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菲爾丁及其《湯姆·瓊斯》

亨利·菲爾丁及其《湯姆·瓊斯》

Henry Fielding(1707~1754):Tom Jones


亨利·菲爾丁及其《湯姆·瓊斯》


菲爾丁雖容忍別人的錯,但討厭殘酷無情和口是心非。他不因成功而趾高氣揚……他精神奕奕,和善地面對人生的各種處境,盡情享受人生。

——毛姆(摘自本文)


要撰寫亨利·菲爾丁其人其事,難處在於我們對他所知不多。1762年,也就是他去世八年後,亞瑟·墨菲寫了一篇他的簡短生平,作為他某一版作品的導論,但墨菲似乎不認識他本人,手頭資料也很少,可能為了湊足八十頁的文章,他拼命說些冗長乏味的題外話。他敘述的事實不多,後續的研究證明那些說法並不正確。後來的作家辛辛苦苦證明菲爾丁不是傳說中那種浪蕩漢。可惜他們為了把他說得可敬些,竟使他變得不太迷人了。他顯然是活力充沛、欲求狂猛的男性,他們想必會為這個事實大搖其頭吧。但我們沒有理由寄望一位作品令我們仰慕的作家必定是中規中矩的人。他的道德特性無助於也無損於作品的優劣。人生是小說作家的題材,為了誠實描寫人生,他必須盡情參與人生的興衰浮沉;只由鑰匙孔窺視是學不了多少東西的。不過大家其實用不著為菲爾丁粉飾;他的過錯很合乎人性,只有過分拘禮的糊塗人才會感到大驚小怪。


菲爾丁出身於紳士階級。他父親是軍官,曾升到將軍的職位,是索爾茲伯裡大教堂教士約翰·菲爾丁的第三子,而約翰·菲爾丁又是德斯蒙德伯爵的第五子。德斯蒙德家是自稱傳自哈布斯堡皇室的登比家族中較為年輕的一支。寫過《羅馬帝國興衰史》的吉本曾在自傳中說:“查理五世的後繼者可能不肯認他們的英格蘭弟兄;但《湯姆·瓊斯》這部人類風尚的絕美寫照會比西班牙的埃斯科里亞爾王宮和奧地利王室的鷹徽標誌更能流傳久遠。”這話說得好極了,可惜這些貴族老爺的權利主張缺乏根據。他們把自己的姓氏拼成Feilding(費爾丁)--正確的拼法為Fielding(菲爾丁)。我曾在某處讀到,有一回當時的伯爵問亨利·菲爾丁怎麼會這樣,他答道:“我只能猜想是因為我這一支脈的人比殿下您家那一支更早學會拼字吧。”


亨利·菲爾丁及其《湯姆·瓊斯》

《湯姆·瓊斯》(1749年版扉頁)


亨利·菲爾丁及其《湯姆·瓊斯》

中年時期的亨利·菲爾丁(約1743年)


菲爾丁的父親娶了英國高等法院法官亨利·古爾德爵士的女兒薩拉,我們的大作家1707年在父親的鄉間宅邸出生。三年後菲爾丁一家搬到多塞特郡的東斯托爾,當時家裡除了亨利還添了兩個女兒,搬家後又生了三女一男。菲爾丁太太在1718年去世,亨利大約在這個時候進了伊頓公學。他在那兒交了幾個寶貴的朋友。他離校時就算沒有像亞瑟·墨菲說的“精通古希臘文,很早就通曉拉丁古典作品”,也已學到不少東西,日後足可用名著引言來點綴文章了。十八歲他可能已經離校,當時就看得出他日後有希望出人頭地。他有個可靠的僕人,隨時準備為主人“痛毆、打殘或打死”來犯的對手。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們主僕在萊姆雷吉斯過夜,亨利·菲爾丁愛上了集美貌與財富於一身的薩拉·安德魯斯小姐。他想出一套計謀要帶她走,必要時不惜使用武力,然後娶她為妻。結果事情敗露了,少女被匆匆送走,平安地嫁給了一位更合適的追求者。


時當1725年。菲爾丁儀表堂堂,身高超過六英尺,強壯活潑,有一雙深邃的黑眼珠和羅馬人的鷹鉤高鼻樑,短短的上唇有點玩世不恭地微微上翹,還有個倔強突出的下巴。他身體好,盡情享樂,各方面漫無節制也不至於受不了。大家可能不知道,接下來兩三年他在倫敦縱情享受城市的歡喜熱鬧——廣結豪門的年輕人若長得帥又風度翩翩,大抵都會如此吧。1728年,他推出一部劇本,名叫《歌舞會中的戀愛》。演出相當成功。我們不妨猜測:他父親對他施壓,希望他安穩謀生,不必靠寫舞臺劇這麼冒險的方法維生,於是他進入萊登大學研習法律。但他父親再婚了,可能不願或無力提供兒子他原先答應的津貼,所以大約一年後菲爾丁被迫回到英格蘭。他陷入困境,照他自己的描述,除了當一個馬車車伕或者受僱的作家,他沒有別的選擇。


為“英國作家系列”撰寫菲爾丁傳的奧斯丁·都布森說:“嗜好和機遇引導他走向舞臺。”他具有劇作家所需要的對當時生活的敏銳觀察力,此外他似乎還有一些巧思和幽默感。奧斯丁·都布森所說的“嗜好”很可能是指菲爾丁與他人相處時種種愛出風頭的表現,成為他性格的一環,他把寫劇本當作快速賺錢的快捷方式;“機遇”也許是婉轉地指出:他長得帥、活力充沛,吸引了一位當紅的女演員。1730到1736年之間,他每年出兩三部劇本,都是滑稽劇或喜劇。菲爾丁所寫的最後兩出戏攻擊當時的政治腐敗,攻擊很有效,導致內閣通過一項“劇院檢查法案”,規定劇團經理必須取得內務總管大臣的許可才能演出一齣戲。這項法案至今未廢,仍在折磨英國的作家。此後菲爾丁難得撰寫舞臺劇,偶爾提筆,可能只因為他手頭緊得不得了。


我不敢冒充讀過他的劇本,但我隨手翻過幾頁,對話似乎很自然、很生動。我看過最好玩的一段是他在《大拇指湯姆》的“劇中人物表”名單內,照當時的風尚形容一個角色:“一個毫無瑕疵的女人,除了有點嗜酒之外。”很多人對菲爾丁的劇本往往帶點輕蔑,兩百年後在圖書室閱讀那些劇本的批評家希望它在文學上不同凡響,事實確實並非如此。但劇本是寫來演出的,不是用來閱讀的;劇本在文學方面傑出當然不錯,可是好劇本是寫給人演的,說不定有文學氣息反而不容易演出。


菲爾丁的劇本現在可能已失去原先的優點,因為戲劇非常仰賴現實性,所以生命很短暫,幾乎跟報紙一樣朝生暮死;但這些劇本一定有其優點。除非大眾喜歡,否則一位青年想寫劇本或一個當紅女演員施壓都不可能誘使劇團經理一出又一出演出他的戲。這方面大眾是最後的判官。假如經理不能評估觀眾的口味,必破產無疑。菲爾丁的劇本至少有大眾愛看這個優點。


他對於劇本價值不存什麼妄想,曾親口說過他本該開始寫作卻舍寫書而就舞臺。他寫劇本賺錢,對於觀眾的理解力並不怎麼敬重。墨菲說:“當他簽約要出產一部劇本時,許多現在還活著的朋友都知道,他常很晚才由旅館回家,第二天就交給演員們一場寫在香菸紙上的戲,他還一副揚揚得意的樣子。”


墨菲還寫過一件逸事,生動顯示出菲爾丁對大眾態度的一斑。有一次,排練一出名叫《結婚日》的喜劇,扮演其中一個角色的加利克(註釋:大衛·加利克(David Garrick,1717-1779),英國演員,劇場經理,因在當時最早出演莎士比亞劇而聞名。)反對某一場戲,要求菲爾丁刪掉。菲爾丁說:“不行,如果那場戲不好,讓他們自己去發現吧。”


那場戲照樣演出,觀眾鬧哄哄地表達他們的不快,加利克退到後臺休息。菲爾丁正在縱情發揮其天分,喝一瓶香檳自我安慰。此時他已喝了不少,嘴角上還淌著菸絲,斜眼看這位演員說:“加利克,怎麼回事,他們正在噓什麼?”


“咦,我求你刪的那一場戲,我早就知道一定不行。他們那副樣子,嚇得我一個晚上都魂不附體的。”


“噢,天殺的!”菲爾丁答道,“他們發現了,對吧?”


我細述菲爾丁個人生涯中的一段小插曲,是因為我覺得那件事對他成為小說家有莫大關係。很多卓越的小說家都曾試寫劇本,但我想不起誰成功過。事實上兩種技巧差別很大,學會寫小說對於寫劇本沒什麼幫助。小說家有很多時間來發展其主題;描寫人物可以愛多詳細就多詳細,可敘述動機讓讀者看清他們的言行;作家若高明,可以把不太可能的事情寫得很逼真;他若有敘事天分,可以一步步節節貼近高潮,長期準備,使它讀來更為動人;他不必給人看動作,只要寫出來就行了;他可以讓人用對話來自我說明,愛寫多少頁就寫多少頁。可是戲劇依賴動作,我當然不是指跌下懸崖或被地雷炸燬等激烈的動作。遞給某人一杯水的動作就可能有最高的戲劇張力。觀眾的專注力非常有限,必須以一連串事件來吸引他們的注意;必須隨時有新鮮事;主題必須立刻呈現,其發展應遵循固定的一條線,不岔入不相干的偏道;對話必須乾脆又直截了當,讓聽者不必停下來思考就能瞭解意思;人物必須前後一貫,眼睛一看就懂,無論個性多複雜,必須複雜得合情合理。戲劇不能有混亂鬆懈的小地方;無論多微小,基礎必須穩固、結構必須嚴謹。


劇作家若有足夠的才華撰寫我所說的觀眾肯高高興興欣賞到底的劇本,寫起小說來就佔了點優勢。他已學會長話短說;他已學會情節快速發展的好處;他已學會不在路上流連,堅守要點,繼續進行他的故事;他已學會讓書中人不借助描述,以言行表現自己。所以當他在長篇小說所容許的更大畫布上工作時,他不但可借小說形式特有的優勢得到好處,而且劇作家的訓練也使他能夠把小說寫得鮮活、敏捷、靈動又精彩。這些都是絕佳的條件,某些很好的小說家雖然有許多其他的優點,這方面卻是欠缺的。我不覺得菲爾丁寫劇本的幾年是白費光陰,我想正好相反,他那個時候得到的經驗對他日後寫小說頗有價值。


他一面忙著搞戲劇,一面娶夏洛特·克萊多克為妻。夏洛特跟兩個姐妹一起住在索爾茲伯裡,大家對她一無所知,只知道她長得標緻迷人。菲爾丁借書中人索菲婭描繪她,《湯姆·瓊斯》的讀者因此可以確切知道,她在自己的愛人兼丈夫眼中是怎樣一個人物。他是很溫柔、很熱情的丈夫,只是他生性風流,大概不太忠貞吧。他行為不檢一定會懊悔,但下次碰到漂亮女人,可能還是會動心。夏洛特·克萊多克嫁給他,還帶來一千五百英鎊。有人說是嫁妝,有人說是遺產。菲爾丁創作的一部喜劇失敗後,他便帶著這筆錢歸隱東斯托爾的小莊園。根據亞瑟·墨菲的說法,他在那邊隨時歡迎親朋來訪,養了一群狗,僱了一批穿著“昂貴黃制服”的僕人。後來的傳記家努力證明這個故事太誇張,不過1736年——也就是他婚後兩年——那筆錢已經花完,他回倫敦再寫劇本,在乾草市場(註釋:乾草市場(Haymarket),倫敦的戲院區)經營劇場,這是不爭的事實。


一年後“劇院檢查法案”成立,這些活動因此停止,他有妻有兒,卻只有一點點錢來養家餬口。他必須尋找生計。他進入中殿律師學院,雖然“早期愛玩的習性偶爾會復發,與他的精神和活力合謀,帶他去享受城裡的荒唐樂趣”,但他在恰當的時機進入律師行業。他勤奮工作,可惜早年花天酒地毀了他的身心健康,跟當時許多人一樣深為痛風所苦,所以他只能斷斷續續出庭。他再度提筆寫作:寫政治短文,寫一兩部劇本,還為一家名叫“冠軍”的報紙寫文章。1742年,他寫出《約瑟夫·安德魯斯》。這是他出版的第一部小說,但一般相信不是最先寫的小說,先寫的是《大偉人江奈生·魏爾德傳》。《約瑟夫·安德魯斯》出版後不久,美麗的妻子因熱病在他懷裡嚥氣,令他傷心得發狂。他好幾年沒寫出重要的東西。


他替《真愛國者》和《詹姆斯二世黨人報》這兩份報紙寫文章支持政府,兩報停刊時他獲贈一筆養老金。但他不節儉,生性又揮金如土,以致持續陷入窘境。有一個故事頗能表現菲爾丁的個性:為了付錢給收稅員,他從出版商那裡要了一筆預付款。他拿錢回家途中碰到一個處境比他更慘的朋友,於是他把錢給了對方。等收稅員上門時他送出一則口信:“友誼上門要錢,已經拿走了;請收稅員下次再來吧。”


妻子去世四年後,他娶了她的侍女瑪麗·丹尼爾。此事讓朋友們大吃一驚,他的表姐瑪麗·沃爾雷-蒙塔古夫人更是嗤之以鼻,怪他“跟廚娘也能享受魚水之歡”。不過這個女子雖然不太有個人魅力,卻是個賢妻,菲爾丁每次談起她,總是又愛又敬。續絃的菲爾丁太太是個非常正派的女人,將他照顧得很好。他本來就需要人照顧,需要個好妻子、好母親。他們生了兩男一女。


菲爾丁就讀伊頓公學時交了幾個朋友,有幾位始終維持著友誼,出身於政治世家(該家族至今依然顯赫)且慷慨贊助文學的喬治·利特爾頓便是其中之一。他從1744年到1745年擔任亨利·佩勒姆政府的一名財務大臣,1748年舉薦菲爾丁去威斯敏斯特當治安法官。菲爾丁受過律師訓練,人生經驗豐富又有天賦的才能,頗能克盡厥職。他的工作能力很強,任職不久就被選為地方法庭的主席,帶著全家定居在波爾街的官員居住區。菲爾丁說他就任前那個差事每年有五百英鎊的非法收入,但他一年只賺三百英鎊清白的錢。1749年他出版《湯姆·瓊斯》。出版商付他七百英鎊——這筆錢相當於目前(20世紀40年代)的四千英鎊左右。在英國一部小說領這樣的稿酬也算不錯了。


但菲爾丁的身體此時已每況愈下。他的痛風常常發作,所以常到巴斯溫泉勝地或者倫敦附近的別墅小屋去休養。但他仍寫作不輟。他寫了一些跟職務有關的小冊子,其中一本《對近來盜匪猖獗原因之調查》據說有助於著名的酒類法案之通過;他還寫了《阿米莉亞》一書,女主角就是以心愛的亡妻夏洛特為藍本塑造的。這本書在1752年問世,他真勤奮,竟在同一年跟第三家報紙《考文特花園日報》建立合作關係,該報刊維持了九個月。他的身體愈來愈差,1754年他破獲一個令倫敦人人聞之喪膽的“歹徒和殺手幫派”後,辭職讓同父異母的弟弟約翰·菲爾丁繼任。看來他唯一保命的機會就是離開倫敦,找個氣候比較好的地方,所以他在1754年6月乘坐由理查德·威爾擔任船長的“葡萄牙女王號”前往裡斯本。他在8月抵達,兩個月後去世,葬在英格蘭墓地。


由於資料不足,菲爾丁的生平我寫得很簡略,我斟酌他的一生,心頭突然湧起一種念頭。他是男人,他好酒貪杯,有點好賭,而且喜歡女人。人們談品德,腦子裡想的大抵是性愛方面,但貞節只是德行的一部分,也許不是最主要的。菲爾丁很熱情,毫不猶豫地向激情投降。他可以溫柔戀愛。愛情跟親情不同,根植於性愛,但也可能有性慾無愛情。否認這一點只是虛偽或無知。性慾是一種動物本能,不比口渴或肚子餓丟臉,也沒理由不予以滿足。如果菲爾丁有點濫交地享受性的樂趣,因此就算花天酒地,那他也不比大多數男人糟糕。他跟我們大家一樣,會懊悔自己的罪過,但機會來時還會再犯。他性子急,但心地好、慷慨大度,在腐敗的時代卻很正派;他是深情的丈夫和父親,為人勇敢又真誠,對朋友很夠意思,他們直到他去世一直對他忠心不貳。他雖容忍別人的錯,但討厭殘酷無情和口是心非。他不因成功而趾高氣揚,吃點雞肉喝瓶香檳就能堅強地忍受災難。他精神奕奕,和善地面對人生的各種處境,盡情享受人生。


事實上,他很像自己筆下的湯姆·瓊斯。現在我要警告菲爾丁這部偉大小說的新讀者:閣下若有神經質且過分拘泥的習慣,最好不要讀這本書。奧斯丁·都布森說得好:“他不假裝塑造完美的典型,他提供的是一般人性的寫照,也許偏向粗魯而不偏向優雅,偏向自然而不偏向人為,他的心願是完全真實做到這一點,不減輕也不掩飾瑕疵和缺點。”事實上,他首次在英文小說中刻畫一個真實的人。


漢娜·摩爾在其回憶錄中敘述道,她只見過約翰生博士生過她一次氣,就是她暗指《湯姆·瓊斯》某一段妙語如珠的內容時。約翰生說:“聽你引述這麼邪惡的一本書,我感到震驚。聽說你讀過,我很遺憾:賢淑的女士不該做此告白。我很少見到比這更墮落的作品。”現在我要說賢淑的女子婚前不妨看看這本書。此書可好好告訴她人生須知的一切事實,很多跟男人有關的資料,在她進入婚姻這個困難的處境前對她必有用處。大家都知道約翰生博士是偏見很強的人。他不承認菲爾丁的文學優點,有一次還說他是笨蛋。鮑斯韋爾提出抗議,約翰生說:“我說他是笨蛋,意思是說他是沉悶無趣的流氓。”鮑斯韋爾反問道:“閣下,您不承認他刻繪出了非常自然的人生圖畫嗎?”“咦,閣下,那是非常低級的人生。理查森曾說,要不是他知道菲爾丁是誰,他會以為他是旅館的馬伕呢。”


不過現在我們已習慣了小說裡的低賤人生,《湯姆·瓊斯》那種內容現代小說家寫得很多,我們早已司空見慣。過分守禮的批評家試圖以道德敗壞、生活腐化來解釋湯姆·瓊斯一生最該受到譴責的事件:貝拉斯通夫人愛上他,發現他並不反對滿足她的慾望。當時他一文不名,她很有錢,她慷慨紓解了他的匱乏。對,男人接受女人的錢確實是件可恥的事,而且很划不來,因為那種情況下富家貴婦人要求的代價遠超過那些金錢。道德上此事並不比女人接受男人的金錢更叫人震驚,一般人把男人用女人的錢看得比較嚴重未免愚蠢。我們也不該忘記:現在發明了一個名詞——小白臉——來形容靠外表魅力賺錢的男子。所以,湯姆·瓊斯思慮欠周儘管應該受譴責,卻也不能算是獨一無二的特例。


湯姆·瓊斯的風流史有一點很有趣,或許值得指出來。他真心實意地深深愛上了迷人的索菲婭,但是跟其他美貌又容易上手的女人縱情享樂卻沒有絲毫的不安:儘管有這些插曲,他照樣深愛索菲婭。菲爾丁明察事理,不會把男主角塑造得比普通人更加清心寡慾。他知道我們晚上若跟白天一樣清醒謹慎的話,大家的品德都會提高很多。


《湯姆·瓊斯》一書結構嚴密,各種事情一件接一件,創造得十分巧妙。菲爾丁跟同類的傳奇小說家前輩一樣,不太關心或然率的問題,最不可能的事情發生了,最荒唐的巧合把人湊在一起;但他興致勃勃帶著你往前走,你幾乎沒有時間,而且不太會有意願去抗辯。書中人被草率又華麗地漆上三原色,若說他們有點不夠細緻,卻非常生動鮮活,足可彌補其缺憾了。我想奧爾華綏先生有點好得不真實了,不過這方面菲爾丁的失敗跟每位想刻畫完美賢人的小說家差不多。經驗告訴我們,此人一定會顯得有些愚笨,善良到連最明顯的騙術都識破不了的書中人,讀者應該最受不了。據說普利奧莊園的拉爾夫·艾倫是奧爾華綏先生的原型,波普曾寫詩描述他說:


讓謙卑的艾倫,笨手笨腳羞答答,

偷偷行善,發現出名滿面紅霞。


如果這話屬實,這段描述很精確,只是表示直接從真實人生借用的人物在小說中也不見得叫人信服呢。


另一方面,布利菲爾卻被認為壞得不像真人。菲爾丁討厭欺騙和虛偽,他十分憎恨布利菲爾,所以把他渲染得太過火了;可是布利菲爾這種卑鄙無恥、鬼鬼祟祟、唯利是圖、冷血的傢伙並不算是罕見的類型。他沒當騙子,完全是怕被發現。但布利菲爾的主要缺點是缺乏生機,他是蠢蛋。我曾自問,是不是因為創作者本能的感受,覺得若賦予他活潑又突出的人格,會使他成為強大又邪門的人物,破壞故事的平衡,所以才這樣寫的。


《湯姆·瓊斯》寫得十分怡人,文風比五十年後簡·奧斯汀寫的《傲慢與偏見》還要易讀和自然。我想理由在於菲爾丁師法喬納森,簡·奧斯汀則滿懷欽佩閱讀約翰生博士的文章,所以可能不知不覺受他的自大影響,也受她那個時代採取約翰生風格的作家們的影響。有人說過——我忘了是誰——好的文風該像有教養人士的談話。菲爾丁的文風就是如此。他跟讀者說話,對讀者敘述《湯姆·瓊斯》的故事,就像在餐桌旁共飲一瓶酒,對許多朋友說故事一般。他不比現代作家委婉。美麗又賢德的索菲婭顯然很習慣聽“娼婦”“雜種”“妓女”之類的字眼,以及菲爾丁不知為什麼把它們都寫成“婊子”。事實上,有時候她父親韋斯頓老爺也隨心所欲地對她使用這些字眼。


不過交談式的小說寫法由作者對你吐露心聲,告訴你他對書中人物及其處境有什麼感覺,這種寫法也有缺點。作者隨時在你旁邊,妨礙你跟故事人物直接溝通。有時候他很容易教訓人,讓你十分惱火,一旦他開始離題,可能會變得冗長乏味。你不想聽他對這事、那事和其他事的看法;你希望他繼續說故事。菲爾丁離題幾乎總是合情合理或者很有意思,唯一的缺點是沒有那些話也行,幸虧題外話很短,他還大大方方地為此道了歉。


菲爾丁將《湯姆·瓊斯》分為幾部,每一部都加上了一篇介紹文。有些批評家很佩服,認為增加了這部作品的卓越性。我只能猜想他們並不是對這部小說本身感興趣。散文家會抓住一個主題來討論。如果他的主題對你而言是新的,他可能會告訴你一些以前不知道的事,但新題材難找,大體上他指望能以他自己的態度和他看待事情的特有方法引起你的興趣。也就是說,他希望讓你對他本人產生興趣。可是你看小說的時候最不打算做的就是這一點。你才不在乎作者呢,他是要來跟你說故事,向你介紹一群人物的。我讀了菲爾丁介紹其各冊書的文章,我雖不否認其優點,卻看得很不耐煩。小說讀者應該想知道作者引他關切的書中人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否則他根本沒有理由看這部小說。我重複再多次也不嫌多,小說不該當作教誨或啟發的媒介,該當作思想娛樂的泉源。


重讀這些內容,我真怕看介紹文的讀者以為《湯姆·瓊斯》是一部描寫冒險、浪蕩女人和一般民眾的粗劣作品。那樣的印象大錯特錯。菲爾丁對人性太瞭解了,不會只看人的表面,他的經驗告訴他,人性不會完全公正客觀。完全不自私是美事,但世間少有,期待這樣可就太天真了。但他把索菲婭·韋斯頓刻畫成了小說讀者所見過最討人喜歡、又迷人、又溫柔的少女畫像。她單純但不傻,品德高尚卻不是假正經;她有個性、有決心、有勇氣;她有一顆愛人的心,而且容貌美麗。得知菲爾丁塑造她正是追憶自己心愛的(恐怕也是長期吃苦的)妻子,實在很感人。


我想我最好引用頗有智慧的批評家喬治·聖斯伯瑞(George Saintsbury)的話來作為這篇介紹文的結束語:


“《湯姆·瓊斯》是生命的史詩——不見得是最高尚、最罕見、最慷慨激昂的人生場景和過程,卻是一般自然人健康的普通生活史詩;不是完美無瑕,卻像莎士比亞在模擬世界呈現給他看過的東西那樣合乎人性,那樣真切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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