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人,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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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9年10月21日,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和规范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稳妥解决在用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问题,大田县决定自2019年12月2日起,对全县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

一、 备案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 备案登记地点:大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福田路365号,原检测站内)。

三、 备案登记车辆范围:超标电动自行车(燃油动力除外)

四、 备案登记需提供资料:

(一)原备案有效期至2019年7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需提供未改装的原车辆、原车主身份证、原临时号牌、行驶证及有效期为三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场办理)。

(二)新申请备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1、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持异地身份证的附加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本地销售企业开具的销售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前的正规税务发票(手写或机打均可)。

3、出厂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前合格证。

4、有效期为三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场办理)。

五、车辆属性

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时,请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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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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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需要备案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如果超出这个范围的,无牌照的,需要备案。

市民如果不清楚自己的电动车是否超标,也可以去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咨询。

统筹:郑宗栖 监制:颜全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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