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審查通過神華30萬噸氧化鋁項目節能報告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神華準格爾礦區30萬噸/年高鋁粉煤灰綜合利用工業化示範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據瞭解,該項目位於準格爾旗大路工業園區,建設規模為年處理粉煤灰30萬噸,年產12.5萬噸氧化鋁作為中間產品,用於生產6.5萬噸電解鋁,其中電解鋁加工成普鋁鑌32357.4t,精鋁錠22520t和高純鋁錠10000t。

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審查通過神華30萬噸氧化鋁項目節能報告

  原文如下:

  鄂爾多斯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神華準格爾礦區30萬噸/年高鋁粉煤灰綜合利用工業化示範項目節能報告的請示》(鄂發改環資字〔2018〕38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該項目位於準格爾旗大路開發園區,建設規模為年處理粉煤灰30萬噸,年產12.5萬噸氧化鋁作為中間產品,用於生產6.5萬噸電解鋁,其中電解鋁加工成普鋁錠32357.4t,精鋁錠22520t和高純鋁錠10000t,主要建設內容為生產車間及辦公場所等配套輔助工程設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44號令)和《內蒙古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暫行)》(內發改規範環資字〔2017〕1417號),經審查,具體意見如下:

  一、該項目主要含氧化鋁和電解鋁兩條生產線,因電解鋁產能指標尚未落實,現僅對氧化鋁生產線進行節能審查,原則同意所報該項目氧化鋁生產線節能報告。

  二、項目建成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為295982.56噸標準煤(當量值)、469734.97噸標準煤(等價值);氧化鋁系統(含副產品)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為1438.35噸標準煤(當量值)、1630.92噸標準煤(等價值);電解鋁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為1610.38噸標準煤(當量值)、3970.48噸標準煤(等價值);單位建築面積能耗為16.36千克標準煤/平方米(當量值)、21.46千克標準煤/平方米(等價值)。

  三、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節能報告所提各項措施,改進和加強節能工作:

  (一)優化建設方案。氧化鋁工藝方面,蒸發設計採用三效順流強制循環蒸發技術,焙燒採用氣態懸浮焙燒爐。在負荷集中區域設置區域配電所和低壓配電所,減少電纜長度,優化配電線路,降低供電系統線損,減少電能損耗。加強水資源循環利用,程度循環利用;建築物的主要佈置和設計朝向充分考慮日照和自然通風。

  (二)選用高效節能設備。要選用達到國家1級能效標準的產品和設備,特別是空壓機、變壓器、風機、電機、各類水泵等。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文件和採購合同。

  (三)切實加強節能管理。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等標準,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根據《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通則》(GB17167)等標準,嚴格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計量管理體系。

  四、請鄂爾多斯市發展改革委按照《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有關要求,依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最終修改後的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我委將適時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五、本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相應節能審查機關申請延期。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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