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意 之 解

詩  意  之  解

詩意,是詩人用一種藝術的方式,對於現實或想象的描述與自我感受的表達。在情感立場上,有歌頌的,也有批判的;在表達方式上,有委婉的,也有直抒胸臆的;在形式上,以《詩經》為代表的風雅頌和楚辭為濫觴,而漢代樂府又有所發展。詩意的主要載體,是為唐代達到巔峰的近體詩和古體詩,以及在宋代最流行的詞,元代的曲。

詩意是一種發現,甚至靈感並不是以語言形式呈現,我們在捕捉靈感的時候,詩意已有所喪失,因此凡是過多修飾與晦澀形容都是對詩意的一種拒絕。

就是說當你造出一個氛圍,別人看了能從潛意識中浮出內心深處的感受,你寫的就是畫卷幾處,或是一些聯繫,別人從這幾處這些聯繫能感受到全畫面以及超越畫面東西,能做到這,就寫出了詩意,那幾處那些聯繫越小越少越好,能選到多小多少,就看你的捕捉感受表達能力,而那瞬間靈感,她是不能用語言表達完全的...是種極限,是母體...

當代殷謙《愛情原來這麼傷後記》:那種所謂的‘迎合市場,投其所好’的意識實在可怕,的確是失去了文學作品倫理內容的審美觀念。每部作品都是經由作家的心靈產生的事物,都存在一個價值判斷和價值取向的問題,都潛蘊著作家的道德反映,最起碼還包含著作家對人物和事物的情感態度。在我看來,與文學密不可分的有三個問題,那就是與詩意的美和倫理的善以及認知的真。

法國17世紀最具天才的數學家物理學家哲學家——布萊茲·帕斯卡爾(Blaise Pascal,1623-1662)曾說過:人應該詩意地活在這片土地上,這是人類的一種追求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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