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上班遲到被扣二十元,罰站十分鐘。員工爭執:罰錢認了,罰站就是體罰。你怎麼看呢?

職場三哥


罰錢,是一種物資考核。罰站,是一種精神打擊。

對於新員工來說,因為剛來,不是很熟悉企業的規章制度,也知道遲到是不對的,遲到被罰款也是很正常的。甚至他認為被罰站也是很正常的。

這是因為,在他進廠的概念裡面,這是都是白紙。沒有在別的企業做過,從學校出來,在學校,偶爾犯錯也會被老師罰站,到了企業的認知,認為處罰都是這樣,也會默默的接受。

但從企業管理來說,從我們的國情來說。用體罰的形式來處罰員工是不符合國情的。從企業文化來說,如果形成了文化,大家也會默默的接受,這是矛盾的。

我們都知道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從最初的生存,到安全,到社交,到尊重……的7個層次。罰站,讓人丟面子,讓人精神受到打擊。有句話:士可殺不可辱。

想想看,企業的發展,需要有穩定的員工隊伍。當員工得不到尊重時,甚至是羞辱時。有一部分員工的性格特點,他會把這種不尊重的對待放在心裡面。

在網絡上鬧得很大動靜的。有一個人,因為在學生時代被老師體罰過,一直記恨在心。若干年後,把老師打了,這樣的案例也不少。

在企業裡面,其實也有。曾經有員工被管理者體罰以後,他糾結社會人員,在這位管理者的下班途中進行攔截毆打。

從報道上來看,對員工進行體罰的大多是外資企業。我們從電影電視報道上都可以看到,中國的企業管理者,千萬不要這樣。

對性格外向者的體罰,會引起當場的衝突;對內向性格的體罰,若干年後才會爆發,切記!切記!


職場功夫羊


我覺得體罰是不可以的。就算罰錢的話也應該有獎勵機制啊。我以前在深圳沙井一個廠,一個日資企業裡面待過。雖然我討厭日本國。但是我們不得不認可日本人的管理方法是非常好的。記得有一次我也是剛出來沒幾個月,那時候,有一天我也遲到了一次。我們車間主任就罰了我20塊錢。他這個罰錢並不是說是單單的只罰不獎。其實那個時候的管理機制是很完善的。差不多過了有十來20天吧。那時候我記得每個月公司都會在每個部門評選優秀員工啊什麼的。結果我們主任就把我報上去了。結果公司那個月獎勵我了300。因為我做事踏實認真吧!到年終最後大評選的時候,我被評為全場優秀員工。結果那一年就獎勵了我2000塊錢。不管做什麼有獎有罰才好。最近幾年,自己也管了一個部門以後,才覺得人是最難管的。而且現在到處都很難招到工人。以前是工廠挑員工。現在是員工挑工廠。如果公司還不與時俱進,人性化的管理,所謂的企業。企業的企字。為什麼是人下面一個止呢?因為日本人提出的人,機,料,法,環。人佔第一位。我相信再好的企業,工資待遇再好,你的訂單量再多。離了人,你的公司照樣運轉不起來。所以人性化管理非常重要。特別是最近幾年。我發現員工越來越難招。大家怎麼看呢?歡迎大家暢所欲言的評論。謝謝大家!


漢中小杜


新員工還上班遲到,這是一個態度問題,就沒把這份工作放在心上,沒開除就不錯了。還有我特別不理解那些踩著點到的,就那麼想多睡兩分鐘嗎,反正我是提前二十分鐘到的,心情好的話再拖拖地。把電腦打開,準備好該乾的活,等上班的時候我已經進入狀態了,踩點到的最起碼還得十分鐘才能進去狀態,有的還得先刷會手機再工作


會飛的貓二號


可憐的自尊和臉面,沒有為自己贏得一點尊嚴!

話雖然難聽,但貴在真實,玻璃心可以不看。對於新員工遲到罰錢和罰站的制度,只認罰錢不認罰站,這種可憐的臉面一文不值!

我自己也是一名管理者,對於處罰的目的性我還是非常清楚的,你要面子,他的目的恰好就是傷你面子。20塊錢罰款不痛不癢,還容易惹一身騷,罰站才是他的根本目的!

僅是路人觀點

工作就是工作,上班就是上班,做錯了只要懲罰得當,並沒有不妥

新員工上班遲到是一個什麼概念,你遲到了意味著一群人等你,雖然是小事但是耽誤了大家的工作進度。對於團隊裡面這樣的“規矩”應該是早就定下來了,大家都能接受,你作為新員工不能接受,對不起,沒有“特殊”和例外!做錯了,罰你站那裡十分鐘,這就覺得受不了了,那其他時候如何管理。

尊嚴是靠自己用實力爭取的,而不是靠“乞求”讓別人施捨的

雖然罰站這種事不好看,但是勝在它也是一種團隊內部認可的“小遊戲”,目的也是讓大家引以為戒,讓當事人下不為例。你倒好,剛上班就遲到,第一件事就是質疑“規矩”,這樣覺得自己很“懂”?還是說整個團隊就你知道“要臉”。“體罰”算那麼回事,但是那又如何,你可以不遲到啊,這樣的體罰還牽涉不到人格侮辱吧!

有意見可以嗎?當然可以!但是,必須先接受懲罰!

很有意思對吧,但是理應如此,既然你覺得懲罰不合理,犯錯之前為什麼不提出來,大家都按這個標準做了,你就能例外?覺得不合理也行,第一不要再犯,這樣觸動不了機關就沒事;第二執行完以後抗議,錯誤犯了就彆嘴硬,有規矩按規矩來。規矩不合適,執行完處罰以後可以提,大家一致認為你是對的,贊同你就沒問題,不然一切白搭!

團隊裡面的懲罰,其實並沒有多少侮辱人的性質,何必給自己揹包袱。有沒有反過來想想,大家都這樣做,我有什麼好丟臉的,你把臉面真的看的那麼重要,何必遲到呢?難道遲到不丟臉嗎?至於說對抗懲罰就更搞笑了,大家一個集體,你非要遇到自己有事就搞特殊,別怪大家孤立你!



僅是路人


我是小丸子從事過HR 現在是一名會計,我來分析這個問題。

首先一點罰站不是體罰,也許在你心裡這就是有損尊嚴的事,但實際上並不是,你是不是曾看過一新聞,新聞說有一小學生因為沒寫作業以及上課睡覺被老師要求罰站,最後家長到教育局告老師體罰學生,最後老師受到懲罰了。但請記住你是成年人了,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了。

一:規章制度是企業的立足之本,既然選擇上班就得遵守。

1:懲罰不是目的,目的是希望大家不要觸犯,既然選擇到公司上班那麼就不要再做嬰兒了,職場不需要巨嬰。我覺得適當的“體罰”比罰錢效果更好,就比如我們公司遲到的不罰錢,只需要站在公司門口唱一首歌就得了,你愛面子那麼就不要遲到,規章制度是來約束員工的,也是用來淘汰劣質的手段,說白了就是現在職場上不缺找工作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當然想選擇優秀的人,當然也是人會說我觸犯規章制度你懲罰我,我認罰!不過等下班了,我找人一起揍你一頓就行了,那麼沒有關係公司有公司的規章制度,那麼國家也有自己的法律法規。

2: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辭職換個公司繼續上班,不過小丸子在這告訴你,任何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你如觸犯了還是會受到懲戒,到那時你是不是還是要辭職呢?這樣一來二去的,結果會怎麼樣呢?

總結:職場沒人會照顧巨嬰,既然選擇到職場就不要做巨嬰了,錯了要勇於承擔自己的過錯。

我是小丸子,感謝你的閱讀,有不同觀點的可以在下面評論給予指出。


小丸子悟職場


路飛說職場有幸為你回答:

公司對員工遲到不罰款選擇罰站,這明顯是一種違反法律的行為。

但是現實生活中,體罰和侮辱員工的行為屢禁不止。

1:鄭州鄭東新區某公司十幾個員工由於沒有完成銷售任務,公司罰他們圍繞如意湖爬行,幾乎每個人的襯衣和褲子都磨破了。


2:杭州一家以廣告創意攝影為主業的公司規定:所有員工早上遲到必須接受懲罰,每遲到一分鐘,男生罰做一個俯臥撐,女生罰做一個深蹲起。


3:重慶一位女員工段女士因沒有完成電話銷售任務,被罰做50個下蹲,回家後腹痛難忍,到醫院一查,發現自己竟然流產了。


而且現在很多的“企業”為了提升員工的狼性性格,在沒有完成任務時都用各種各樣的體罰來處置員工,美其名曰:提升員工的狼性,激發人類的潛在能量。

公司體罰員工,首先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其次涉嫌違反了治安處罰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和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作為勞動者一方,有履行提供勞動的義務,也有對企業的忠誠的附隨義務;作為用人單位一方,有保障勞動者在提供勞動的過程中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不受侵害的義務。這是雙方法定的權利義務。

體罰和侮辱員工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體罰和侮辱員工的行為不可容忍。用人單位也可依據規章制度並根據具體情節,對體罰員工的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如要求公開道歉、停職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結語;在遭受公司體罰之後,應該首先收集相關的證據,可以投訴至當地的勞動局,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為體罰說大可大,說小可小。特別是對一些內心比較脆弱和內向的員工,有可能會造成一系列的心理影響,甚至威脅到員工的生命。

以上是路飛說職場的個人觀點,你的點贊和評論都是對我最大的支持,關注我將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經驗分享,感謝支持!


路飛說職場


我認為這裡面有個認知的問題,公司員工是成年人,上班遲到了,經濟處罰扣20元,該批評的批評,該教育的教育,該反思的反思,該寫檢討就寫檢討,但是罰站就有點不倫不類了,如果是軍人或警察等特殊群體,罰站也是正常的,但公司員工遲到了,老闆罰站,這不叫體罰,這叫對員工的人格的不尊重。體罰一詞主要針對對中小學生的有爭議的教育方式,把體罰一詞用在對公司員工的處罰上,是混淆了公司是幹什麼營生的了,也忘了都是成年人了,還以為自己在玩小屁孩過家家嘞!


上等仙人


看這個問題提問方式,估計是剛剛進入社會的學生。對於不守時的,應該嚴懲,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一個懶懶散散的員工,一定幹不好本職工作,更不能苛求其能做事嚴謹!一般公司對於遲到員工,都有懲罰措施,我覺得罰站一點都不為過,公司不可能養一個閒人,不要還用學校思維去處理社會事務,在學校,學生是個寶,不能打,不能罵。出生社會才知道山高水長,不能變通的人,會被社會所拋棄!


龐刄


公司規章制度上確實會有遲到處罰規定,但是哪家公司敢把體罰明目張膽的寫進規章制度?每個公司對遲到早退都有不同的處罰規定,累積到一定次數或者扣全勤或者扣績效或者有通告批評,但是絕不是你說的這樣連體罰都能算一種合理手段。中國的企業發展,必須以富有人性化,以為員工謀福利的態度才能茁壯成長,像那種公司團建男女一起做俯臥撐打擦邊球,違反規定要求員工體罰甚至跪爬的公司,只會被社會所淘汰。


風御夕


職場三哥的看法:單位不是學校,員工也不是未滿十八歲未成年人。罰站是對員工人格和尊嚴的不尊重,這個問題我支持員工的抗議,取消罰站拿。我站在員工的立場,儘管我是公司的高層管理者。

三哥在私人企業從事管理工作中,親自取消過對員工罰站,做俯臥撐,跑圈的體罰。沒有深刻的大道理,就是要給予員工最起碼的人格尊嚴。我們管理幹部和員工只是工作職位職責分工的不同,大家必須互相尊重,平等相處。



制度管人,流程做事,有情管理。所有的企業文化和管理思想,理念都必須建立在讓每一位員工有獲得尊嚴感為前提。

不得不敬佩海底撈張總的理念“拿員工當人看”。看似白開水一般簡單的話,在現實社會里,又有幾個老闆或職場精英,社會成功人士敢捫心自問:我做到了。

更別說有的公司居然可以毫不知恥的拿體罰當兒戲,竟然要求考核不通過的員工在大街上爬行,甚至有的公司還出過讓員工下跪認錯的醜聞,偏偏公司的老闆還是日本人,引發了全民的聲討,其中那位寧肯被辭退也堅決不跪的員工被看成英雄,有民族氣節。

這背後深刻反映的是國人對體罰的反感和憤怒。這是中國文化裡的人文思想和觀念:生我養我者父母也,可以給父母下跪,父母可以打我罵我,別人,你有什麼資格?!



這是作為企業裡的老闆和管理者當懂的常識。以人為本,追求人性化的管理的企業文化,絕不是印在公司宣傳手冊裡的一句漂亮語句,是要讓員工看得見,摸得到,切身體會的東西,才叫文化。

那一年被廣州番禺一家公司聘請管理生產,就發現車間主管有罰站,罰圍著工廠跑圈的行為,經調查,是原廠長訂的規矩。

我立即專門為此召開員工大會,宣佈取消任何形式的體罰,我鄭重的告訴員工:‘’誰都是爹媽生養大的,我們都是公司的一員,誰也沒有資格和權利體罰別人。再有敢如此對待員工的主管,我叫他做一百個俯臥撐後辭職走人,不信你就來試試看。‘’

很多年後,我還記得那次員工大會上聽到的掌聲是最響亮和持久的。

最後的話:管理是一種嚴肅的愛。這裡有嚴肅 有愛。嚴肅是制度的嚴格,規矩的堅守,責任的擔當。愛就是尊重。懂得員工首先是一個大寫的人,是和我們管理領導一樣有人疼有人愛有人要依賴和仰望的社會中人。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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