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违法拆除,应该“听天由命”还是“果断出击”?

拆迁是我们的生命,一个普遍现象,但也关注到大家热议的话题,很多拆迁甚至遭遇强制拆迁,那就是如何做房屋强制拆迁?投诉强制拆迁找到哪个部门?强制搬迁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在下面详细了解,希望对大家的帮助。

有关单位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征地房屋,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地方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不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机关对强制拆迁他人房屋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面对违法拆除,应该“听天由命”还是“果断出击”?

如果被强制拆迁要投诉找哪个部门?

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制拆迁,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时间报警,立即查明参与强制拆除的人员和单位,然后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可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拆迁办如果要强制拆迁,那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

面对违法拆除,应该“听天由命”还是“果断出击”?

满足强制拆迁的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因此,适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的前提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提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有关资料,行政机关审查受理决定后,应当进行调解。

3、补偿和安置已经落实:《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裁决不能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国家安全标准与安置房屋被拆毁的品质路线,工作空间,它应不是强制拆迁“。

4、听证会是依法组织的。

5、强制拆迁裁定已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它一直是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法律和房子物品保全证据公证机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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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程序:

1、政府作出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认真进行宣传说明,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未在公示规定期限内自动搬迁的,该人可以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该人负责拆迁的站点的人强制驱逐的证明,由被拆迁房屋的公证部门和证据保全的房屋项目。当强制拆除的,债务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拒绝出席,不影响执行权限。

4、强制拆迁证据保存后,公证机关应当通知被拆迁人到场;拒绝到场的,公证员应当记录在案,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归类;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由两名全权人员核对,公证员和现场人员签字;被拆迁人拒绝签字的,公证人应当记录在案。

5、货物应当经登记后运至指定场所,由被执行人验收,不能立即移交给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当将物品存放在相应仓库,同时,拆迁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通知当事人领取物品,逾期未收到的,应当办理押金。

强制拆迁行为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很大的侵犯,因此我国对这样类似的行为是严厉禁止的。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强拆事件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提前诉讼,千万不可以与强拆队硬碰硬,否则的话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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