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买办、买办资本、买办资产阶级,晚清四大买办

买办

是指中国近代史上,帮助西方与中国进行双边贸易的中国商人。受雇于外商并协助其在中国进行贸易活动的中间人和经理人。这类被外商雇用之商人通常外语能力强,一方面可作为欧美商人与中国商人的翻译,也可处理欧美国家商界与中国政府之双向沟通。除此,这类型商人还可自营商铺,因此致富者颇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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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办阶层推动了中国的洋务运动,催生了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自清末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买办阶层与官僚、资本家结合在一起,形成“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官僚买办资本主义是旧中国“三座大山”之一。

“买办”亦称康白渡(comprador),在清朝时期,买办为专为宫廷购物的官方代理人,当时盛行的是公行制度,从1835年“防范夷人章程”总可看出有关买办记载:

外国官馆所需守门,挑水等项人夫,“责成买办代雇,买办责成通事保充,通事责成洋商保充层递减制”。其中通事主要向外宣布政府法令,为外商写禀贴,通报关税,领取船舶出入证乃至装货,卸货,检验,招雇驳船几搬运工人等,并防止“奸民”与外商勾事。买办则处于通事以下,是专为外商服务的仆役头目,地位较低。

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中,买办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原指欧洲人在印度雇用的当地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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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买办指外国资本家在旧中国设立的商行、公司、银行等所雇用的中国经理。“买办”一词,明代专指对宫廷供应用品的商人;清初专指为居住广东商馆(见“十三行①”)的外商服务的中国*公行的采买人或管事人。鸦片战争后,废止公行制度,外商乃选当地中国商人代理买卖,沿称买办。其性质既是外商的雇员,也是独立商人。嗣后,外商为了减少买办的中间佣金,逐渐采取与中国人直接交易的方法,买办遂转化为单纯的外商雇员,称“华经理”或“中国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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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前,在广州经营对外贸易的公行中就已设置买办为外商服务。当时的买办大致分为两类

一类是专为停泊在黄埔﹑澳门水域的外商船只采买物料及食品的商船买办;

一类是在外商商馆中代外商管理总务及现金的商馆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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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办一职,中国人不得随便充当,外商亦不能任意选雇,受到清政府的严格控制。

买办是一个特殊的经纪人阶层,具有洋行的雇员和独立商人的双重身份

作为洋行雇员身份的买办,得到外国势力的庇护,可以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

作为独立商人的买办,又可以代洋行在内地买卖货物或出面租赁房屋、购置地产等。

买办阶级出现在近代鸦片战争之后,是联系中国与外国商人之间的桥梁,是帝国主义剥削和压迫本国人民的工具和奴才,买办的实质是外国侵略中国经济的工具,阻碍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在民族民主革命中是极端的反革命派,是革命的主要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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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办是随资本主义侵略而迅速扩大的,因其职能主要是帮助洋行收购土货,销售洋货而成为资本主义侵略的工具,手段之一,是帮凶。中国财富被掠夺,人民生活日益贫苦,而买办却随着洋行在中国的获取暴利同时日益积累起丰厚的财富,其中大部分成为买办资本。随着买办资本的日益增多,买办资产阶级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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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办资本大部分来源于买办获得的佣金“在出口贸易中,从收购到打包赚得的各个环节的佣金””顷刻间,千金赤手可得”。另外,通过经管洋行,买办将洋行资金拆借与钱庄赚取利息。“汇丰银行买办王槐山利用拆票利息和市场挂牌利息差额牟取利润,在职6年,积累起90万两银子”买办资产阶级资本积累方式决定了其充当侵略势力帮凶的阶级本质。

买办还有另外一重身份,他们也独立经营,一些买办脱离洋行独立经营使买办资本成为民族资本。他们身上这一特点给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些许希望。

通过以上途径积累资本,买办资产阶级随着买办的增多而逐渐形成。

在晚清,唐廷枢、徐润、郑观应和席正甫并称晚清“四大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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