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有什麼不成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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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所謂不成文的規定實際就是風俗,很多風俗都是既定事實,大家都比較認可,都能接受,就像財產必須有兒子繼承,這一點作為女兒無意義,她們感覺很自然,就是這樣,畢竟這種習俗已經在農村盛行了幾輩子,大家無意義。

農村不成文的規定多了,父母必須有兒子贍養,女兒一般都是伺候,但是作為兒子一般也不讓姊妹出錢,很多人認為財產都是自己繼承了,在讓女兒出錢有點說不過去,但是作為子女都有相同的義務和責任。

農村老人去世都是有大兒子打幡,摔盆,其他的孩子不行,如果大兒子去世的早則有大孫子代替父親打幡,摔盆,其他兒子不行,這就是規矩,這種風俗在農村流傳甚廣 ,大家也一直這樣堅守著。

農村不成文的規定多了,但是這些規定和法律不衝突,大部分都是一種風俗,大家都能接受,必定這也是一種傳承,如果叔叔家沒有孩子,財產一般有侄子繼承,但是如果侄子多,選擇一個兩個兒子的侄子繼承,這樣以後他就不用操持宅基地了,這也是一種風俗。

所謂規定實際就是風俗,怎麼不成文呢?大家能接受的就是規矩,農村的風俗基本都是非常人性化的,基本都是很講道理的,一般都是圍繞大家實際出發,很現實,所以大家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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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裡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啥農村“不成文”的規定沒人可以拒絕?看完就明白!

確實是這樣的,幾年前我老家翻蓋房屋的時候,只是從村裡找了幾個匠工和小工,等到開工了,村裡來幫忙的人是很多的,他們有的是自己的家族,有的是鄰居,而幫忙做飯的婦女也是比較多,他們都是為了我們翻蓋房屋出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而這樣的情況,在村裡比比皆是,比如村裡誰家有紅白喜事了,其村裡幫忙的人有半個村莊,而他們不是為了一口吃的,而是能圖個熱熱鬧鬧。當我搬到城裡住的時候,卻發現在城裡,其人情味和農村是天上地下的,這幾年連對門的鄰居只是見了幾次,更說不上人家姓什麼,真是自己關上門朝天過的感覺。相對來說還是農村好啊,那麼為啥農村裡一些“不成文”的規定沒人可以拒絕呢?李子認為。

第一,農村人情味濃。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在城裡這句話自然沒有什麼作用,但是回到農村裡來說,確實是這麼回事。為什麼呢?在農村裡,一村人就是一個大集體,大家種地幹活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說話也是比較熟悉的。至於誰家有什麼事情了,鄰居們可以互相幫忙來解決眼前的困難。而遠方的親戚由於長久不聯繫,或者只是屬於親戚關係,所以就有了遠親不如近鄰之說。在互相幫助下,村裡的人情味更濃了。

第二,在農村裡有一大家族。

在城市裡生活,很多人都是從農村裡搬進城去的,因此城裡人交集的並不是很多。但是相對於農村來說,往上三代人都是一家人,而我們這個家庭雖然有在五服之外的,但是來說也是同一個祖宗。所以來說在一個大家族下,很多農村人如果有事情就互相幫忙了。

如果在村裡這個家族的人和另外一個家族的人聯姻的話,那麼他們也就是互相成為親戚了,所以說如果一家人有事情,只要一呼應,其他的村裡人都是來幫忙的。

第三,以前種地的時候是集體種地,雖然現在分開了,但是並沒有隔開村裡人的友誼。

在父輩的時候,以前村裡種地都是集體種地的,人們也都是吃“大鍋飯”的,因此村民們之間也是非常熟悉。雖然現在村裡的種地適應了承包制,但是老一輩的友誼還是在的,所以也就沒法隔開村裡人之間的友誼。因此當村裡一家人有事情的時候,很多人寧願放下自己的活,也回來村裡去幫忙,而這也是村裡不成文的規定,一家有事情,其餘的都來幫忙。

因此來說:

在農村裡有許多的優良傳統,而這些優良傳統也是一些城裡人不能複製,也不能學習的。特別是當村子裡一人有事情的時候,比如蓋房子,紅白喜事等,其餘的村裡人都是會來幫忙的,所以也就有了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有人沒來幫忙,久而久之,這家人也是會被其他村民們所孤立的。所以來說,在農村裡生活也是非常熱鬧的,也是一個大家庭,雖然大家庭中有一些小隔閡,但是在大事情上還是很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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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下學的小孩是絕對不能立刻就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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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不成文的規定,就如同人的品德素質,雖沒有明文規定,但大家都可以基本遵守。

我的老家在河南商丘農村,在這裡給大家簡單舉幾個例子。

首先講一講婚喪嫁娶方面,老家的說法紅事請白事圍,簡單講就是某某家要娶兒嫁女了,讓別人去吃飯,就要親自上門邀請,以示遵重。而白事,即家裡有去世了,一般來講,大家只要知道了,就不用安排,逝者為大嘛,大家都會主動上門幫忙,必竟每個人都有這麼一天。

還有就是農村的建房問題,在我的老家隔壁鄰居不管哪家先建房,如果建的是兩層樓的話,那後面的那家再建,都要講究一些鄉規民約,即不成文的規定,大家在蓋房的高度寬度上都要做到一致,避免你高我一頭,我壓你一磚的情況出現,除了這些外,即使是兩兄弟,只要不是同時建房,都很少共用脊山,不像如今的城市商品房,同一層樓搞不好有幾家人只有一牆之隔。

農村的不成文規定有很多很多,好在大家都比較遵守,也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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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座標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下面的一個村,說說我們村的不成文規定:1.男孩結婚禮金巨大,現在市面上的禮金需要38萬左右,還不包括辦酒席,購置其他婚禮需要的東西,要求城裡有房(200萬左右啊)有車的佔多數2.不管是喜事還是喪事,在酒桌上東家都要給大家發一個紅包,我們村按人頭每包最少50元;3.喪事不收禮,還要給人紅包,按人頭一包最少50元,嫁本村的小輩親人要給送葬的人送點心,也是按人頭,現在改為每人給5元;4.女兒嫁人,家裡的財產只留給兒子,除非老人願意拿給女兒,不然女兒是得不到財產的;5.比如我家,我的兩個孩子不同姓(同父同母,一個跟母親姓,一個跟父親姓),村裡通知我們家,只有姓我家的寶寶將來拆遷的時候才能得到補償,另一個只能算寄居;6.女兒嫁人後贍養父母的義務就變成是兒子的,女兒只在過年過節過生日才送節日紅包,不過現在很多女性有了經濟條件,給父母的還是挺多的,只是那種不贍養父母的女兒還是比較多;7.如果是兩個以上兒子的,大兒子的財產要比其他幾個兒子要多分一些;8.每家最好要有一個兒子,如果都是女兒,別人總會時不時地提醒你再去生一個;9.不管是喜事喪事都特別繁瑣,要拜這個要拜那個,拜到你懷疑人生,除非你是基督教之類的。10.排斥娶外地媳婦,認為那是掉面子的事,女方家有權有勢有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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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不成文的規定很多,一個地方一個習俗,我就東北農村知道的一部分分享給大家。

一,農村都得有男孩子定門立戶,所以前些年很多農村人都超生,就想要個兒子。認為有了兒子就是有後了,要是那家沒有兒子,在村裡都抬不起頭。這幾年隨著經濟發展,科技進步,這種現象淡化許多。

二,父母年齡大了,要兒子撫養,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般女兒不承擔贍養義務。不過有時女兒會承擔一些撫養費,各地情況不同。

三,家裡的房產、土地如果繼承,基本都是兒子的,女人基本從來不要,認為這是理所當然。

四,每個村上基本都有一兩個“大支”就是支客,主持事的,無論誰家有紅白喜事。他都去支持事,大夥都聽他的。

以上只是一部分我知道的農村不成文規定,其實還有很多這樣規矩。


心似朝陽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農村有什麼不成文的規定呢?下面讓我來回答您。

俗話說的好,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每一個地方都有自己的規矩,農村也一樣。

這咋弄的?首先是要尊重長輩,每個村都是由各個大家庭組成的,不像城市裡隔壁就不認識。在農村生活著,祖祖輩輩比如說自己,還有爸爸,爸爸的弟弟叫叔叔,爸爸的哥哥叫大伯,爸爸的爸爸叫爺爺,爸爸的媽媽叫奶奶。這些都是自己的長輩嗯,必須要尊重自己的長輩。

每年的年30和年初一呢,我們要去墳頭去祭奠我們的祖宗,去上墳的時候都是有嗯,族裡面年紀比較長的人帶頭,小輩們跟著一起去。

每年的大年初一,我們小輩們都要去給長輩們拜年,就是每年大年初一的早晨,吃過飯我們就會挨家挨戶的去給長輩拜年,長輩就會抓瓜子拿糖給我們吃,當他們給我的時候,一定要接著不能拒絕,因為你拒絕他們肯定會不高興的

村裡面的婦女喜歡在背地裡面說別人的壞話,議論別人,有時候我們從別人口中聽到了說自己,你我們就會記恨這個人,但是表面上不能表現出來,大廠大局上我們還是要做到和和氣氣的,因為這是農村的風俗,農忙完了之後,農村的婦女都是吃飽了沒事幹,坐在村頭議論這家那家,不然的話,他們能幹什麼呢?所以我們就不用生氣,隨他們去吧!





90後農村小范


農村有很多不成文的規定,有婚喪嫁娶,但都是一輩輩傳下來的,有的沒有死了後沒有兒子不能進墳地,有的家產傳兒不傳女,但是農村人都是善良的,都知道眾人拾柴火焰高,一家有事都幫忙,農村人骨子裡面的善良寬厚,首先就決定了它們對於這種農村不成文規矩的認同,大多數人都會遵守這種鄉村習俗,因為這是對的規矩,是一個道德素質的體現。

很多不成文的規矩,這些約定成俗的鄉規民約,大家都會自覺的遵守,也被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有的不成文的規矩,有時候是完全不去的,但村民還都會自覺地去遵守、自覺地去做,這也是什麼原因呢?這也的情形科學早已經做出結論

不成文的規矩有很多,各地農村都有各自的一套鄉規民約,其中對於辦理喪事基本上是相同的,也被稱之為白事不用叫,紅事要下貼,紅事一般情況下都要去通知親朋好友,或者是街坊鄰居,大家才會前來幫忙,而對於辦理白事,事主是不用通知人的,大家從多種渠道獲得信息之後,就會自發的前去幫忙,而且不論過去有什麼過節,在喪事面前,沒有什麼比前去幫忙最重要的,為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辦理喪事之外,農村還有很多不成文的規矩,像有的農村,還會對於操辦酒席的數量、人數做出村裡的規矩,人的數量和酒席的數量都有嚴格的制定,避免鋪張浪費是不允許超出規定數目的,如果超出,大夥就統一不去幫忙,後果是可想而知的,有的甚至細分到喝什麼樣的酒,置辦什麼樣的菜品,酒的價格不能超過多少,菜的數量不能過多,這些都有很明細的規則,也是為了避免浪費的一種方式。

農村的宅基地是村民修建房屋的福利,也是容易出爭議的,像有的村子對於蓋房,高度上就有一些鄉規民約,大家蓋的高度都一樣,只能低一些,但決計不能超過所規定的高度,這樣也避免了你壓我一頭,我壓你一磚的情況出現,除了高度之外,還有的會對於滴水(屋後流水的地段)、錫山(左右牆的間距)都有很細緻的規則,這些都是不成文的規矩,但也只能通過這些不成文的規矩,才能給減少很多的爭議。

說只要你在農村生活,不管你是貧窮富裕,像是那些人人遵守的不成文的規矩,那麼你必須也要去服從之心,因為那是一種農村簡單直接的素養,是一種農民道德文化的體現。





趙小胖生活記


首先是農村人群居的特點決定了行為方式,農村與城市居住的環境不同,大家一個村屯裡住著,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關係,所以如果誰家有事情,只要招呼一聲是必須到位的,即使兩家人家有點過節,如果一個人家裡有喪喜事需要幫忙,另外一家人也會幫著忙活一下,畢竟大家太熟了,所以都信奉著“遠近不如近鄰,互相幫忙”的這個不成文的規定。

其次是不成文的規定是多年的經驗總結,包括很多俗語和老話,雖然是民間口口相傳,但是影響力卻巨大,這在農村的風俗文化傳承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農村人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在做事的時候,需要做出選擇的關鍵時刻,就會按照一些“老理和老規矩”來執行,這些老理和老規矩也就是人們所說的“不成文”的規定。

再有就是“不成文”的規定的起源是家族文化,以前的農村大多過著整個家族的群居生活,整個村裡都是一個姓氏一家人,所以這個家族所有的大事小情都靠“族長”來決斷和處理,而族長所發佈的一些理念和規矩都成了“不成文”的內容,所以整個家族的人都會信守這些規定。


糊塗小任


生活在農村確實有很多“不成文”的規定,之所以稱它們是不成文是因為這些規定沒有寫在書面上,不是由官府或權力機構頒發的條例條款,雖然不成文,但是對於農村村民的生活影響特別重大,很多人都在默默地遵守這些不成文的規定。如果不遵守這些“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會遭到別人的鄙視和疏遠。

首先是農村人群居的特點決定了行為方式,農村與城市居住的環境不同,大家一個村屯裡住著,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關係,所以如果誰家有事情,只要招呼一聲是必須到位的,即使兩家人家有點過節,如果一個人家裡有喪喜事需要幫忙,另外一家人也會幫著忙活一下,畢竟大家太熟了,所以都信奉著“遠近不如近鄰,互相幫忙”的這個不成文的規定。



其次是不成文的規定是多年的經驗總結,包括很多俗語和老話,雖然是民間口口相傳,但是影響力卻巨大,這在農村的風俗文化傳承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農村人文化程度不高,所以在做事的時候,需要做出選擇的關鍵時刻,就會按照一些“老理和老規矩”來執行,這些老理和老規矩也就是人們所說的“不成文”的規定。

再有就是“不成文”的規定的起源是家族文化,以前的農村大多過著整個家族的群居生活,整個村裡都是一個姓氏一家人,所以這個家族所有的大事小情都靠“族長”來決斷和處理,而族長所發佈的一些理念和規矩都成了“不成文”的內容,所以整個家族的人都會信守這些規定。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這些“不成文”的規定由於產生的年代不同,所以包含的內容也比較廣泛,一些優秀的有助於鄰里團結的規定大家要繼續發揚光大,一些屬於傳統迷信糟粕的“不成文”規定就要儘早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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