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藝人為“戲子”,你覺得妥嗎?


稱藝人為“戲子”,你覺得妥嗎?


現在很多人把演員、藝人等稱之為“戲子”,老談覺得不妥。戲子是一箇舊時的漢語詞彙,舊時稱曲藝者俗稱唱戲的,俗稱“戲子”。為什麼不妥?

首先,這是行業歧視。別人好好演戲、唱歌,為什麼這樣稱呼他,誠然,這個行業有道德敗壞的、違法亂紀的、驕橫無禮的,但畢竟只是一部分,況且每個行業都有這樣的群體啊。當官的裡面又貪贓枉法的,做企業裡有強取豪奪的,當老師的有坑害學生的,從醫的有賣狗皮膏藥的……不一而足。所以用舊時封建觀念叫某個行業的人,是不文明的。如果這樣,那是不是,如果你是廚師,別人叫你廚子;你是老師,別人叫你臭老九;你是給大官當秘書的,別人叫你奴才……你覺得會合適嗎?

至於大家要討伐藝人的不良行為,討伐這個行業的不良風氣,那是另外一回事,可以有依有據地發揮,但千萬別一開口就不文明,這便成了”潑婦罵街“了。


稱藝人為“戲子”,你覺得妥嗎?

戲子,是優伶的俗稱。優伶,乃“優”和“伶”的合稱。在中國古代,用以指稱那些以音樂、歌唱、調笑嘲弄、百戲雜技和戲曲表演等為職業的人。

何謂“優”?“優,調戲也。”“ 所謂“優”,其本義是一種調笑戲弄的行為,專門從事此種行為的人亦稱之為“優”。例如現在我們看到的相聲、小品、脫口秀等。

“伶”,”是專指演奏音樂的藝人。好比現在我們看的鋼琴師、古箏師,也包括歌曲表演等藝術形式。

順便問一句:你家孩子學鋼琴嗎?

(萌芽談 來自民間的思想家,原創作品,轉自請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