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开庭!战“疫”不停!我院提起公诉的涉疫情案件当庭宣判



开庭!战“疫”不停!

我院提起公诉的涉疫情案件当庭宣判


3月9日下午,和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云某某疫情期间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看守所开庭审理,第一检察部主任云凤清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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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一检察部云凤清、孙丽莎严防看守所疫情输入,身着防护服走进特殊“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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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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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6日下午15时,和林格尔县某村村委会会计武某某在村疫情防控点执勤时,因拒绝一名外来人员进入该村寻找村民云某某(男,36岁),被云某某持刀追逐砍伤左胳膊和背部。武某某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和林格尔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6日对云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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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案发后及时提前介入案件,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在提审过程中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采纳我院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云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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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我院坚持防疫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采取有效方式,做好隔离保护,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又保障好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做到办“案”不断、战“疫”不停!


检察官有话讲


疫情防控期间

任何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将有可能涉嫌犯罪

配合防疫工作

既是保护自己

也是保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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