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地產新裁判:租賃、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

問:什麼樣的法律業務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答:知識與高附加值的法律業務。

比如:

1、訴訟

2、高度定製和服務差異化

3、新型業務: 新業態、新模式、新法規

從這方面來看,那麼無疑商業地產業務是有很大空間的。


近年來,商業地產租賃面臨著各路“解約危機”。一方面,隨著信息時代襲來,“淘寶”“亞馬遜”“天貓”等電商平臺攜著“便捷”“實惠”的天生特質,如洪水猛獸一般吞噬著線下實體商業的市場份額。


另一方面,各路資本紛紛進入商業地產領域,導致全國商場數量激增。實體商業競爭激烈的大環境下,必然會有“失敗者”黯然退場。


因此,商業地產一邊呈現出投資活躍、租售兩旺的局面,另一方面也因租金拖欠、違法轉租、裝修賠償等問題引發了大量的法律糾紛。


究其根源,商業地產租賃與普通住宅租賃相比,具有租期長、租金高、涉及面廣的特點,如果租賃雙方對相關法律和商業風險考慮不足,就容易在日後引發矛盾,釀成糾紛。


商業地產新裁判:租賃、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


商業地產租賃業務,在現實中非常普遍,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和糾紛也非常之多。


曾有法院法官感嘆,寧願審三個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也不願審一個房屋租賃案件,由此可見商業地產租賃業務的複雜。


商業地產相關糾紛呈現類型多樣化,數量上升趨勢,涉及的知識包括工程、招商、運營、物業管理、知識產權等各領域,法律實務較為複雜、繁瑣。


而作為一名專業的商業地產律師,其價值不僅體現在依據法律法規,對商業地產租賃合同,進行解讀與提示風險。


更重要的是要通過深入瞭解合同條款設置背後的商業邏輯,進而為客戶在法律風險與商業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


商業地產新裁判:租賃、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


律師不應簡單的將合同條款分為法律條款與商業條款,僅關注法律條款,而忽視對商業條款的審查。


相反,商務律師應該更關注交易背後的商業邏輯,積極通過與客戶各部門(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中介方的溝通,深入瞭解商業流程(包括物業招商、運營等),加深對交易標的與交易結構的理解,再從商業邏輯的角度來進一步完善合同條款的設置,以達到合同嚴謹、完整且符合商業目的的要求。


為幫助客戶單位更加及時、合法、有效的避免相關風險,以及處理商業地產租賃中的糾紛,智元邀請到北京市煒衡(蘇州)律師事務所姚望律師,結合自身長期的業務經驗和法律知識點進行總結、梳理,開設《商業地產新裁判:商業租賃、回購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專項課程。


商業地產新裁判:租賃、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


在“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這個平淡普通的案由下,有價值上億的商業地產標的物,有價值數千萬的華麗裝修和附屬設施,更有日益複雜的擔保交易結構介乎其間,有繁密的公法和公共政策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有型的不動產上,附著了無形的經營性資產;債權性質的商業地產租賃合同中,隱藏了物權和財產權的特質。


近期法院判決已經跟上了時代的腳步,甚至每每出現神來之筆和暴走,商業地產訴訟走向新裁判時代。


身為不動產律師的你,不激動嗎?不忐忑不安嗎?不躍躍欲試嗎?


商業地產新裁判,來自北京大所煒衡在草長鶯飛、春和景明而一切“都挺好”的蘇州分所,由當過某中院法官,主審和合議過111個房屋租賃合同案件的姚望律師來9節課,為你打開眼界,增加知識,提出問題,探索答案,總結技巧,迎接未來!


商業地產新裁判:租賃、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


講師寄語


各位好,我是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蘇州分所的姚望律師。之前我在蘇南某地級市的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從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等不動產相關案由的審判工作。那麼早兩年辭職了,下海了,現在和大家一樣做律師,做得很高興。


之所以想到不動產新裁判這麼一個題目,是和我做法官時候的經歷有關,我做法官的時候就發現,在房屋租賃合同這麼一個平淡的案由下面,隱藏著許多資產體系的自成一類的問題。我舉個例子說,有一塊地它是工業用地,但是過去20年它上面開一個小賣部,後來變成一個小超市,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現在又有人去租他,租他要用來做一個餐飲店要起明火的,這時候問題就來了。第一個消防不給過第一道關,第二、一個食藥監檢驗檢疫後面通通不給你過。


那麼這些行政手續不能完成,在有些地方又變成了不能去辦工商登記的這麼一個前置條件。那麼問題就來了,這種情況算不算是出租人違反了合同法第216條規定的是租保證,就保證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符合租賃目的。是吧?那麼如果說是違反了氏族保證這種違反的程度,有沒有達到合同法第94條所規定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這麼一種嚴重的程度?


商業地產新裁判:租賃、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


如果說到了嚴重程度,承租人是不是可以據此要求解除合同?如果解除合同,那麼包括裝修損失在內的損失在雙方之間怎麼分配?是二一添作五還是一編導這麼一串問題,我給他打個包,我給它叫做R216-94型問題。除了這些問題以外,還有回購條款,回購條款到底是一種普通的條款,還是一種變相的擔保?如果說它是一種變相擔保,那麼他跟物權法定主義有沒有衝突?如果說他沒有衝突,那麼如果違反回購條款,就是說我現在不讓你回購了,另外一方能不能說我一定要回購,能不能再打一個官司,而且是要求協助過戶,不光是打一個債權官司,同時打一個物權官司。


這個問題是很有意思的,那麼如果說能夠的話算不算是?這東西算不算是一個留置條款,會不會又歸於無效,這些問題就很糾結。那麼這個問題下面還有別的問題,比如說現在綜合性商業地產商業廣場是非常流行的,那麼這些地方有可能是委託第三方進行經營管理的,這種叫資產委託經營管理這種模式,下面會讓受託方與小業主有潛在的矛盾,受託方跟房屋所有權人有時候也有潛在的矛盾,這麼一些問題嗎?它有鮮明的時代特點,我不知道各位居住的城市怎麼樣,蘇州最近5到10年間,我的感覺就是從一個安靜的江南小城變成了一個大都市,大都市的公司條件是什麼?大都市的外觀是什麼?就是蓬勃的商業地產,你想想東方之門嗎?就是秋褲樓是吧?


商業地產新裁判:租賃、擔保、使用權長期轉讓與質押等相關問題


那麼我這門課的特點有這麼四點,首先我這門課基礎比較紮實,因為他不是我拍腦袋想的,他是我在我腦子裡面盤旋了要5、6年,之前我也在無訟,還有審判研究上都寫成過文章,當然了寫的不全面,寫了那麼三四萬字的文章,這門課基礎比較紮實。


第二、一個這門課她的資料比較豐富,我的每一節課把我都給他做了六頁左右的,PPT儘管制和平臺並沒有要求資源平臺沒有要求我這樣做。第三一個,我這個課我這個人比較喜歡錶達,也可以說比較善於表達,這一點是個優勢。


第四、我的語速比較快,語速快,絕對是個優點,這樣單位時間內我傳達的信息量就大,你們的獲得感就強,在這個意義上,這門課是合算的。王婆賣瓜自賣自誇,到底這個瓜好不好,你得嚐了才知道,實踐出真知,很感謝大家的關注,也很期待能夠在課程當中與大家再見,我們就商業地產新裁判的問題與大家深度交流,謝謝大家!


適宜人群


1、從事房地產、商業地產相關業務領域的青年律師、實習律師;


2、希望能夠系統學習商業地產相關法律知識、快速獲得自我提升的學生、初年級律師等學習群體;


3、從事商業地產相關工作的商業房地產公司高管、物業公司管理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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