的活人。

被剃光渾身毛髮,並用藥水灌腸排去糞便,裡裡外外弄乾淨的他,徒勞地在水中撲騰、淒厲地慘呼。

大鍋邊上,圍著許多處於亢奮狀態的李自成士兵,他們時不時用長矛戮刺朱常洵的胳膊,就像真的在煮食肥豬一樣。

王府雕樑畫棟的木材都被拿來助長火勢,朱常洵漸漸沒有了聲息,幾個時辰後,被煮的稀爛的朱常洵和鹿肉一起,進入了數千農民軍的腹中。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福祿(鹿)宴”。

按照彭的說法,朱常洵從小養尊處優,體重高達300多斤,還對天下大事毫不關心,整天飲酒作樂。即便李自成大軍包圍洛陽之際,仍然不肯拿出府中所藏金銀犒勞軍隊。

洛陽城破,李自成訓斥福王:“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

隨後,下令先痛打朱常洵四十大板,最後一刀嫋首,將頭顱懸掛於洛陽城門示眾。

朱常洵真的這麼不堪,死的這麼猥瑣嗎?

儘管死人不會說話,還好墓誌可以說話。

1986年4月,河南孟津縣意外徵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壙志(即墓誌)一合。

該志是在1924年被盜出土,出土地點位於孟津縣南麻屯鎮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墓誌的撰文者為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南明弘光帝)。

墓誌詳細地記錄了朱常洵的生卒年:萬曆十四年正月初五生,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死,壽年五十六歲。

朱常洵的冊封和就藩時間:萬曆二十九年十月十五日冊封福王,萬曆四十二年三月一十四日之國河南河南府。

朱常洵的諡號:即“忠”,全稱“福忠王”。

更關鍵的是記錄了朱常洵遇難前後的詳細經過:即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可見,朱常洵不僅最後的表現像個爺們,李自成也沒有將他做成所謂的“福祿宴”。

所以,流傳幾百年的“福祿宴”原來是一個“一石二鳥”的笑話:既嘲諷了福王朱常洵,又妖魔化了李自成。

從而迎合了滿清入關是弔民伐罪,拯救生民於水火的正義大軍。

PS:朱常洵被殺的同時,他的兒子朱由崧僥倖逃出,不久後被擁為南明弘光帝。朱由崧繼位後,第一件事就是給被殺的老爹追封為貞純肅哲聖敬仁毅恭皇帝(後改諡孝皇帝)。

曾經無限可能繼承皇位的朱常洵,就這樣,在死後,意外得到了一個皇帝的諡號。

也可以說是歷史的詭異之處。


小奔說史


此題有兩個答案。一說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殺死煮成“福綠酒飯”,擺成“福綠宴席”,官兵分而食之。此說見之《明史卷三百九-列傳第一百九十七》載: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泃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綠酒”。另一說據《明史卷一百二十-列傳第八》載:福王“常詢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農民軍准許福王的兩個侍從將他的屍體用桐棺裝殮,用一架破車拉走埋葬,不久後崇禎皇帝又下令河南有司對福王改殯。


坐觀世情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陽,福王朱常洵倉皇縋城而出,福王被捉後,以親王之尊跪爬在李自成面前,汗流浹背,乞求李自成饒他不死。李自成不為所動,當眾斥責福王朱常洵:“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橫飛之後,再一刀嫋首,將頭顱示眾。至於那三百多斤的軀體,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剔去毛髮,拔掉指甲,又殺掉幾隻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名叫“福祿酒會”。

  而另一有關李自成起義軍“吃福王朱常洵”的說是這樣的,洛陽城破後,福王朱常洵被生擒活捉。貪生怕死的朱常洵一見到李自成,就體如篩糠,一個勁地叩頭乞求饒命,李自成端坐殿上親自審問朱常洵,怒斥道:你身為親王,富甲天下。在這如此饑荒之年,不肯拿出毫釐賑濟百姓,你真是個奴才。命左右打他四十大板後,將他的頭砍下,掛在洛陽城門上示眾,農民軍還把他的屍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以解心頭大恨。

  這個版本的“福祿酒”雖然沒有上個版本那麼駭人聽聞,但也足夠讓後來人寒毛直豎,背心發涼。這兩個有關福王朱常洵之死的故事流傳極廣,而且影響深遠,以至於不見正史的“福祿酒會”成了眾口鑠金的可信野史,被後人口口相傳,錄入各種民間“實錄”。

“明福王朱常洵壙志”墓誌現收藏於孟津縣龍馬負圖寺。撰文者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蓋為盝頂,篆書“大明福忠王壙志”。關於李自成起義軍攻克洛陽城的日期及處死福王朱常洵的經過,《壙志》明確寫道:“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這是李自成攻克洛陽的具體日期,志中所稱“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等美化福王的內容,朱常洵被起義軍處死是必然的。

  根據《明史》和《壙志》的記載,顯然與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湯的稗官野史不符,也就是說,第一個“超殘酷版福祿酒”宴會是杜撰的故事。

  又從福王朱常洵壙志“祭葬從優,一切喪禮視諸藩倍”,及以“大明崇禎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以及《明史》本傳載福王被殺後,“兩承奉伏屍哭,賊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志史對照,說明福王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這就是說那個“血腥版的福祿酒”宴會也非史實。


湘懷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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