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布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的通知

各市城市(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晋政办发[2019]77号)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是指对进入城镇(城市及县城)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每年由省住建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核实确认,截至2020年1月,全省共有城镇污水处理厂134座,处理规模441.6万m³/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9] 77号)规定,现将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

关于公布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的通知

附件: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统计表

关于公布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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