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裡“老嚴”夫婦花完了畢生積蓄買了房,卻不能住,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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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視劇《安家》裡,賣包子的老嚴夫婦花了畢生積蓄三百多萬,給兒子結婚全款買的房子,但他們卻不能住。


這其實是一個非常現實,並且就在大部分人身邊發生著的問題。

站在老嚴夫婦的角度

他們的兒子很沒良心,兒媳婦不懂得尊老愛幼,親家母也不善解人意,只是表面上表示的很好。想必每個人都會為老嚴夫婦兩人“打抱不平”。

花了兩人賣包子的畢生積蓄買來的房子,理所應當是他們一起住的,但住不了,難過和委屈自然是存在的。

這涉及到現實裡,年輕小夫妻結婚是否與父母同住的問題。很顯然,老嚴夫婦“默認”並且很傳統地認為,他們必然要和兒子住一起,婚後照顧孫子也方便。這種傳統的思想,讓她們忽略了與對方溝通。

站在兒媳婦和兒子的角度

兒媳婦不願意和他們同住一起生活,怕影響自己,也嫌不方便,不習慣。兒子雖然也不怎麼願意,但大多數也只是遷就媳婦。

兩人應該在背地裡說過這件事,但僅僅侷限於他們兩個人去討論。

當父母搬過來時,他們的冷漠和不歡迎,就是赤裸裸的拒絕。甚至兒媳婦認為,和“他們”並不是“一家人”。

問題出在哪裡?

我們中國人,尤其是家人之間,非常缺乏的就是“溝通”,即便是有問題,也藏著掖著,各自掙扎著做一番思想鬥爭,互相揣摩對方的用意,就是不肯坦白。

老嚴夫婦的問題根本,是他們沒有提前跟兒子他們說清楚,表明自己的立場。兒媳婦和兒子表面也虛情假意地,沒有給父母攤牌自己的想法。

這是所有現實中常見的矛盾,我們總是用沉默把溝通打斷,最後關係越來越僵化,人與人之間越來越沉默。

如何更好地處理,和避免這種尷尬的情況?

稍微明事理,有點良心的年輕人,都理解父母賺錢的來之不易。

老人們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錢,全部投入在房子上,不准他們住,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雙方都要提前表明自己的立場,讓對方知道你的想法,你的決定。

提前講明白,中間有異議也可以提出,可以讓對方做二手準備。

既然不同意和父母同住,可以讓老人家幫忙付個首付,自己還貸款,這樣彼此都過得去。

不過這種說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在現實生活裡也不少。雖然說事在人為,可已經花了畢生積蓄,換來的冷漠拒絕,最多的只剩下了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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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嚴夫婦花了半輩子的積蓄為兒子買下了一套房子,最終自己反而不能住進去,作為兒子不敢反駁丈母孃,不讓父母進家門。都說養兒防老,老嚴夫婦可以說是為兒子貢獻了所有,最終的遭遇真的是悲哀又無奈。

記得當初買房子時,徐姑姑在一邊還特意勸解老嚴夫婦不需要全款買房,在手中留下一些積蓄備用。尤其是當時老嚴夫婦準備在房產證上加上兒媳的名字時,不過徐姑姑作為一個外人並不好明確地說出來而已。

作為一個老道的房產中介,徐姑姑十幾年的經驗肯定是見過了各種各樣的客戶,尤其是他還有著不少的後續服務,估計以往曾經碰到過像老嚴夫婦這樣的人,或許曾經也有過這樣的遭遇,所以當初徐姑姑的擔心真的是一點都不多餘。

如果老嚴夫婦當初聽從徐姑姑的,以貸款的方式買房,那麼如今即使他們被趕出了家門,憑藉著手中的積蓄依然是可以過得比較好,而不至於像現在這樣只能住在包子鋪當中。

老嚴夫婦,說可憐確實可憐,但這個結局都是他們自己造成的。正是他們的溺愛,讓兒子變成了白眼狼,覺得父母給予他的都是他應該得的。只要自己住上房子,父母該怎麼辦那是父母去想的事,跟自己無關,甚至以後再有什麼困難,還是會去找父母解決,而從老嚴夫婦的人設看,他倆依然會義無反顧地去幫兒子,這是老嚴夫婦可悲之處。

父母會把全部的愛都給孩子,這沒什麼錯。但這種愛不是溺愛,不是毫無底線的愛,溺愛下長大的孩子,永遠成熟不起來,這對父母是個負擔,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當孩子到了該成熟的年紀卻還沒成熟,他在社會上是難以適應的,最後這孩子只會把自己不適應社會的因素歸咎於父母,並讓父母繼續照顧他,形成一個無解的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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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情理上來講,這對新婚小夫妻的做法無疑是非常令人不齒的,兒子懼內而懦弱,兒媳冷血而貪婪,但如果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事情總是會變得更需要討論一些,畢竟法律需要考慮的永遠是最大多數的情況,要保護的是所有人的利益,甚至是在道德上有所瑕疵的人的利益。

我看了一下,的確是全劇最讓人氣憤,也是最心酸的一幕,接下來他們倆回到自己奮鬥半生的包子鋪,在簡陋的床鋪上與蒸籠為伴合衣而眠的情境,就更是讓人為他們當初答應給兒媳加名字而感到不值了,那麼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到底應該如何界定,法律對老嚴夫婦又提供了什麼救濟渠道呢?其實這些問題在法條裡都規定得相當清晰。

首先是所有權的問題,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公民享有物權的標誌是以登記為準。而在劇中,老嚴夫婦所購的這套房子當前的所有權人恰恰是兒子和兒媳夫妻雙方的名字,儘管房子當時的出資人是兒子的父母,但該房子應當視為贈與物,而兒子和兒媳應視為共同受贈人。

也就是說,要界定房子究竟屬於老嚴夫婦還是兒子兒媳夫婦,其實從產權登記的時候寫的不是老嚴夫婦的名字開始,就已經不可能屬於老嚴夫婦了。

這是在產權問題上,老嚴夫婦和兒子兒媳夫婦基於物權法的判斷,那麼在兒子兒媳夫妻之間,房子的所有權又應該如何界定呢?這就要依據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來做出判斷了。

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如果按照在《安家》劇中老嚴夫婦一開始的做法(老嚴夫婦全額出資購房,只寫兒子的名字),雖然這套房子是兒子兒媳夫婦婚後所得的財產,但仍然視作兒子的個人財產,與兒媳無關,無論是婚後共同財產的組成還是萬一離婚時的財產分割都不應該計算在內。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這條規定其實也是新婚姻法令許多人詬病之處,因為相比於老婚姻法,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的界定更加寬泛,其實變相保護了男方的權益。

只是在《安家》這部劇中,卻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那就是夫妻某方父母的權益,又該如何保護呢?

對於這個問題,就必須提到一個概念:贈予撤銷。

老嚴夫婦對兒子兒媳的贈予,其實是可以撤銷的。尤其是他們交付房款的方式還是電子支付,可以非常方便地查詢到購房款的來源,這也為贈予撤銷的行使提供了便利。











夢在珍惜


《你會成為下一個“老嚴“夫婦嗎?》

《安家》的熱播,許多現實尖銳的問題不斷被推到眾人面前,房產本上到底該不該加兒媳的名字讓許多人陷入了沉思,再加上後來劇情的發展,丈母孃入住成為新主人,老嚴夫婦卻住不上,這讓網友們憤怒。

的確,從道德倫理來說,這套房子,是老嚴夫婦一輩子的血汗,兒媳、丈母孃、兒子的種種行為根本站不住腳,光唾沫星子就能把這三者淹死,但是,這種撕破臉皮的情形會發生嗎?某種層度上,不會,為什麼?

其一,兒子懦弱,從最開始的劇情看來,老嚴兒子一開始就被兒媳製得妥妥的,他即使有自己的想法,即使有自己的怨言,他不敢言,亦不會去反抗,他的服從導致了這個家庭的結局有了一種不好的定向。

其二,老嚴夫婦“心善”,老嚴夫婦的包子鋪,生意興隆,劇中的鏡頭可以看到總是有隊伍在排隊買著包子,他們總是樂呵呵的,即使面對的兒子的丈母孃的質問,他們也只是在一味地維護兒子,隱著自己的心酸與落寞,這是他們自己的性格所致。

其三,兒媳善演戲且有主張,從劇情觀看,在買房前,老嚴夫婦與兒媳關係不至太緊張,在籤房本前,兒媳必定是溫柔的,又孝順的,但在要籤房本時,一句懷孕了便定下了乾坤,再之後,便不用再進行任何看公婆臉色的生活。

其四,老嚴的家庭教育存在問題,可能生活所迫,老嚴夫婦與兒子的交流不多,兒子懦弱性格的形成老嚴夫婦可能不知,以自以為的方式愛著孩子,最終導致了這個局面的形成。

影視劇的情節有些源於現實而又高於現實,老嚴夫婦的劇情讓人沉思,不過,在對這樣的情形表達了憤怒之後,也可以跳出來看看這背後有哪些東西可以進行改善,並不讓此情形發生。

希望所有辛苦一輩子的人不會成為下一個“老嚴”夫婦。




胖就多吃點兒


由電視劇《安家》的熱播,體現出了很多關於房子的現實問題,宮蓓蓓一家,闞文濤一家,老嚴夫婦等。

這裡要說的是老嚴夫婦,老嚴夫婦是一個靠近安家天下的包子鋪,老嚴夫婦每天起早貪黑的做包子,忙了幾十年,只是為了孩子能在上海有一個小窩。

因為安家天下的人經常去嚴叔的包子鋪買包子,所以嚴叔將這筆生意交給了徐姑姑,還說以前你照顧我們生意,這次我們照顧你生意,原來單子徐姑姑交給了王子健做,沒想到被房似錦截了胡,簽了單。

在簽約時,兒子突然提出想加上倩倩的名字,剛開始的時候嚴叔夫婦,並不想加上倩倩的名字,但倩倩祭出了殺手鐧:已經懷了軍軍的孩子,嚴叔夫婦一聽高興的不要不要的,再者加上就加上吧,一家人嘛。

徐姑姑從旁說過厲害關係,並且也建議貸款買房,老兩口留一部分錢做生意,房似錦真是很會把握人心,知道老兩口最心疼的是兒子,側邊說道,貸款要還120萬,換算成包子,要賣80萬個包子,老人忙了一輩子自然不願意兒子背這麼重的債,所以就全款買了。

當老嚴夫婦帶著全部家當,騎著三輪車,憧憬著他們的幸福,沒想到了兒子家,竟然是親家母開的門,倩倩看到老兩口竟然立馬轉身走了,親家母調侃道:怎麼著也得吃了飯再走啊,這大包小包的是要洗衣服呀,兒子在一邊聽著什麼話都沒說,之後過來說:爸媽,你們先回去吧,等我有空回去看你們。嚴父老淚縱橫,無奈答道:好。老嚴夫婦哭著就回去了。

在《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中有一句話,讀來讓人頗為受益:“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這句話說的是:天下之大愛就是父母對孩子的那種愛,父母習慣為孩子做長遠打算,想給孩子謀一個好的前程。

很多孩子,從小被父母溺愛過頭,父母什麼都給他安排好,所以什麼也都成了理所應當,最後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心理承受能力還低,自己都沒有養活自己的本事,更不要說養活父母。

作為父母,為孩子著想和籌謀並沒有錯,但有時也需要“自私”一點,如老嚴夫婦的兒子,軍軍。老嚴夫婦為他奔忙了一輩子,花光了自己的所有積蓄卻連門都沒進的去,落的流離失所,顯然是十分悲哀的,也反應了一個事實。如果子女孝順,那麼父母無疑是十分幸福的,老年生活也有了保障。但如果子女不孝順,沒有辦法指望,父母就要為自己多想想。但是不管怎樣,始終都要愛自己多一點才是,把希望放在別人身上,總歸是沒有安全感的。

我想奉勸天底下的父母,不要一味只做無私奉獻的老好人,把兒子養成了一個吸血鬼,讓他們從小知道生活疾苦,長成一個有想法有尊嚴的人,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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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嚴夫婦開了一家包子鋪,老倆口辛苦大半輩子,掙下了320萬全部交出買房。在交易過程中,徐姑姑有意提醒過,兒子兒媳還年輕有賺錢的償還能力,一部分可以貸款,合理運用銀行槓桿。剩下的錢可以做一些投資。此時老嚴夫婦看向對方,不難看出他們是有點動搖的,但是在房店長的講解下,按照貸款百分之五十,無疑老嚴夫婦被鉅額的利息驚呆了,徐姑姑也勸他想想通貨膨脹,錢越來越不值錢,手上有現錢可以靈活變通,當房店長給他算出120萬的利息需要賣80萬個包子。又給老嚴夫婦當頭一棒,更是把老倆口嚇得不輕,嚴媽心疼兒子揹著這麼多債,還是決定全款。此時冥冥中禍根已埋下。

沒過幾集成功驗證了大家的猜測。老嚴夫婦是想著兒媳婦懷孕了過去伺候,沒想到開門的卻是親家母,親家母“演技爆表”,口口聲聲說他們是客人,沒事的時候來做客,再加上兒子的一句話,心如刀絞、就這樣憋屈的走了。

再回到當初買房,對於銀行貸款老嚴夫婦一臉懵可以看出 ,他們家是缺少溝通,他們兒子肯定知道什麼是銀行槓桿與通貨膨脹,明白徐姑姑的善意,卻因懦弱不想承擔房貸壓力,習慣了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卻忘記感恩,且當成了理所應當。慈母多敗兒,養出了無責任心的兒子。“該給的我都給了,我都捨得,除了讓你知道我心如刀割。”這就是父母無私的愛吧,但是這種愛卻是萬惡中的溺愛與縱容,這是害!也給現代父母一個警鐘。愛沒有條件,但要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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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特別心痛,劇中父母親為了能夠給孩子買房,省吃儉用,日夜操勞,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希望兒子能夠過得好點。不用為了買房而奔波勞累。作為父母可以說是把能夠給的都給了兒子。

然而兒子呢?對於父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選擇視而不見嗎?父母因為老房子沒了,只是想去為兒子買的房子裡住下,沒想到確不讓住。 那可是父母辛苦一輩子的血汗錢呀,難道連住的資格都沒有嗎?

  • 現在的年輕人啃老都這麼理所當然嗎?現在的年輕人都怎麼啦?

作為年輕人的我們真的應該好好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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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嚴夫婦落到這樣的局面,只能說他們太善良了。這個兒媳不是善茬, 兒子就是個耙耳朵,都沒良心。

現實生活中,像老嚴夫婦那樣花光畢生積蓄給兒子全款買了房,但是同意加上兒媳名字的父母是少之又少。基本上還沒結婚女方一提到這個話題估計這樁婚事就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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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就是典型的中國傳統式的一種不好的現象,不過現在越來越少了,兒女的心中,並不十分愛戴老人,更多的時候不會關注老人,年輕人覺得自己有自己的生活,老人有老人的生活,而且老人就應該住老房子,這種觀念是錯誤的,相信伴隨著給誰的發展,教育水平的提高,都會改變的。


任律師lawyer


人這一輩子活著不就是為了孩子能過得比自己好嗎,既然自己在有生之年沒有住上好房子,兒子孫子住上了老嚴心中也是很有成就感的,中國的很多老人其實都是不求回報一心為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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