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好累:"爾康"捐米,劉瑾罰米

疫情肆虐之後,全國各地的捐款活動也是如火如荼的展開,很多明星的捐款數額多寡也成為了鍵盤俠的

挑戰話題,韓紅捐款事件也是一波三折,其中有一個過氣的明星捐款又引來一陣不大不小的風波,他捐的不是現金,而是捐了很多大米:二萬斤。

他就是被網友製作成表情包的明星——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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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讓他再次引發關注的問題並不是他捐了很多大米,而是他發佈了捐大米的消息之後的23天裡,他的大米還在自己的倉庫裡,仍然沒有捐出去。許多鍵盤俠又開始臆想,周杰是不是假捐。之後周杰發佈微博解釋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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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今天我在這裡討論的不是捐款的問題,我是由周杰的"大米"風波聯想到在大明朝也有一件事情和"大米"緊密相關。

周杰是捐"大米",而明朝是罰"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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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起罰米制度,得先說一下"贖罪"制度。

贖罪制度由來已久,自《尚書》記載始,歷秦漢魏晉至隋,至唐進一步法律化,經宋元至明代,贖罪規定更為詳盡。《明史刑法志》稱明代"贖法比歷代特詳",贖罪制度廣泛適用於明代。

其中明代贖罪制度中重要一款就是:罰米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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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贖罪制度發端洪武大帝朱元璋,至於為什麼要實行贖罪制度,史料中有這樣一段記載:

工部尚書王肅坐法當笞,太祖(朱元璋)曰:"六卿貴重,不宜以細故辱。命以俸贖罪。"

老朱說,朝廷官員身份尊貴,就算犯錯了,不應該用棍子揍他的屁股,咱們改成罰俸贖罪吧!

天哪,這是洪武大帝嗎?他竟然能說出這番寬厚的話來,還是那個剝皮萱草的霸道總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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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歷史書上明明白白就是這樣記載的,洪武三十年定贖罪制度,"凡內外官吏,犯笞杖者記過,徒流遷徒者",也就是說五刑之中除了死刑之外,笞杖徒流這四種刑法都准許贖罪,贖罪制度也肇於此。

甚至到了洪武三十年,贖罪制度也行用於死囚,規定:犯死罪者納運米"一百石"。明代的一石約等於120斤,一百石也就是12000斤,也就是6噸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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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車裝滿大約就是6噸的大米,一車米換來一條命也是值了。

永樂三年定"徒罪三年60石,二年半50石二年井遷徒者45石,一年半35石,一年30石;杖罪90、100俱25石,60至80,20石;笞罪10石。"

當時還規定犯罪者自運到北京官倉納米贖罪,宣德皇帝二年改為"雜犯死罪以下,各自備米於南京倉上納贖罪"。判死罪的那傢伙想想也是可憐,要把6噸糧食運到南京或者北京,是不是還不如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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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諸帝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調整永樂三年所定罰米石數。儘管納米石數不斷變動,且在納米贖罪外尚有納銅、納鈔、納銀等形式,納罰的內容主要是取決於各個時期的需要,也與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緊密相關。但納米贖罪自始至終是明代贖罪制度中重要的形式。

明代贖罪的範圍相當廣泛,適用於官吏軍民各色人等。對統治者而言,納米贖罪實質上就是統治者對犯罪者罰米,減輕刑罰,同時將罰獲之米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補充。對犯罪者而言,則可以通過繳納一定數量的米減免部分罪刑,雙方互惠互利。統治者既達到了對犯罪者的懲罰,又體現了統治者為政的寬容。從某種程度上說,贖罪制度制定的出發點是好的,對犯罪者、統治者不無裨益起到緩解社會矛盾的作用。但一項良好制度的實施,依賴於人而得以實現,在"人治"為主的社會,人的因素尤為重要,因此,到了正德皇帝朱厚照的時候,冒出一個大太監劉瑾,劉瑾擅權專恣,罰米制度被他濫用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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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專權是明代宦官專權的重要階段。劉瑾專權期間對明代的制度多有變亂,主要有:一、創設內行廠,這是繼東西廠後又一個臭名昭著的宦官特務機構,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二、濫用重枷法,不少官員冤死於此種酷刑下。三、把持批紅權,取代明武宗行使皇權另外,劉瑾濫用廷杖、罰米法等任意處罰官員,打擊忠良。

劉瑾專權時,明代罰米贖罪達到了頂峰時期,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其一,明弘治年間,國庫虧空,財政吃緊。邊陲虜患不絕,儲蓄缺乏、餉銀不濟,又災荒連連。通過罰米,補充國帑。

比如當時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楊一清出任陝西管理馬政,楊一清上奏管理馬政費用不夠。

弘治帝批覆"查文兵部奏發馬價,並馬政、茶法衙門有行贖罪、贓罰、紙價銀兩,置辦物料,"

弘治帝在另一份奏摺還批示"合無通行陝西司、府、衛、州、縣大小問刑衙站,今二經問人犯贖罪

、紙價,俱照舊例,收納粟米,或折納粟谷、麥、豆,送入預備倉收貯,以備賑濟……有司官員除指稱修理,用強科罰米谷數多者,照舊施行外,若因事許量罰米穀,送預備倉,明立卷案,不在科罰起送之限。仍照三年一次事例,查盤稽考。"

通過這些奏摺,可見當時邊境窘困,為解燃眉之急,朝廷釆取了各種措施,其中明確准許犯罪者納米贖罪,並作出了具體規定。

正德帝即位後,邊陲窘況絲毫未改觀,反有加強趨勢。荒唐的正德帝一方面大婚在即,另一方面又要吃喝玩樂,在內外交困下,劉瑾專權後採取了兩項重大措施。

第一要盤查全國倉庫,凡是倉儲不足定額的責令各級官員設法補足。

第二是大肆行用罰米法。罰米法又與清查全國倉儲有密切關係。劉瑾往往以倉儲虧損為由,責令官員罰米填補。

正德初年,劉瑾清查陝西延綏倉庫,他以"延綏倉儲虧損"為理由,罰主政官員陳壽"米二千三百石、布千五百匹" 。並且還以"延綏倉儲糜爛"為由, 罰官員熊繡 " 米五百石" ,最後責罰熊繡自己運輸罰米到邊境。

從國家財政緊缺方面來說,罰米法在正德年間頻頻行用,有客觀形勢合理需要的一面。罰米法是在正德帝允許下施用的,但又與劉瑾專權有密不可分的關聯。

其二,劉瑾用罰米法作為達到專權的手段之一。從這個層面而言,罰米贖罪的本意喪失殆盡,罰米法被濫用,變成劉瑾排除異己、打擊忠良的有力工具。劉瑾濫用罰米法的打擊面很寬,官員動輒被責罰米。

《明史劉瑾傳》記載:"嘗忤瑾者,皆擿發(罰米)輸邊"。劉瑾靠著罰米主要達到了這些功效:

打擊正直朝臣

劉瑾權勢炙手可熱之際,朝中一些奴顏媚骨者,為保官位不惜丟棄尊嚴,巴結劉瑾,醜態百岀,出現"朝貴爭賂遺"劉瑾的情狀。如吏部尚書焦芳、劉宇等人都先後成為閹黨焦芳私交劉瑾,得以入閣。劉宇為保官位及讓其子做官,一次賄賂劉瑾白銀一萬兩,而且讓兒子拜瑾為父。劉宇首開以鉅額財物賄賂劉瑾的惡例,後黨附劉瑾者皆以巨資賄瑾。這大大刺激了劉瑾的權欲貪慾,致使劉瑾公開向官員索賄。然正直不阿之士並不以劉瑾權傾天下而附瑾,他們恥與劉瑾輩為伍,如戶部尚書顧佐、左副都御史楊一情、劉瑾同鄉雍泰等。因此,劉瑾對這些不附己的官員,摘尋小錯罰米。

有一位吏部尚書韓文,他每次退朝,與屬下談到劉瑾惡行,都聲淚俱下。戶部郎中李夢陽對韓文說,您是國家重臣,看到國事如此,哭有什麼用?您應該出面,與其他重臣一起向皇上諫言,將其剷除才是。"

韓文於是與其他重臣聯繫好,上疏痛斥劉瑾的惡行,請求正德帝不要玩物喪志,劉瑾等人也是非常害怕,跑到正德帝面前痛哭不已。正德帝心一軟,不僅饒了他們,還讓他們分掌宮中要職。

韓文由此得罪劉瑾,不久被誣陷落職,列入奸黨。韓文返鄉時,只乘坐一轎子,隨身一車行李,別無他物。劉瑾仍不解恨,又捏造罪名把韓文逮捕,打入詔獄(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監獄,即臭名昭著的錦衣衛監獄)。

數月後,韓文才得以釋放,被罰米千石,最終使得"家業蕩然"。

控制言路

臺諫之臣本負有糾過之責,上至皇帝,下至大小官員凡不合國家制度,違悖倫理道德者,臺諫官員皆要彈奏。劉瑾用事時"尤惡諫官,將臺諫之臣控制在手,故此時臺諫之臣基本不起作用。但畢竟有正直朝臣就劉瑾專權紛紛諫言。

劉瑾、馬永成等八名太監被人稱作"八虎",劉瑾更是自封九千歲,天天誘導皇帝淫樂嬉遊,朝廷詔令多被阻礙不能實施。嚴肅正直的內閣首輔劉健多次阻止武宗嬉遊,規勸他要專心治理朝政,還上疏揭露劉謹、"八虎"的罪狀,要求嚴懲這些奸惡。劉健見皇上置若罔聞,根本不聽他的意見,只好以退休來抗爭。武宗一氣之下,竟批准了劉健和另一輔臣謝遷的退休申請,使內閣大權更加名正言順地落入劉瑾手中。當時任南京戶科給事中的戴銑,於是上奏皇上,要求把劉健、謝遷等內閣老臣請回來,並指名道姓公開彈劾宦官劉瑾。

戴銑說,大學士劉健等三人接受先帝的旨令輔佐陛下,即使有罪,也應寬宥,不容輕動,何況他們沒有罪。武宗怎能聽得進如此逆耳的意見,劉瑾更是惱羞成怒,竟將戴銑除去功名,廷杖後投入監獄,兵部主事王守仁上疏援救戴銑,也遭劉謹陷害。

還是那個陝西延綏主政官員陳壽,現在已是給事中,得知消息後,冒死上書皇帝願以身相保。劉瑾得知後大怒,下令免除陳壽的二品官職,革除俸祿,並罰米2300石、布1500匹。

陳壽平時清廉不取,除去俸祿外,一無所有,被命罰米布,貧苦不能償,只好上書自訴,劉瑾也知道他的清貧,只好免除對他的物質懲罰。

還有一位官員吏科都給事中王承裕,他上疏請求武宗皇帝進用君子、斥退小人,因此冒犯了劉瑾,罰王承裕出粟300石,輸送邊疆。正德三年,父親去世,王承裕回家守孝。孝滿時,劉瑾已經伏誅,遂以原官遷太僕寺少卿,後為太僕寺卿,調南京太常寺卿。

由此可看出劉瑾把控言路之一斑。

索賄不成,存心報復

劉瑾除貪贓枉法獲取不義之財,還公然索賄朝臣,如果不得,劉瑾就尋機報復。

明朝有個官員叫做冒政,他以御史身份,巡撫寧夏,指導、檢察工作,發現武器、馬匹、糧食儲備不足,立刻轉奏朝廷,朝廷指示戶部和兵部,向寧夏調運糧食,給銀購買軍需。冒政指示軍營"無事暫聽安居生理","有警即時徵調起行",冒政還制定了軍隊復員、換防、增設黑山營防計劃。但僅工作四個月,就禍從天降,冒政被押入天牢。為什麼這樣優秀官員會突然獲罪呢?

原來是他沒有向劉瑾行賄,當時潛規則是各地官員進京、升遷等事,都要向他行賄,謂之"見面禮",少則白銀千兩,多則萬兩。

可是冒政上任後無一文見面禮,劉瑾見他不買賬,恨之入骨說:巡撫寧夏非冒政不可?難道他就不貪分毫?於是,就派人去遼陽查賬,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劉瑾終於在遼陽查出一個"貪官",就藉口冒政曾分守遼陽,必有瓜葛,將他逮捕下獄。劉瑾"覬賄不得,遂假遼東事逮之,罰米至三千石"。劉瑾罰米3000石,對於清廉的冒政來說是天文數字,遼陽的都督、指揮、千戶、鎮撫等官員說:冒公守我土,一塵不染,如今羅難,我們怎能坐視不管?紛紛解囊捐出糧食三千石,總算保出冒政, 正德五年瑾誅後,冒政才官復原職致仕。

干預有司正常職能

劉瑾專權期間全方位干預國家政事,盤查天下倉儲,遣派中官四出監軍採稅,干預有司正常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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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遷像

太子太傅謝遷認為乘皇帝年幼,獨攬大權,排斥忠良,多次向皇上陳述已見,但都遭到拒絕。直到要求誅殺劉瑾的建議沒有被採納,劉瑾由此懷恨不已,正德四年劉瑾藉口浙江推舉的德才兼備的人,如餘姚人周禮、徐子元、許龍,徐文顏都是謝遷的同鄉,而草擬的詔書又出自內閣首輔、謝遷的好友劉健之手,胡說餘姚隱士這麼多,肯定徇私勾結,互相拉扯。企圖以此作為謝遷、劉健的罪狀。最後周禮、徐子元等四人戍邊,受牽連者一十九人則以罰米。最後朝廷下令:從此餘姚人不得入選京官,只能派作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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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專權期間絕大多數官員都被罰米,《明武宗實錄》中確切記載了正德三年九月一百四十餘人的罰米數字,有資料統計了罰米一覽表:

輸大同1000石,1人;500石,9人;300石,1 人。

輸宣府500石,16人;300石,4人200石,6人;100石,68人;30石,1人。

輸宣大二府300,34人;200石,17人。

輸松潘300石,1人。

這次罰米中出現一個令人奇怪的罰米數據30石,此人是正是大名鼎鼎的復古派領袖李夢陽。

李夢陽因為替戶部尚書韓文出過主意並代他寫過彈劾劉瑾的奏章,被勒令致仕。第二年又被劉瑾藉故逮捕入獄,危在旦夕。許多想救李夢陽的人都無計可施。

唯有一人——陝西狀元康海,也是明代著名文學家,才氣橫溢而又狂放不羈,如果他出面便可以救李夢陽。因為劉瑾也是陝西人,與康海有同鄉之誼,他總想將康招致門下作為裝點,但沒有成功。劉瑾多次登門拜訪,指望康海會來回拜,可是康海老是瞅他不在家時去答禮。兩人關係只在不即不離的狀態中。

在緊急關頭,李夢陽於是求助於康海。

康海登門求見劉瑾。劉瑾焚香鳴炮請其上座。康海與劉瑾虛與委蛇,把酒言歡,痛飲直到次日天明才告辭回去。

李夢陽果然被釋放了,只是象徵性的罰米30石而已,但康海從此脫不開與劉瑾的關係。正德五年劉瑾垮臺,康海也被劃入"劉黨"而削職為民。然而,他從不跟人辯白他接近劉瑾的原因。

明代贖罪制度建立的本意是以"濟法之太重",減輕犯罪者的罪刑。而劉瑾專權卻利用固有制度反其道而行之,曲用、濫用贖罪制度。罰米法的施行雖在一定程度上補充了國需,但同時又是劉瑾打擊正直朝臣的手段之一。不過,與後來魏忠賢專權對朝臣殘酷的迫害相比,劉瑾的以罰代刑畢竟要溫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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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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