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該不該互刪

每個人經歷過一段感情,都存在一種心痛如絞的感受。

《人間失格》裡面有句話這樣說: 若能避開猛烈的喜歡,自然也不會有悲痛來襲。

就好比電影裡面所說的一樣:

“或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不幸,也許是分手、死亡、意外,

不論如何,你都會因此告別過去,從而變成另外的樣子。

一段感情的結束,是愛情最大的不幸。

彼此之間走到了盡頭,有人不甘,有人放下,有人不捨,有人狠心。

有人需要用很長一段時間去放下這段感情,

有人瀟灑離開,轉身進入下一段感情。

然而,網上有個話題: “分手後,該不該互刪,該不該撕破臉? ”

有網友說: “分手後,就應該好聚好散,畢竟曾經相伴過,愛過,應當體面離開,沒有必要互刪。 ”

也有網友說: “既然分手,就沒有必要講情面,心都給傷害了,恨不得撕碎了他,把所有的聯繫方式全部刪掉。 ”

其實,體面離開,不是給予對方,而是給予自己,是自己的那一份尊嚴。


分手後,該不該互刪

後臺上有許多讀者說自己的分手感受:

@抱朴子

三年的感情,說分就分,沒有一點點心理準備,連分手都是對方說出口。

那一刻我知道,說出口的分手,就沒有什麼挽回的餘地。

當時選擇在一起,彼此之間約定好,倘若哪一方選擇分手,就得分得徹底,不可藕斷絲連。

第一時間就是刪掉對方的所有聯繫方式。

因為我很清楚,如若不刪,則會在這段感情所承受的傷害會更多。

@北調

走到分手這一步,是因為彼此之間真的不合適,也幻想過兩人之間既然不能做戀人,也可以當朋友。

但後來發現,微信上有他的存在,是對自己最大的感情傷疤。

微信聊天界面還存在他的挽回消息,害怕心軟,害怕會繼續受傷。

心裡也明白,他不是我的至尊寶,我也不是他的紫霞仙子。

與其給他希望,還不如狠心一點,彼此放過自己。

@不忘初心

談了三次,分了三次,每一次戀愛都分分合合三次,真的太累了,太折磨人。

每一次的分手,我都會狠心刪掉有關於他的一切聯繫方式。

不能說我絕情,其實我很清楚,繼續留著微信,再愛也不會去聯繫,

哪怕對方聯繫我,心中再無波瀾。

感情,用盡了全力,每一次都分開都想徹底一點,不再有任何瓜葛。

@-Chan

分手,刪不刪,已經不在乎了。

戀愛半年,發現彼此都不適合,哪怕在一起都感覺不到戀愛的味道。


分手後,該不該互刪

總感覺渾身不自在,放不開自己的身和心。

或許彼此適合當朋友,不適合戀愛,或許不夠喜歡,不夠愛吧。

然而,民謠《杏花路》有一條網易雲熱評:

真正的分手啊,不是刪掉所有的聯繫方式,而是當你不再打聽他的消息,

他有了喜歡的人,他和誰在一起,你都沒有感覺了,這才是你們真正的分手。

記得安宰賢與具惠善曾經是一對令人羨慕的“姐弟戀”,可沒想到的一場離婚鬧劇,而撕破臉,鬧得沒完沒了。

不管婚姻和愛情,分手,體面一點,撕破臉的愛情,相當於在揭開那道醜陋無比的傷疤。

因為你有多瞭解對方,分手後就會想辦法傷害對方。

分手見人品不是沒有道理,不詆譭,不傷害,便是對這份感情最好的回報。

或許有人說: 愛之深、恨之切。

但一旦讓你如此痛恨一個人,想必也沒有那麼愛對方吧。

記得胡歌在採訪的時候提及薛佳凝說的那句: 她真的很好。

要知道當初胡歌事業巔峰的時候,卻遭遇了人生打擊,是薛佳凝不離不棄陪伴著,並且一步步讓他走向成功。

可她早已不是胡歌的女朋友,但還會說:

“胡老師……作為一個演員,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在作品上讓人喜歡,就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他現在非常非常火,我就不想參與這個話題了。

有些人在你的生命中出現過,會留下最最美的痕跡,最深刻的印記。

如若無法走到最後,那就體面離開,彼此祝福,相忘於江湖。

感情的結束,也僅僅是彼此之間緣分到了盡頭,若無虧欠,怎會遇見,一切都是命中註定。


分手後,該不該互刪

分手後,該不該刪除,其實是沒有唯一標準答案。

刪除一個人,也並不意味著能忘記一個人,

不刪除一個人,也不是說放下了這段感情。

真正放下一個人,從來不是彼此從彼此的生活裡消失,

而是即便出現,內心也毫無波瀾,只是曾經老友,一個熟悉的陌生人。

感情這片海,只有航行過,才知道大海腹地的面貌。

那個曾經給你帶來快樂,美好回憶的人,說聲再見即可。

得之,珍惜,

失之,體面。

往後餘生,惟願安好,不負不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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