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期房但房子爛尾了怎麼辦?可以停房貸嗎?

Mr_李強


貸款還是要按時還的,否則你自己的徵信就破產了,銀行不會因為樓盤爛尾就取消了你的房貸,因為錢是你借的不是開發商借的,而且銀行是實打實的把貸款放出來了。


現在社會對於個人徵信越來越看重,房貸逾期的影響比信用卡逾期更嚴重,以後會影響你的工作生活的,甚至可能影響下一代。如果你停貸了,確實可以減少資金損失,但是徵信帶來的損失或許更大,而且爛尾樓盤政府也不會一直不管,總有一天會得到解決的。

一般只要項目不涉及很嚴重的經濟糾紛,如果項目還有未售房源或者二期三期的話,在市場活躍時期會有其他房企願意接盤,當地政府也會介入處理,只不過時間可能會長些。不過按你說的時間,應該也蓋差不多了,應該剩餘的工程量不大,政府介入的可能性大一些,通常會引進施工方繼續施工,然後把未售的房源(住宅、商鋪、車位等)低價抵賬給施工方自行變現。

遇到爛尾的情況,近一年樓市又低迷,肯定會耽擱幾年時間,耐心等等吧,快的話一兩年,慢的話六七年,實在很複雜的話十來年,早晚會解決的。


我長期在房產交易一線工作,經驗豐富,能制定針對性的專業方案,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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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賣房子的我


我們14年買的房,中間也經歷了爛尾,我們是業主一起去維權堅持了兩三年,大大小小的維權上百次!中間其中有部分業主狀告開發商要求退房,後來勝訴了房子退掉了!但是錢是拿不出來的!當時我沒選擇退房,咱也不太懂,只明白一點,如果開發商有錢蓋房子還能爛尾麼?就算勝訴判給你退房又能有錢還給你麼?

終於在經歷了這麼多磨難後在19年交了房,接著裝修了房,現在的房價比買的時候房價漲了一倍!和好多爛尾的的同病相憐的朋友們比,我們是不幸中的萬幸,當然也靠我們業主的團結一致才有了今天的局面!也算是好事多磨吧!希望以後的日子都是順風順水的!


未經我苦莫勸我善1


最近,有網友哭訴,他好不容易積攢了點錢,為了節省資金就選擇購買開發商期房,但是沒過半年,該開發商因資金斷裂而出現了爛尾樓,但是這位購房者卻已經與銀行簽了購房協議。現在是期房沒有變現房,人沒辦法住進去,卻還要每個月按時償還銀行高額的住房貸款。這位購房者詢問是否可以停止還貸行為?

通常出現爛尾樓的情況,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開發商資金鍊斷裂,導致工程停工。開發商有別的重大違法行為,比如違反建築規劃,增加容積率,或者質量有重大隱患等等,也容易導致工程被勒令整改,乃至無限期停工。

不過,即使買期房出現爛尾結果,銀行貸款還是要償還的:一方面,購房者是與銀行簽署的購房協議,還是要按照協議上約定,每月償還。因為購房者是與開發商籤的期房協議,沒有得到正常的履行,這與銀行沒有關係。從契約精神來講,與開發商的糾紛可以打官司,別糾纏到銀行身上。另一方面,如果買了期房遇到爛尾情況,購房者棄房斷供,會上失信人榜單,不僅影響自己出行,明明有理的事情變得沒理了。

那麼,買了期房之後,房子出現爛尾情況,該怎麼辦呢?第一,購房者遇到此類事件,要保留所有合同資料,可以與開發商方面,相關的銀行方面、保險公司方面進行交涉。如果期房爛尾只是暫時的,後面開發商還會繼續將房產完工的,那該還的房貸還是要還下去。

第二,與還貸銀行方面進行溝通,看看銀行方面怎麼説。由貸款銀行出面與開發商溝通,如果爛尾情況是長期性的。就要看看能否先停止期房購房合同,銀行房貸合同也可以終止。因為,房子爛尾樓盤已經拿不到現房,如果再繼續還貸已經沒有意義。

第三,如果開發商無力處置爛尾樓,購房者可以通過當地的媒體,把這個爛尾樓事件通報出來。希望由當地政府出面,要麼讓銀行繼續注資,讓開發商把房產項目給完成了,要麼由另外資質良好的開發商來接盤,妥善完成房產項目,繼續履行之前所籤的房地產合同。目前,商品房出現爛尾現象主要是在三四線城市,一二線城市並不多見。

買了期房出現了爛尾樓情況怎麼辦?因為一邊還著房貸,一邊卻還是購買了期房無法入住,這對於多數人來説是一種折磨。儘管如此,銀行的房貸一定要按時償還,同時,購房者既可以與開發商方面進行交涉,看看有無恢復建房的可能。如果爛尾樓盤已經爛掉了,可以要求貸款銀行出面,要求開發商先與購房者解除購買期房合同,然後再回來解除房貸合同。當然,如果各種辦法都沒有用,那只有通過當地媒體,讓政府部門出面協商,安排相關解決主案。總之,一看到期房爛尾樓就棄房斷供,肯定不是明智的選擇。


不執著財經


買期房,出現爛尾,不可以停房貸,除非你斷供。那麼銀行就為難了,要選擇拍賣你的抵押品房產但是沒法拍出。如果你不選擇斷供那麼壓力和問題就在你這一邊。

我們這裡就有一個物業,爛尾很多年了,這個物業原本是我們市中心非常好的地段,樓價也是當時房價最高的,但是從13年開始爛尾,建安工程都沒辦法完工。市政府介入協調多次,依舊爛尾。無法完成建安工程,無法驗收,購房者一邊無法收樓,一邊房貸需要正常支付。其中,一樓店面是蘇寧和銀行的物業,同樣爛尾至今,因為沒法驗收沒法收樓。中間市政府協調過多次,每年都有大量的購房者去政府請願鬧事,每次都是政府協調了相關的開發商承接爛尾工程,但是沒過多久又再次停工,就這樣,一直爛尾至今。現在已經有大約30%的住戶強行入住。

從開發商爛尾來說,一般是杆槓斷裂,或者資不抵債,或者跑路,我們這個爛尾就是開發商跑路了,具體詳情沒有看到更進一步的說明。

而作為購房者而言,如果你買到爛尾樓,本身和銀行關係並不大:這是你和開發商之間的糾紛,與銀行無關,而銀行在你支付首付,並且以期房作為按揭擔保之後才放款。對於銀行來說,貸款是“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係”,開發商並沒有在這個過程中參與。而開發商跑路或者爛尾自然也和銀行沒有關係。可以試想,全部購房者大約2000戶,集體出現面對這個爛尾問題,肯定大家處境都是一樣的:一邊要還貸,一邊無法收樓,產權也無法過戶。也就是光出錢沒有任何等價回報。

作為購房者,如果你選擇斷供,那麼銀行會進入“不良資產”處置程序,即進入司法訴訟,法院肯定按照貸款合同裁判,判購房者違約,必須繼續還貸或者拍賣你的抵押物——爛尾樓產權。而如果你選擇斷供,那麼你的信用就會上徵信黑名單,未來你繼續貸款就會受到嚴重影響;而如果你選擇斷供進入司法訴訟,那麼銀行就非常為難,因為爛尾樓是無法拍賣成功的——只有一種可能,比如你的爛尾樓產權價值100萬最終拍賣價格10萬——有人願意以10萬價格賭其未來爛尾解決。那麼,對銀行來說不良變壞賬,拍賣之後合同結束。銀行受損,購房者受損——損失首付和已還貸的資金以及損失信用上徵信黑名單,未來貸款受限。

因此,買房的風險非常大,還是需要考察開發商的資質以及實力,如果不是全國性的開發商,是地區或者當地的開發商,就要非常謹慎,在房地產調控週期裡,地方的小開發商非常容易受到調控的打擊而倒閉。而作為一般購房者,你是沒有能力和足夠的信息去評估一個開發商的資產負債表是否安全,只能以開發商的規模和品牌去評估。

總結起來,這是一個市場經濟行為,正常的市場經濟風險,只不過對於遇到爛尾的購房者而言,等於一輩子的財富被爛尾禍害了,沒有其他選項,只能看當地政府是否出面協調或者劃斷。


屠龍刀fei0598


這種情況不能斷供,很多這樣的情況出現,我們這裡就有很多.

1.大多數人貸款都還了好幾年了,沒有很好的辦法解決。只能等待政府來處理,找到開發商接手,或者拍賣,對已購這進行賠付!

2.不管怎樣,只要是能夠交的起房貸,一定要堅持,一擔選擇斷供,就會影響形成逾期,徵信就會受到影響,直接影響到自己以後的融資貸款等方面。還會對生活帶來麻煩,徵信黑戶是更難修復的!



新房樓盤團購直通車


大家好,我是小四兒,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買房遇到爛尾就已經是很倒黴了,更倒黴的是銀行還有大量的貸款沒還。面對貸款的壓力很多人都會以為自己果斷放棄就可以避免自己更大的損失。斷供就成為了不少人想要的選擇。但是遇到爛尾樓一句斷供就沒事了嗎?

房貸並不等於房子

很多人喜歡把房貸和房子聯繫在一起,其實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房子不等於房貸,房貸也不是房子。為什麼這樣說呢?在房貸的過程中我們的房子只是作為貸款的抵押物而已,我們並不是就這一套房貸款,而是用這套房子抵押貸款。當時銀行在核算這套房子的價值時,房子是按照購房合同的價值核算的。但是如果房子爛尾那就相當於只是一堆鋼筋混凝土而已。房子的價值自然下降了。這個時候的房子價值並不等於貸款的金額,因此短供不能實現以房抵債!

斷供還要掏錢

如果我們執意要斷供,那麼房子就會重新核算成本或者拿來拍賣。但是爛尾樓當中的房子到底能值多少錢誰也說不好。如果我們以房價的70%從銀行貸款,那麼這套爛尾的房子一定值不了這麼多錢。隨後房子鑰匙能賣掉就能折一部分的現金,剩下的部分就要我們個人補齊。如果房子賣不掉,那麼斷供之後的剩餘貸款還得我們自己補上。

因此,就算我們買的房子爛尾了我們也不能斷供,斷供之後還要支付相應的欠款。所以我們遇到房子爛尾的情況還需要繼續還貸,貸款是跟著我們個人走的,並不是跟著房子走的。房子與貸款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如果我們繼續還貸,可能終有一日爛尾的樓盤能夠起死回生。但如果我們就此斷供,那麼我們最終什麼也留不下的。


小四兒的vlog


我剛好是銀行這方面的工作者,我可以為你解答。對於這種情況第一時間聯繫銀行方面告知項目爛尾情況,銀行會比你更著急。第二找到開發商要求退房或者回購,總之就是你不要房子了。接下來會有幾種結果,一是開發商同意回購,也就是說你還欠銀行多少錢,開發商替你把錢還給銀行,你和銀行兩清,然後你再和開發商談把你名下的房子過戶到開發商名下費事宜,當然這其中你交的首付和向銀行還的月供肯定會或多或少的有損失,看你的接受程度。而是,開發商不搭理你,你也按時給銀行還月供了,銀行也不會找你。就需要你主動提起訴訟,把開發商列為被告,把銀行列為第三人,要求接觸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與銀行的借貸合同,當然你得有足夠的開發商違約的證據。訴訟審計期間,建議你繼續按時償還月供,不要因為沒按時還款造成徵信汙點,這絕對是你自己的損失,至於你的首付和向銀行的還款,可以訴訟請求開發商退還,因為這一切是因為他們違約造成的,所以你不必太過擔心。最後想說不要害怕打官司,現在的司法透明度很高,程序也很清晰,證據充足你就不用擔心,最後官司勝訴你會得到你應有的補償。當然你也得有耐心,不要因為急於求成而走偏門,最後弄巧成拙!以上僅供參考,如有需要歡迎私信!


T201132795


銀行放款後,已向購房人履行了借款義務,在二者間形成了借貸關係;購房人取得了銀行貸款後,向開發商履行了付款義務,剩下的,就是開發商向購房人履行交房義務。

開發商樓盤爛尾,暫時無法向購房人履行交房義務,這是期房合同履行出了問題,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購房人應依據期房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銀行履行了放款義務,在與購房人之間,形成了借貸合同關係,剩下的,就是購房人按約還款;如購房人因為另一個合同關係中開發商的違約行為,進而對銀行實施違約行為,是行為對象錯誤,會導致自身向銀行承擔違約責任。

但是現在的信用社會,信用破裂會導致你寸步難行,付出的代價可能要超過你的承受能力,而且不排除銀行走法律程序起訴你的可能。

可能你會想不通,覺得很委屈,房子都爛尾了,房貸憑什麼要還呢?這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嗎?

其實,關鍵原因在於,購房者、銀行、開發商三方互籤合同,購房者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開發商無關係,貸款合同裡一般沒有爛尾的條款。同樣,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雙方是購房者和開發商,和銀行也沒有什麼關係。

銀行房貸雖然是以期房作為抵押的,但銀行也會對購房者的還款能力進行審核,需要購房者有穩定的收入,而且只會給出穩定收入的50%最高貸款額度,如果購房者停止月供,銀行就會起訴購房者,要求購房者履行合同,保證按月還貸,如果購房者不履行法院判決,就會終止合同,並要求購房者提前還貸,並把購房者送到徵信黑名單上去,以後購房者就別想拿到銀行貸款了,另外還會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甚至打進老賴名單,也就是被執行失信人名單,搞得寸步難行。

作為購房者而言,如果你買到爛尾樓,本身和銀行關係並不大:這是你和開發商之間的糾紛,與銀行無關,而銀行在你支付首付,並且以期房作為按揭擔保之後才放款。對於銀行來說,貸款是“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關係”,開發商並沒有在這個過程中參與。而開發商跑路或者爛尾自然也和銀行沒有關係。可以試想,全部購房者大約2000戶,集體出現面對這個爛尾問題,肯定大家處境都是一樣的:一邊要還貸,一邊無法收樓,產權也無法過戶。也就是光出錢沒有任何等價回報。

一般只要項目不涉及很嚴重的經濟糾紛,如果項目還有未售房源或者二期三期的話,在市場活躍時期會有其他房企願意接盤,當地政府也會介入處理,只不過時間可能會長些。不過按你說的時間,應該也蓋差不多了,應該剩餘的工程量不大,政府介入的可能性大一些,通常會引進施工方繼續施工,然後把未售的房源(住宅、商鋪、車位等)低價抵賬給施工方自行變現。

遇到爛尾的情況,近一年樓市又低迷,肯定會耽擱幾年時間,耐心等等吧,快的話一兩年,慢的話六七年,實在很複雜的話十來年,早晚會解決的。

買了期房出現了爛尾樓情況怎麼辦?因為一邊還著房貸,一邊卻還是購買了期房無法入住,這對於多數人來説是一種折磨。儘管如此,銀行的房貸一定要按時償還,同時,購房者既可以與開發商方面進行交涉,看看有無恢復建房的可能。如果爛尾樓盤已經爛掉了,可以要求貸款銀行出面,要求開發商先與購房者解除購買期房合同,然後再回來解除房貸合同。當然,如果各種辦法都沒有用,那只有通過當地媒體,讓政府部門出面協商,安排相關解決方案。總之,一看到期房爛尾樓就棄房斷供,肯定不是明智的選擇。


第一美女


必須正常還款。為什麼不管房價漲跌(甚至爛尾),銀行的錢必須正常還呢?理由有下:

1,你買開發商的房屋,正常是你出錢,他們出房。雙方是簡單的買賣合同關係,類似於我們去菜市場買菜。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開始出現我錢不夠,但又想買房。這時合法高利貸來了(銀行),你錢不夠,我可以借給你,但你要分期還款給我,五年不夠,三十年(現在最高可貸三十年了)。你必須要房子抵押給我,還要籤各種擔保。這是典型的借款合同關係。好了,錢借給你了,加上自己湊的首付,出錢給開發商,開發商給你房屋(當然要過戶)。這時,你與開發商的買賣關係結束。如確係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問題甚至過不了戶,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要違約金同時要求退房還款,但事實上能讓房屋爛尾的開發商本來就資金斷流很多直接跑路,維權之路不得而知。

2,房子開始正常按揭,你開始正常每月還銀行的錢。突然,假使有一天,比方說本來房屋市值總價100,跌到60(甚至爛尾)。而你還欠銀行大約70,但這又跟銀行有什麼關係呢。你跟銀行籤的是借款啊,就算跌到50,你也要正常還款。有人不甘心了,棄房斷供。銀行會第一時間查封拍賣房產,所得房款不夠還可以向借款人(你)及擔保人追償。還清,相安無事!還不清,列入黑名單,人財兩空。08年美國金融危機怎麼來的,次貸危機怎麼來的,講的就是上述這種情況。

綜上,買房應當量力而為如確實要買最好買大開發商的房屋,經濟下行時期,儘量降槓桿而不是瘋狂加槓桿做炒房客的接盤俠,世上沒有隻上揚的商品,就如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一樣。各位安好!


寶君普法平臺


身為一個在建築管理部門工作20多年的業內人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買期房爛尾這事雖然不常見,但也不鮮見,一旦遇到了,會糟心無比,畢竟買房子動輒用百萬元,一旦打了水漂,能不慌嗎?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爛尾樓的出現,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開發商資金鍊斷裂,導致工程停工。開發商有別的重大違法行為,比如違反建築規劃,增加容積率,或者質量有重大隱患等等,也容易導致工程被勒令整改,乃至無限期停工。

那麼,買了期房,不幸房子爛尾了,復建遙遙無期,作為貸款買房的業主,可以要求停房貸嗎?

答案是否定的,不能停房貸,除非你豁出去無所謂了!

但是現在的信用社會,信用破裂會導致你寸步難行,付出的代價可能要超過你的承受能力,而且不排除銀行走法律程序起訴你的可能。

可能你會想不通,覺得很委屈,房子都爛尾了,房貸憑什麼要還呢?這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嗎?

其實,關鍵原因在於,購房者、銀行、開發商三方互籤合同,購房者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開發商無關係,貸款合同裡一般沒有爛尾的條款。同樣,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雙方是購房者和開發商,和銀行也沒有什麼關係。

所以,樓盤爛尾了,購房者只能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來追索權益,並不影響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的效力,仍然是要執行的。

試想一下,銀行放貸之後,錢款已經給了開發商,樓盤爛尾了,和銀行有什麼關係呢?這不是轉嫁損失給銀行嗎?畢竟銀行也付出了真金白銀。因此,即使樓盤爛尾了,購房者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在法律上仍然有效的。

那麼,買了期房,不幸樓盤爛尾了,我們該怎麼做呢?一是找開發商協商解決,要求開發商儘快復工,延期交房的話要給予購房者賠償,一切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來;二是找當地主管部門解決,或者求助於新聞媒體。

這個提問也警示我們,買期房是有風險的,儘量不要買期房,或者買實力雄厚的大開發商建的樓盤,不容易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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