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陝西國際商貿學院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陝西國際商貿學院2020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招辦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發展規劃,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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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陝西國際商貿學院

國標代碼:13123 在陝招生代碼:8035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綜合評價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陝西國際商貿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簡介

陝西國際商貿學院位於西安市西鹹新區灃西城,由步長製藥投資創辦於1997年,2008年經教育部批准升格為本科院校,2015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2017年獲批研究生聯合培養示範單位。學校佔地1200餘畝,在校生1.6萬餘名。設有10個二級學院,3個教學部, 34個本科專業,18個高職專業。以醫藥、經管為優勢,以珠寶為特色,以電子信息為支撐,形成經、管、醫、文、工、教育、藝術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和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利用企業辦學獨特優勢,積極服務地方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組建陝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獲批陝西省“13115”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陝西省中藥製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陝西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陝西省中藥製藥關鍵技術重點研究室等14個省廳級科研平臺。其中中藥綠色製造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陝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共享平臺、生物醫藥創新技術院士專家工作站是陝西省首家民辦高校建立的科技平臺。

學校堅持“地方性、應用型、有特色”的辦學理念,實施“規範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發展戰略,發揮“企業辦學、協同育人、強商興藥、服務地方”的辦學優勢,經過二十二年的建設,辦學規模有了較大發展,辦學層次穩步提升,服務能力逐步增強,學生就業率與就業能力連年提升,一大批畢業生走向社會為地方行業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學校積極拓展與國外優秀大學的交流與合作,引進海外優質教育資源和管理模式,培養國際化、創新型人才。已與英國、加拿大、新加坡、韓國等多國高等學校建立了長期合作關係,為有意願出國留學的學生提供了平臺。

學校具備普通專升本招生資質,凡陝西省普通高職學生通過專升本統考,可報考陝西國際商貿學院本科就讀我校。

第五條 辦學地點:陝西省西鹹新區灃西新城統一西路35號 郵 編:712046 學校網址:www.csi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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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長、教學副校長、分管副校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二級學院、黨政辦公室、紀檢委等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招生就業處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教務處負責制定綜合評價辦法和組織實施各類測試、考試,二級學院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考試及宣傳工作,黨政辦公室負責全校招生工作協調和學生考試報名的接待工作,紀檢委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陽光招生網:zs.csiic.com

學校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諮詢電話:029-33814555、3381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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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陝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以省教育廳審批結果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九條 申請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陝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並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條 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於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依據本意願登錄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xsksglzx.com)或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在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前,考生須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觀看機測視頻,並確定本人擬報考的專業類。

第十一條 普通高中學生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依據為我校組織的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十二條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學力人員文化基礎考試在學校進行,考試時間3月13日14:30—16:30或3月20日14:30—16:30。

十三條 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實行“校際聯考”,所有擬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均須參加本人擬報考專業對應專業類的校際聯考。考生須於2020年3月5日至9日,前往校際聯考考點院校報名,並申請專業類測試,逾期不予辦理。我校現擬申請校際聯考考點,我校專業類考點為:1.資源勘查與地質類;2.建設工程管理類;3.藥品製造與管理類;4.計算機類;5.藥學類;6.醫學技術類;7.護理、公共衛生與健康管理類;8.金融類;9.財經商貿類1;10. 財經商貿類2;11.旅遊類;12.教育體育類。具體考試時間以我校官網公佈為準。

考生按照報名時考點院校規定的時間參加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校際聯考。考生可報名參加1個或多個專業類測試,但每個專業類的測試只能參加1次。3月22日前,已參加過校際聯考且申請我校的考生,持聯考准考證、居民二代身份證前往我校確認專業,確認的專業需與聯考考試專業大類一致。

第十四條 2020年3月24日17:00前按照我校綜合評價考試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對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校際聯考成績的綜合評價辦法,形成所有申請本校並參加相應測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庫,並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

第十五條 我校於2020年3月26日17:00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陝西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報送省招辦,並在我校招生網(zs.csiic.com)公示。

第十六條 入學申請者於 4月2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註冊報到。截止4月2日17:00前不報到註冊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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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總分為500分,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其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折算後滿分為200分;綜合素質評價各科目折算滿分為10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校際聯考滿分為200分,其中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或聯考並取得合格成績的藝術類考生,可將統考或聯考成績作為藝術類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並參加相應藝術類專業的預錄取。

1.計算公式:

綜合評價總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

2.折算辦法:

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每科A級200分、B級170分、C級140分、D級110分折算。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之和÷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數

②考生所在中學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照每項A級100分、B級80分、C級60分、D級40分折算。

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科目成績之和÷綜合素質評價科目數

(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學力人員

文化基礎考試滿分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校際聯考滿分為200分。

1.綜合評價總分=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

2.文化基礎考試:綜合試卷(採用一份綜合試卷,考核內容: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內容主要涉及中等職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課程基礎知識。

第十八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覆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入學申請考生綜合評價總分劃定淘汰比例,最低淘汰比例為實考人數的3%。錄取時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核算總分平行時,按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普高生”類)或院校文化基礎測試成績(“三校生”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根據考生選報情況調整專業計劃,滿足考生第一志願專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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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2020年執行標準以學校備案文件為準,屆時將在我校招生網公示(zs.csiic.com)。

第八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資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

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貧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學期兩次發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勤工助學:月工資400元。

學校獎學金: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企業獎學金:如步長獎學金、愛迪爾獎學金等,金額1000—5000元不等。

入伍大學生國家資助: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新疆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500—1500元不等。

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屬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辦理緩交手續先行入學報到。

同一家庭子女來校就讀:一次性資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在學校招生網站(zs.csiic.com)公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陝西國際商貿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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