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東文物學筆記


李曉東文物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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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東《文物學》筆記和考研真題詳解

本書是李曉東《文物學》教材的學習輔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整理名校筆記,濃縮內容精華。在參考了國內外名校名師講授該教材的課堂筆記基礎上,複習筆記部分對該章的重難點進行了整理,因此,本書的內容幾乎濃縮了該教材的知識精華。

2.精選考研真題,詳析解答思路。本書精選了部分名校的相關考研真題並予以詳細解析,有利於強化對重要知識點的理解。

李曉東文物學筆記

第1章 文物學概述

1.1 複習筆記

【知識框架】

【考點歸納】

一、文物學研究對象

文化遺產分為物質文化遺產(又稱有形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無形文化遺產)。中國把物質文化遺產稱為文物,它是我國的獨特稱謂。

1“文物”概述

(1)淵源

“文物”一詞最早見於戰國初期成書的《左傳》。

(2)概念演變

①在古代,“文物”主要是指禮樂典章制度的禮器和祭器。

②20世紀30年代,“文物”一詞已在使用。文物不僅指古代的禮器和祭器,而且已包括古代建築等文化史蹟。同時開始成立機構,研究、整修古代建築。

③20世紀40年代後期,在山東、哈爾濱等解放區,成立了文物管理委員會,把古代遺存即文化遺蹟和文化遺物統稱為文物。

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用法律法規把“文物”一詞及其所包含的廣泛內容固定下來了。

2文物及其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國政府發佈了一系列文物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文物的內容或文物的範圍做出了明確規定。

(1)國內對文物的界定

文物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蹟和遺物。其內容大體相當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稱的“文化財產”(可移動文物)和“文化遺產”(不可移動文物)的結合。

(2)國際對文物的表述

1995年6月24日,國際統一私法協會於羅馬通過《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第二條明確規定:“文物係指因宗教或者世俗的原因,具有考古、史前史、歷史、文學、藝術或者科學方面重要性,並屬於本公約附件所列分類之一的物品。”附件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公約所列文物。

3文物特性

表1-1 文物的特性

4文物的作用

(1)文物不僅作為一種教育手段、文化載體,也作為歷史見證,真實性強,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它以具體、形象、生動的物質形態(造型、形式)展現在人們面前,具有極強的感染力;

(2)文物所展現的中華民族所具有的頑強生命力,是成為凝聚中華民族的重要因素,以及團結各族人民的自聚力量。

二、文物學的任務

1文物學概述

(1)研究對象

文物,即歷史遺留下來的文化遺存。

(2)研究領域

研究文物本身以及研究其周圍的人文和自然環境。

(3)總體任務

①調查、研究、保護和宣傳文物。

通過對文物的研究,從不同側面進而研究不同歷史時期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狀況,闡述人類社會發展的具體過程及其規律,向人民群眾進行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的教育,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②批判地繼承歷史文化遺產,創造具有民族特色的新文化。

(4)學科屬性

文物學研究的對象和範圍,不僅有與之相關的學科,而且還有與之交叉的學科,文物學可稱為一門綜合性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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